• 索引号
  • 11500243MB1605132Y/2025-00042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 后期处置(灾后重建)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应急局
  • 成文日期
  • 2025-12-04
  • 发布日期
  • 2025-12-16
  • 标题
  • 重庆市迅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8.20”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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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迅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8.20”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


202582018时左右,任世川(男,42岁,重庆市彭水县鞍子镇人,身份证号码:50024319********56)在绍庆街道坝竹村1进行电线线路绝缘保护作业,他在对第二根电线线路进行绝缘保护过程中意外触电,后送彭水自治县人民医院途中救治无效死亡。此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3万余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和《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县应急管理局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一般事故的决定》(彭水府发〔20257号)要求,决定成立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总工会、县农业农村委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等单位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重庆市迅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8.20”一般触电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县纪委监委、县检察院派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查阅资料,人员问询等,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事故调查组经调查认定,重庆市迅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8.20”一般触电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责任单位的认定

经调查发现,该起事故发生地是“2025年绍庆街道黄水沱物流园建设项目”中物流仓库的建设地,该项目中标单位是重庆市迅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1500240MA5UT1RD27),而合同签订公司是重庆市迅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彭水分公司(91500243MAEDA4C49J),重庆市迅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彭水分公司是重庆市迅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立的分公司。死者任世川虽然未直接与重庆市迅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彭水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重庆市迅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彭水分公司为任世川等现场作业的工人购买了集体保险,且现场工人的作业内容是黄水沱物流园建设项目中的前期工作之一,现场工人的工资也是由该项目的建设资金支付,符合劳动雇佣关系,故事故调查组认为,本次事故的责任单位是重庆市迅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彭水分公司。

(二)事故单位概况

1.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绍庆街道办事处(建设单位)。

2. 重庆市迅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40MASUTIRD27。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万毅。成立日期:20170828日。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建筑劳务分包;草种生产经营;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水污染治理;房屋拆迁服务;管道运输设备销售;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消防技术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建筑材料销售;花卉种植;草种植;城市绿化管理;树木种植经验。(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住所: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镇城东社区新城组(仅限用于行政办公、通讯联络)。登记机关: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日期:20231103日。

3. 重庆市迅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彭水分公司(施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43*******49J。负责人:陈尧。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独资)。成立日期:20250310日。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建筑劳务分包;草种生产经营;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水污染治理;房屋拆迁服务;管道运输设备销售;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消防技术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建筑材料销售;花卉种植;草种植;城市绿化管理;树木种植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相关当事人概况

任世川,男,42岁,重庆市彭水县鞍子镇人,身份证号码:

50024319********56,事故现场线路绝缘保护施工工人,本次事故中的死者。

(四)事故发生经过

202582018时左右,任世川在绍庆街道坝竹村1进行电线线路绝缘保护作业。作业前,任世川先是到需要作业的线路旁边关闭了当地私自嫁接在电线上的线路开关,由于是任世川独自前往,故无法确认当时是否有效断电,在关闭开关后,任世川仅是向周围的工友说了一声断电了就爬上线杆开始作业,作业前也未对电线进行验电,未确认是否断电,当他在对第二根电线线路进行绝缘保护过程时意外触电,后送彭水自治县人民医院途中救治无效死亡。

经过调查发现,事故发生地是“2025年绍庆街道黄水沱物流园建设项目”中物流仓库的建设地,事故发生时,死者任世川正在进行的电线线路绝缘保护作业是该项目前期工作中的线路迁移工作。任世川并未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高空作业类、电工类的特种作业许可证,事故发生前,任世川也未使用专业设备对需要作业的电线线路进行验电就盲目开展作业,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五)事故现场概况

事故现场位于彭水自治县绍庆街道坝竹村1组,事故发生地原来是一石粉厂,为建设黄水沱物流园仓库,原石粉厂负责人对原有的厂房和厂区内的电线线路进行了拆除,周边的电线线路及通讯线路由于不属于该厂所有,所以并未拆除,事故发生时的线路正好位于厂区外。由于现场其余工人为了对死者任世川进行施救,死者发生事故的现场已被破坏,同时为了解决周围村民用电需求,供电公司对事故发生线路上私自嫁接的断电开关和线路等进行了清除,故无事故发生时的现场图片,事故调查组在事后对现场情况进行了勘察。

(六)死者救治情况

事故发生后,现场其余工人第一时间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并将死者任世川从作业绳索上救下来后采取了简单的救助措施,简单救助未见效果后用现场车辆将死者任世川往县城方向运送,于龙泉洞处与120急救车对接。

