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19年12月,根据县编委《关于县应急行政执法支队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彭水委编发〔2019〕123号),主要负责宣传、贯彻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宣传、贯彻和执行应急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烟花爆竹安全、煤矿及非煤矿山安全、工贸行业安全等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能,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受理县应急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执法职责范围内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负责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督促事故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依法配合其它部门开展与本部门相关的行政执法工作;承办主管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行政执法案件。
(二)机构设置
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系正科级行政执法机构。核定编制30个,实有23人,下设综合科,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大队、矿山安全执法大队、危险化学品安全执法大队、工贸安全执法大队、应急处置执法大队6个内设机构。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612.39万元,支出总计612.3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37万元,增长11.95%,主要原因是费用增加。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612.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37元,增长11.95%,主要原因是费用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2.39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612.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37万元,增长11.95%,主要原因是费用增加。其中:基本支出612.39万元,占100.00%。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12.39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5.37万元,增长11.95%。主要原因是费用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2.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37万元,增长11.95%。主要原因是费用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01万元,减少3.1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2.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37万元,增长11.95%。主要原因是费用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01万元,减少3.1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8.31万元,占12.7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93万元,减少5.9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28.21万元,占4.6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82万元,下降17.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44.24万元,占7.2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7万元,下降0.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61.63万元,占75.3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99万元,减少1.9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2.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1.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万元,增长6.53%,主要原因是费用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90.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37万元,增长58.36%,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物管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5.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万元,减少11.24%,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2024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预算错误,本单位名下无公务用车。
公务接待费15.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所发生的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万元,减少11.24%,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减少,严格控制接待范围、标准及陪餐人数,厉行节约等。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86批次816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93.6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2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按要求参加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5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3.37万元,增长58.36%,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因本部门为应急局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本部门资产未纳入部门决算报表。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冉宇 023-78492031
无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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