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MB1B67696P/2020-00071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0-12-06
  • 发布日期
  • 2020-12-06
  • 标题
  • 解读《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交通局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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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交通局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通知》(渝环〔2020〕119号)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我市汽车保有量持续快速增长,汽车尾气排放已经成为大气环境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而且存在汽车排放超标后缺乏闭环监管的问题。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是指依法对在用汽车排放进行定期检验、监督抽测和维护修理,使汽车排放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管理制度。全面建立并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形成联防联控机制,能有效减少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将有利于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

(二)制定依据。

《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建立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通知》(环大气〔202031号)  

(三)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定义。

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是指依法对在用汽车排放进行定期检验、监督抽测和维护修理,使汽车排放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管理制度。

二、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明确了尾气排放超标汽车维护修理、复检过程中,对汽车排放检验机构、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超标汽车车主的有关要求。

(一)汽车排放检验机构要求。

汽车排放检验机构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开展检验,并在场内办事大厅、休息区醒目位置张贴本辖区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信息,便于车主联系和送修;对检验超标汽车,应通知车主到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进行维护修理;对来进行复检的车辆,排放检验机构应通过系统查询到该车的维护修理记录后,才能对其开展复检。

(二)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要求。

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应先查询待修车辆检验不合格情况,分析原因,并按有关要求进行维护修理;完成维护修理后,要按照规定上传修理维护记录,并向托修方交付维修结算清单和竣工检验单。

对超标排放汽车经诊断后确实无法修复的或维护修理后仍然无法达到规定排放标准的,应如实告知车主。

(三)排放不合格汽车车主要求

一是超标车车主查询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的名单。首先扫描以下二维码或者搜索并关注重庆道路运输信息公众号;进入公众号后,选择点击尾气维护,然后在弹出的窗口中点击维修单位查询,在展示的页面中就可查询到全市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的名单。

  
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查询二维码

二是超标车车主按照名单,自主选择一家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对汽车进行修理维护。完成维护修理后,再回到原机动车检验机构进行复检。

三、监督机制

车主若对汽车排放检验机构工作有异议、意见的,可向生态环境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咨询或投诉;若对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工作有异议、意见的,可向交通部门咨询或投诉。

监督电话:生态环境12369、交通运输12328、市场监管12315



四、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