(七)相关情况

根据《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编号:202550024302600150)记载:“任世川死亡时间:202582020时,死亡地点:来医途中,死亡原因:暴露于输电线路下”,符合触电死亡结果。

(八)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1. 本次事故造成任世川一人死亡。

2. 本次事故造成丧葬及善后赔偿费用共计103万余元。

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一)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现场其余工人第一时间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并将死者任世川从作业绳索上救下来后采取了简单的救助措施,简单救助未见效果后用现场车辆将死者任世川往县城方向运送,于龙泉洞处与120急救车对接。绍庆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和重庆市迅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彭水分公司工作人员接到消息后赶往医院进行善后处理。截至目前,事故得到有效控制,暂无不稳定因素。

(二)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情况

事故发生后,现场工人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对任世川采集简单的急救措施,现场的村委会工作人员及时上报了事故信息,处置得当。绍庆街道工作人员以及重庆市迅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彭水分公司工作人员在接到事故后虽第一时间前往医院进行善后处置,但其在事故发生的几小时后不知道事故具体情况,不清楚事故发生具体原因、过程,工作人员之间信息流通不畅,应急处置工作有待提升,责任落实有待加强。

三、事故原因分析

通过事故调查组现场查勘,调阅相关资料以及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和综合分析,查明造成本起事故的原因如下:

(一)直接原因

死者任世川未持有高空作业类、电工类特种作业证,在未确认需要作业线路是否断电、未对相关线路进行带电检验的情况下,违规进行线路绝缘保护作业,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 重庆市迅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彭水分公司无相应资质。承接黄水沱物流园建设项目的重庆市迅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彭水分公司作为重庆市迅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分公司,无独立法人资格,更无建设黄水沱物流园项目所需的任何一项资质,该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无相应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 重庆市迅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违法转包项目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分公司。重庆市迅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知道其分公司重庆市迅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彭水分公司不具备承接黄水沱物流园建设项目资质的情况下,通过委托的方式,将该项目包含建设施工等在内的全部内容转包给重庆市迅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彭水分公司,事故调查组认为,该行为虽然是以委托的方式下达的,但实际是一种项目转包行为

3. 重庆市迅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彭水分公司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重庆市迅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彭水分公司委托坝竹村村民委帮忙联系任世川、苟明轩、李小峰、李宁波等4名工人后,未对该4人是否持有完成线路迁移工作所需的特种作业证书进行检查,未对该4人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建立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现场无安全员在场。

4. 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施工现场无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在未取得国家电网公司的同意下,擅自对电线线路进行作业,嫁接的开关处无警示标志或人员值守,在进行电线线路绝缘保护作业前未对需作业线路进行验电工作。

5. 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现场作业人员未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风险辨识能力不足,在未取得相应特种作业证书、未验证是否断电的情况下,冒险违规作业。

6. 绍庆街道办事处作为建设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绍庆街道办事处未按照法律规定与中标单位重庆市迅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在合同签订时未检查重庆市迅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彭水分公司是否具备建设资质,凭借一张重庆市迅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与重庆市迅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彭水分公司签订施工合同,未检查委托内容是否合法;在项目下达开工令后,未对黄水沱物流园建设项目开展安全检查。

四、相关监管单位安全履职情况

(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作为行业主管单位履行了以下职责:1.下达了2025年乡村产业振兴(基础设施类)项目建设任务;2.提供了包含本事故项目在内的项目实施方案达到作业设计深度的审查意见;3.提供了本事故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实施方案含概算)的批复;4.提供了2025年度述职报告。

(二)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绍庆街道办事处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绍庆街道办事处作为辖区管理单位履行了以下职责:1.印发了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2.提供了2025年度会议记录;3.制作了2025年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4.提供了2025年度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记录;5.制定了2025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及检查记录;6.提供了20251-3季度风险研判清单;7.提供了2025年度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文件。

五、责任分析及处理建议

(一)建议给予责任追究责任单位及人员的处理意见

1. 重庆市迅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市迅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为“2025年绍庆街道黄水沱物流园建设项目”的建设施工中标单位,通过委托的方式将该项目全部转包给重庆市迅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彭水分公司,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等相关法律法规,事故调查组建议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函告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1. 重庆市迅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彭水分公司

一是重庆市迅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彭水分公司未对任世川等4人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之规定。

