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MB1B67696P/2023-00091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3-12-27
  • 发布日期
  • 2023-12-27
  • 标题
  • 彭水县生态环境局2023年环评审批决定公告表10号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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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县生态环境局2023年环评审批决定公告表10

彭水县生态环境局已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1227—202412日(7日)。接受社会监督,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psxsthjjzw@163.com,传真:023-78491219,通讯地址:彭水县靛水街道五湖社区,邮编:409614。环评文件批准书和不予批准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psx.gov.cn/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审批

文号

发文

时间

审批

决定

1

彭水县祥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彭水县祥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祥和加油站改扩建项目

渝(彭)环准〔2023〕013号.doc


2023.12.27

同意审批

2

彭水县精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彭水县精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农机加油站改扩建项目

渝(彭)环准〔2023〕014号.doc


2023.12.27

同意审批

3

华润新能源(彭水)有限公司

彭水靛水风电项目

渝(彭)环准〔2023〕012号.doc

2023.12.27

同意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