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生态环境局2023年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十一
彭水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6日—2024年1月2日(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psx.gov.cn/Index.html。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psxsthjjzw@163.com,传真:78491219。通讯地址:彭水县靛水街道五湖社区,邮编:409614。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彭水长滩社区污水处理工程 |
彭水县汉葭街道长滩社区7组 |
彭水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众致环保有限公司 |
基于彭水长滩镇的发展需求,彭水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拟在彭水县汉葭街道长滩社区7组实施“彭水长滩社区污水处理工程”。该工程选址于彭水县汉葭街道长滩社区职教中心旁郁江右岸,收集处理彭水火车站、彭水职教中心、麻油村等郁江右岸居民产生的生活污水,服务面积共计1.3km2,为唯一选址。项目设计处理规模为2500m3/d,采用“格栅+调节+旋流沉砂池+A2/O +二沉池+高效沉淀池+接触消毒”处理工艺,设计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郁江。 项目总投资3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合计120万元,占总投资的3.16%。 |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和保护措施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场地土石方开挖、填筑、施工材料运输和堆放过程产生的粉尘以及施工动力机械进行施工作业产生的燃油尾气。根据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对施工场地扬尘的测定,施工扬尘影响范围一般在下风向约200m以内,施工动力机械作业主要在项目施工区内,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一般在100m以内。 本项目施工期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1)建筑工地实行封闭施工,设置高度不低于1.8m的围挡。 (2)在建设过程中及时对施工场地洒水防尘,并采取合理规划、分段施工,按施工方案及时铺装路面和绿化,以降低粉尘的影响范围和程度,缩短影响时间,以减轻对环境空气的污染。 (3)加强对临时堆放的监督管理,及时覆盖篷布或编织袋等;风速过大时应停止施工作业,控制二次扬尘对作业点及周边地区环境空气质量的污染。 (4)各种燃油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在施工及运输过程中均排放一定数量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以CO、NO2为主,通过加强施工机械的管理和保养维修,提高机械使用率,并控制施工车辆车速,使用清洁燃料,能够有效防治施工器械尾气污染空气。 采用上述控制减缓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粉尘、施工器械尾气对周边环境影响将有效减小,且施工期是短暂的,因此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2、水环境影响分析和保护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地基开挖和混凝土养护废水、施工机械和进出运输车辆冲洗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主要含悬浮物、石油类等。 本项目施工期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①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可依托周围厂区周围已有的设施。 ②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如用于场地的洒水等),不外排。 ③施工区合理设置排水沟、沉砂池,将场地废水收集沉淀处理后排放,尽量减轻雨水对泥土的冲刷,减缓水土流失对水环境的影响;工程完工后,尽快对工程区进行绿化、恢复或地面硬化。 在采取以上措施的情况下,施工期废水均可得到有效处理,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和保护措施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等,机械设备在工作时的声级范围为75~105dB(A)。 本项目施工期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杜绝夜间(22:00~6:00)施工,禁止高噪声施工设备在午休时间(12:00~14:00)作业。若必须连续进行强噪声作业时,施工单位应事先征得周围居民和单位的同意,并向当地环保部门和城管部门申报。 ②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定期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非正常工作而产生高噪声污染。 ③加强管理,文明施工。装卸、搬运材料、钢材等严禁抛掷。 ④施工车辆运输时间应避开居民进出高峰期、午休和夜间,同时严格限速、限载管理,禁止鸣笛。 ⑤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制定施工计划,加快施工进度,减少对周围居民影响。 ⑥施工期材料装卸禁止抛掷,高噪声施工设备应考虑设置临时性隔声屏障,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施工阶段采取以上噪声防治措施后,场界噪声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011)规定的限值,实现达标排放,且施工期是短暂的,施工噪声随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甚微。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和保护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土石方开挖产生的弃方、施工及安装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 本项目施工期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1)对施工产生的弃方由施工方以封闭运输的形式使用专用车辆运送至政府指定的合法渣场,建筑垃圾清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处理。 (2)运渣车辆市容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及路线行驶,控制车速,严禁超高、超载运输,严禁带泥上路及沿途扬、溢、撒、漏,控制二次扬尘及沿途空气污染 (3)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设立垃圾收集装置收集,进行分类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保护好施工人员的生活、生产环境,减少施工人员传染病的发病率。 项目施工期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上述防治要求后,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实现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和保护措施 (1)环境影响分析 ①工程占地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新征土地3877m2,现状土地利用类型主要为农林用地,不涉及基本农田,植被覆盖情况一般。 厂区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永久占地改变了局部地区土地利用现状,但永久占地面积小,对区域土地利用影响小;项目施工期临时占地在用地范围内,施工完成后将及时进行生态恢复,临时占地对土地利用改变的影响较小。 ②对植被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永久占地范围内主要种植常见绿化植物小叶榕、桂花树等,植被覆盖情况一般。施工过程对项目区域植被的影响包括:施工过程中植被的清除、地表开挖和地面建筑的建设等,造成工程建设区域内地表植被的破坏;大量松散土石方裸露,若无防护措施,遇雨水冲刷将产生水土流失;剥离表土、弃方等占地区域将使原有植被被掩埋、覆盖。施工期可采取移栽或直接购买临时占地内的苗木,施工结束后,对工程区绿化用地进行植被种植。 综合分析,项目施工期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将减轻对施工区的影响,同时,因项目施工占地面积较小,施工期对植被数量的破坏有限,不会引起区域植被多样性的改变。 ③弃土和水土流失的影响 本项目建设对水土流失的影响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在施工期各施工段挖方在回填复垦工作完成以前,由于地表原有植被受到一定程度的破坏,地表的裸露以及土体结构的改变,使项目用地范围内土壤的可蚀性指数上升,为风沙的形成、运移及土壤水蚀和重力侵蚀创造了条件,水土流失会有所增加。二是弃土处置不当,使可冲刷地表面积增加,水土流失也可能加剧。该项目评价范围内属于平原地区,土壤流失强度不大,工程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主要是开挖土方。 工程施工时应注意合理分配施工时段,避开降雨集中时段(7、8月),开挖的土石方、开挖裸露面做好防治措施,尽量缩短暴露时间,开挖的土石方在及时回填、弃土及时进行合理处置的情况下,施工阶段造成的水土流失影响不大。 (2)保护措施 为了减轻由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带来的不利影响,施工期间应加强水土保持措施,具体如下: ①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在暴雨天气进行土石开挖工作;弃方及时外运,对不能即时回填的挖方用遮雨布覆盖,避免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 ②施工区域周边预先修建排水沟、沉砂池及完善的地表径流排泄系统等,减少地表径流对被扰动地表冲刷造成水土流失。 ③合理安排地面硬化进度,减少地面裸露时间。 ④施工结束后,对工程区绿化用地进行植被种植,在污水处理设施周围种植自然形态的花草、灌木、藤架等。 施工完成后,随着地面硬化及绿化面积的增大,水土流失情况逐渐消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