二是重庆市迅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彭水分公司未检查任世川等人是否持有高空作业类、电工类特种作业证书便让其从事线路绝缘保护等作业,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之规定。

三是重庆市迅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彭水分公司未在用于断电的线路开关处设置警示标志或者安排人员值守,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之规定。

四是重庆市迅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彭水分公司未告知现场施工的任世川等4人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之规定。

事故调查组认为,重庆市迅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彭水分公司未对任世川等4人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未检查任世川等人是否持有高空作业类、电工类特种作业证书便让其从事线路绝缘保护等作业;未在用于断电的线路开关处设置警示标志或者安排人员值守;未告知现场施工的任世川等4人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上述行为间接导致了事故的发生,负有相关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建议由彭水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对重庆市迅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彭水分公司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1. 重庆市迅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彭水分公司负责人陈尧

事故调查组发现重庆市迅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彭水分公司负责人陈尧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导致公司在黄水沱物流园建设项目中现场处于失管状态,相关工人既未取得相关资质的特种作业证书,又未按要求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情况下冒险违规作业。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之规定。

事故调查组认为,重庆市迅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彭水分公司负责人陈尧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间接导致事故发生,负有管理失当的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之规定,建议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重庆市迅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彭水分公司负责人陈尧实施行政处罚。

  1.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绍庆街道办事处

本次事故中,绍庆街道办事处作为项目的建设单位,未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在本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标明禁止分包的情况下,仅凭重庆市迅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与不具备招标文件要求资质的重庆市迅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彭水分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在开工令下达的731日到事故发生的820日之间,项目相关工作人员极少到现场检查工作,作为建设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事故调查组建议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对绍庆街道办事处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绍庆街道安全领域评优评先资格。

  1. 杨悦(绍庆街道办事处党工委统战委员)

根据绍庆街道提供的项目分工说明,杨悦作为“2025绍庆街道黄水沱物流园建设项目”的分管领导,在合同整理和签订过程中,作为合同的审核人之一,在发现合同签订方是重庆市迅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彭水分公司时,仅凭重庆市迅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出具的委托将合同审核通过,未查明该委托是否合法有效。事故调查组认为,杨悦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建议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绍庆街道纪工委开展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函告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1. 刘亚东(绍庆街道办事处城镇建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根据绍庆街道提供的项目分工说明,刘亚东作为该项目的经办人,在审理合同时审查不严,仅凭中标单位的委托就通过了合同的审查,未查明该委托是否合法有效,未查明重庆市迅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彭水分公司是否具备建设该项目所需的资质,作为项目现场负责人、现场检查流于形式。事故调查组认为,刘亚东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建议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绍庆街道纪工委开展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函告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二)免于追究责任的人员

任世川,作为涉事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在未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证书、未确认现场安全的情况下冒险作业,未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予追究责任。

(三)其他处理建议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调查中未发现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有其他履职不到位的情况,鉴于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按照法定职能履行了行业安全监管职责,未发现失职渎职行为,事故调查组建议不予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纪律责任。

六、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

为深刻吸取本次事故教训,避免和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针对本次事故的特点,建议如下:

(一)切实加强建设工程领域安全防范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发展理念,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切实加强对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防范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安全监管投入,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切实履职尽责,全面开展自查工作。对各自领域内正在建设的项目全面开展排查,特别加强非法转包、无资质承包等典型违法承建项目企业的查处和惩罚力度。

(二)全面强化建设工程领域宣传教育培训。以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为重点,全面强化教育培训,各级建设工程主管部门要定期对建设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安全管理关键岗位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各参建单位要加强危险工序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警示教育、继续教育和安全考核,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严格落实工人进场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在作业人员上岗前告知作业内容、危险点、注意事项等。要根据施工的特点和不同施工阶段的安全风险,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通过分析典型事故案例,让施工人员深刻认识到事故的危害性和安全施工的重要性,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严厉打击建设工程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各有关部门要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特别是针对事故暴露出的工程建设领域中建设单位不办理开工手续或手续不全违规开工,对相关单位资质及管理人员信息审查不严等行为进行全面排查整治,严格依法查处。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履行行业监管和安全监督职责,加强对相关单位资质审查,严格项目审批流程,把好准入关和监督关,严禁“先上车后买票”情况。严厉打击挂靠、违法分包、转包、违法生产建设等行为,做到处罚一个、震慑一片,倒逼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重庆市迅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8.20”一般触电事故调查组    

20251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