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第四批)
根据《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工作规则(试行)》,现将彭水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整改情况有异议,可以通过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反馈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21年1月22日—2021年1月28日
二、公示内容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期间交办群众举报投诉第3、21、22号
三、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彭水县靛水街道五湖社区板五路(县生态
环境局法制督查科313室)
邮政编码:409614
监督电话:023-78491476、023-78491219(传真)
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受理交办群众
举报投诉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国家级整改任务)
投诉受理编号 |
D2CQ201907150607 |
整改任务概述 |
彭水县汉葭镇白凤村2组重庆市达美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修建的凤凰花海把原曹家沟的水流改至老屋街道河沟,造成山体滑坡,导致保家镇溪口村6组李家沟段农田严重损坏,李家沟河道堵塞,数百亩粮田无法取水灌溉。 |
整改责任单位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 |
整改目标 |
完成弃渣清理、河道清理整治工程和农田整治工程。 |
整改措施及成效 |
整改措施: 根据凤凰花海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彭水府办发〔2020〕127号): 1.保家镇负责实施堵塞河道清理整治及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并做好辖区内群众解释疏导工作,维护治理现场施工秩序,督促业主单位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弃渣场堆放相关规定,严防次生灾害发生; 2.汉葭街道负责妥善处理垃圾、污水问题,并做好辖区内群众解释疏导及拆除现场的信访稳定工作; 3.县水利局负责完成堵塞河道清理整治验收工作,处理河道行洪、涵管改道等问题; 4.县农业农村委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工作。 整改成效: 一是县水利局已立案,并对达美公司下达责改及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其清理弃渣或采取补救措施恢复。 二是县水利局下达李家沟河道清淤项目;县农业农村委下达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且投入150万元实施该项目。保家镇已完成弃渣清理、李家沟河道清理整治和高标准农田整治工程。 三是汉葭街道召开村民会议,针对凤凰花海问题跟群众作出解释,及时回复了群众诉求;并已约谈达美公司,要求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弃渣堆放规定,严防次生灾害发生。 |
整改时间 |
2019年8月至2020年12月 |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联系人:县生态环保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张芷茗联系电话:(023)78491476 |
投诉受理编号 |
D2CQ201907270001 |
整改任务概述 |
一是关于“重庆市达美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占用天然林地建设凤凰花海”行为;二是关于“重庆市达美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原曹家沟的水改道至老屋街道河沟,并向李家沟倾倒弃土弃渣”行为;三是关于“李家沟河沟堵塞,农田无法灌溉”情况。 |
整改责任单位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 |
整改目标 |
依法查处“重庆市达美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占用天然林地建设凤凰花海”问题;完成弃渣清理、河道清理整治工程和农田整治工程。 |
整改措施及成效 |
整改措施: 根据凤凰花海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彭水府办发〔2020〕127号): 1.县公安局负责对破坏耕地林地违法行为的查处,完成案件侦查工作,并依法移送检察机关。 2.保家镇负责实施堵塞河道清理整治及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并做好辖区内群众解释疏导工作,维护治理现场施工秩序,督促业主单位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弃渣场堆放相关规定,严防次生灾害发生; 3.汉葭街道负责妥善处理垃圾、污水问题,并做好辖区内群众解释疏导及拆除现场的信访稳定工作; 4.县水利局负责完成堵塞河道清理整治验收工作,处理河道行洪、涵管改道等问题; 5.县农业农村委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工作。 整改成效: 一是原县森林公安局已重新立为刑事案件侦查(彭水森公(刑)立字(2019)04号),根据《西南大学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西大司鉴〔2020〕鉴字第104号),该案涉及同时非法占用林地和耕地,已移交县公安局调查处理(彭水规资涉罪移送〔2020〕1号),县公安局已立案侦查(彭水公(治)立字【2020】9号),现已进入移送起诉程序;经征求县公安局意见,拟拆除的部分违建设施为涉案财物,暂予保存,待该案诉讼结束后再行依法处置。 二是县水利局已立案,并对达美公司下达责改及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其清理弃渣或采取补救措施恢复。 三是县水利局下达李家沟河道清淤项目;县农业农村委下达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且投入150万元实施该项目。保家镇已完成弃渣清理、李家沟河道清理整治和高标准农田整治工程。 四是汉葭街道召开村民会议,针对凤凰花海问题跟群众作出解释,及时回复了群众诉求;并已约谈达美公司,要求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弃渣堆放规定,严防次生灾害发生。 五是该案件涉及违法占用天然林地部分,现已恢复植被。 |
整改时间 |
2019年8月至2020年12月 |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联系人:县生态环保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张芷茗联系电话:(023)78491476 |
投诉受理编号 |
D2CQ201907290006 |
整改任务概述 |
重庆市达美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修建的凤凰花海非法占用林地,破坏生态环境。 |
整改责任单位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 |
整改目标 |
依法查处“重庆市达美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修建的凤凰花海非法占用林地,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
整改措施及成效 |
整改措施: 根据凤凰花海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彭水府办发〔2020〕127号): 1.县公安局负责对破坏耕地林地违法行为的查处,完成案件侦查工作,依法移送检察机关; 2.汉葭街道负责拆除违建设施并做好辖区内群众解释疏导及拆除现场的信访稳定工作。 整改成效: 一是原县森林公安局已重新立为刑事案件侦查(彭水森公(刑)立字(2019)04号),根据《西南大学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西大司鉴〔2020〕鉴字第104号),该案涉及同时非法占用林地和耕地,已移交县公安局调查处理(彭水规资涉罪移送〔2020〕1号),县公安局已立案侦查(彭水公(治)立字【2020】9号),现已进入移送起诉程序;经征求县公安局意见,拟拆除的部分违建设施为涉案财物,暂予保存,待该案诉讼结束后再行依法处置。 二是汉葭街道召开村民会议,针对凤凰花海问题跟群众作出解释,及时回复了群众诉求;并已约谈达美公司,要求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弃渣堆放规定,严防次生灾害发生。 三是该案件涉及违法占用天然林地部分,现已恢复植被。 |
整改时间 |
2019年8月至2020年12月 |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联系人:县生态环保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张芷茗联系电话:(023)784914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