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0363J/2021-00340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1-09-30
  • 发布日期
  • 2021-09-30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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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彭水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局机关。主要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监督相关行业执行落实相关规程和标准。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牵头建立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组织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指挥部办公室职责。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统一协调指挥全县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彭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组织县委、县政府对县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的指导和管理,指导乡镇(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协调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上级下拨及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依法行使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和规划的制定修订、执法监督、事故调查处理、应急救援管理、统计分析、宣传教育培训等综合性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依法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县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县级救灾物资品种目录,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负责县级救灾物资的采购、储运和管理,根据需下达动用指令。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2.下属事业单位

  

1应急执法支队。主要负责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生产作业场所,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标准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受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控告;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场所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查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对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进行监督监察、查处;监督乡镇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文明检查,依法行政;执法案件统计工作。

  

2县应急管理宣传信息中心。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承担全县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有关信息采集、分析、查询和咨询服务。承担应急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配合实施有关科技规划。

  

3县安全生产考试中心。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干部、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工作。承担全县特种作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从业人员的考试工作。指导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和企业“三级”教育培训工作。

  

4县应急救援中心(县安全生产“12350”举报投诉中心)。负责全县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协调、救援、处置和综合防灾减灾,承担应急监测、预警、调度、处置、评估和物资保障工作,承接全县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具体工作任务;受理安全生产“12350”举报投诉。

  

)机构设置

  

1.局机关县应急局于20193月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彭水委办发〔201944号)原安监局改为县应急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核定机关行政编制14名,机关后勤服务事业人员编制1名,实有行政人员15人,工勤人员1人。下设办公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工贸安全监督管理科、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科、应急管理综合协调科、救灾及物资保障科、法制科(行政审批科)8个内设机构。

  

2.下属事业单

  

1应急局行政执法支队。20049月,根据县编委《关于成立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的批复》(彭自编发〔200422号)正式成立,系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19年,根据县编委《关于县应急局行政执法支队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彭水委编发〔2019123号),核定编制31个,实有21人(其中工勤3人),下设综合科,生产安全事矿调查大队、矿山安全执法大队、危险化学品安全执法大队、工贸全执法大队5个内设机构。

  

2县应急管理宣传信息中心。20196月,根据县编委《关于调整设置县应急管理宣传信息中心的批复》(彭水委编发〔20198号),将县安全生产宣传与信息调度中心调整设置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宣传信息中心。系全额拨款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6人,实有5人。

  

3县安全生产考试中心。20196月,根据县编委《关于调整设置县安全生产考试中心的批复》(彭水委编发〔201910号),将县安全生产考试与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调整设置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安全生产考试中心。系全额拨款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名,实有5人。

  

4县应急救援中心(县安全生产“12350”举报投诉中心)。20196月,根据县编委《关于设置县应急救援中心的批复》(彭水委编发〔20199号),同意撤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煤炭工业管理局,设立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应急救援中心。系全额拨款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0名,实有13人。

  

)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除了本级单位,还有下级预算单位分别是县应急局行政执法支、县应急管理宣传信息中心、县安全生产考试中心、县应急救援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7742.87万元,支出总计7742.8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12.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专项经费等增加。此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7742.87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4512.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专项经费等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42.87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7742.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12.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专项经费等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140.55万元,占27.64%;项目支出5602.32万元,占72.35%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742.87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512.6万元,主要原因人员、专项经费等增加。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876.3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66.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53.96万元,增长1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37.76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人员及项目经费等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无结转和结余。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66.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53.96万元,增长1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37.76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人员及项目经费等的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58.8万元,占5.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0.2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费用增多。

  

2)卫生健康支出50.51万元,占1.03%,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3)城乡社区支出58.32万元,占1.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3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防汛抗旱、煤矿关闭整治、消防老旧建筑改造等费用增多。

  

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3万元,减少100.0%,主要原因是自然灾害专项资金的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58.38万元,占1.19%,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498.84万元,占92.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70.47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消防及自然灾害等项目经费的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66.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97.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18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社会保险费及人员工资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642.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2.93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三公”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物管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年末无结转结余。本年收入、支出2876.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58.63万元,增加100.0%,主要原因是防汛抗旱、消防及自然灾害等专项费用的增多。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7.3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77万元,下降60.9%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4万元,下降0.05%,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上年支出一致。

  

2020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上年支出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1.6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安全与自然灾害检查巡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16万元,下降50.5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19万元,上升23.95%,主要原因是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汛抗旱检查巡查次数频繁、车辆逐年老化运行维护费用逐年增多导致。

  

公务接待费5.6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所发生的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62万元,下降78.4%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2万元,下降42.6%,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减少,严格控制接待范围、标准及陪餐人数,厉行节约等。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190批次79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190批次,79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1.84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1.6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2.9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3.0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 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4万元,下降8.6%,主要原因是运用信息化视频会议,减少会议费用。本年度培训费支出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9万元,减少39.1%,主要原因是信息化的运用及疫情的影响减少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1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5项,涉及资金400.61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大部分为政策补贴补助资金,资金来源为统筹财力安排,绩效目标完整,资金使用符合规定,未出现资金挪用的情况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巨灾保险

联系人及电话

冉刚78842880

主管部门

县应急管理局

实施单位

县应急管理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140万元

总量

140万元

100%

其中:财政资金

140万元

其中:财政资金

140万元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对因各种自然灾害引起的事故或人员伤亡,可进行一定的赔偿。2//年,按户籍人口70万人投保,有效的减轻政府及相关部门压力。

按户籍人口70万人,2//年投保,已完成。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及相关说明

数量指标

140万元

140万元

100%


质量指标

70万人受益

70万人受益

100%


时效指标

20201-12

2020年已完成全年项目目标

100%


成本指标

不超过下达指标

不超过下达指标

100%


经济效益

对全县自然灾害类事故提供保障

对全县自然灾害类事故提供保障

100%


社会效益

对全县70万人提供自然灾害安全保障

对全县70万人提供自然灾害安全保障

100%


生态效益

100%


可持续影响

持续稳定

持续稳定

100%


服务对象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8%以上

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8%以上

100%


说明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2020年度我单位项目支出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单位项目支出未纳入2020年重点绩效评价范围,因此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8492031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机构运行信息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