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生态环境局2023年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彭水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5日—2023年10月31日(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psx.gov.cn/。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psxsthjjzw@163.com,传真:78491219。通讯地址:彭水县靛水街道五湖社区,邮编:409614。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水基岩屑综合利用项目 |
彭水自治县新田镇马峰居委会1组 |
彭水县茂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重庆市智力环境开发策划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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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窑头窑尾采用布袋除尘器和SNCR处理后,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无组织排放采取原料堆场和破碎区域采用喷淋设施抑尘等措施。 (2)废水:本次技改不新增员工和其他生产用水,不新增新鲜用水量和废水产生量,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水泥生产线及余热发电系统设备冷却产生冷却废水,冷却废水大部分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循环系统过滤器反冲洗水与软水制备车间产生的废水一起排入中心系统的中水水池,用于生料磨、增湿塔、篦冷机喷水及厂区绿化、道路洒水。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进行二级生化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中心系统的中水水池,用于生料磨、增湿塔、篦冷机喷水及厂区绿化、道路洒水。 (3)噪声:通过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进行降噪,可使声源噪声值降低15dB(A)左右。部分噪声源位于室外,通过远离噪声敏感点、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等措施,降低对周边噪声敏感点的影响。 (4)固废:本项目不新增固体废物,现有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收尘灰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由厂家回收 |
发改委项目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