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宣传大检查大督查大曝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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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331日全国全市全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东航“3.21事故教训,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部署,决定从即日起至510日,在全县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大宣传大检查大督查大曝光(简称:四大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全市全县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和落实乡镇(街道)属地、部门属事和企业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为市第六次党代会和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多措并举开展安全生产大宣传。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要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在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开展全覆盖式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一是各级党委党组会议要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全国全市全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重要举措。二是在企业车间、建设工地、物业小区、村居社区以及各类校园、景区等基层单位要常态化保持3条(幅)以上的标语、海报、专栏或视频,并及时更新,经常性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各乡镇(街道)要在辖区实施“坡坎墙”安全生产大标语宣教工程在醒目位置不少于1幅。三是各级各部门每月至少要在县级以上主流媒体(电视台、报纸、网站、手机报、微信、县应急管理简报等)发布1条以上安全新闻或工作动态。四是鼓励运用“三微一端”(微博、微信、微视频、客户端)等信息平台,扩大宣传力度,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二)重拳出击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乡镇(街道)、行业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结合当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常态化安全监管十条措施”“一线岗位责任制”等工作实际,聚焦燃气、道路交通、建设施工、消防、矿山、危化、工贸等重点领域,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两重大一突出”专项整治,全力防范各类事故灾害发生。燃气油气领域,县经济信息委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聚焦燃气经营、公共场所燃气、老旧小区燃气、燃气工程、燃气具等燃气源头、燃气管道设施、燃气安全装置安装等领域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开展排查检查。道路交通领域,县道安办牵头,县农业农村委、县公安交巡警大队、县交通局等部门配合,深化道路交通“三化六体系”建设和道路隐患整治,严格道路运输“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管,开展客运车辆、9座以上租赁客车、旅游包车、货运车辆大检查。建设施工领域,县住房城乡建委、县水利局、县交通局等部门牵头,紧盯施工许可、建筑市场监管、违规建筑查处等重点环节,深化“两防”专项整治、“两违”专项清查,严厉打击无证施工、违法发包、转包、分包及挂靠等行为。消防领域,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围绕高层建筑、厂房库房、古镇古寨、老旧小区、人员密集场所、生产经营租住(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开展安全检查矿山领域,县应急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强化对已关闭矿山的常态化安全管控,依法严厉打击私挖滥采煤炭和非煤矿山资源行为,坚决防止已关闭煤矿死灰复燃;强化露天矿山台阶式开采、边坡排土场治理、中深孔放炮和机械化作业。危化品领域,县应急局牵头,深化涉及易燃气体、有毒气体化工生产装置、厂房、罐区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彻底整治未按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未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安全设施设备未定期检测检验等违法行为。工贸领域,县应急局牵头,深入排查涉尘、涉气、涉火、涉电及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隐患,落实用电管理、火源管控和防火、防爆、防中毒等关键措施,严厉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负荷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

旅游、学校、民政、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电力、民爆物品、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等领域,要结合实际分别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常态坚持开展安全生产大督查。县安委办会同相关单位组建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综合督查。督查结果纳入二季度安全生产与灾害防治工作考核内容。

(四)明察暗访开展安全生产大曝光。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要从严开展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关键岗位履职尽责不到位、隐患整治落实不到位等典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并收集固定好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相关视频、照片等证据,向县安委办报送1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曝光素材。县安委办也将组建明查察访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一线开展明察暗访,制作警示曝光片在三季度例会上播放。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根据本方案,及时细化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检查内容和时限要求,认真开展“四大行动”。请39个乡镇街道、22个县安委会重点成员单位于513日前将工作总结、至少1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曝光素材报送至县安委会办公室。(22个县安委会重点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安交巡警大队、县经济信息委信委、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委、县教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商务委、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城市管理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文化旅游委、县民政局、县公路管护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县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县港航海事事务中心。)

(二)强化监管执法。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要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大检查全过程,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第一时间责令限期整改,能尽快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跟踪督促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处罚,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产整改。4份,各行业主管部门经济处罚必须清零,执法检查、经济处罚、问题查找三个强度环比上升。

(三)严格督导考核。县安委办将“四大行动”工作情况纳入三季度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考核,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等,将坚决予以警示曝光、通报批评。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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