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MB1B67696P/2025-00036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5-06-13
  • 发布日期
  • 2025-06-13
  • 标题
  • 彭水县生态环境局2025年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七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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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县生态环境局2025年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彭水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613—2025619日(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psx.gov.cn/。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psxsthjjzw@163.com,传真:78491219。通讯地址:彭水县靛水街道五湖社区,邮编:409614。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彭水自治县宏绿薯类食品及调味品深加工项目

彭水工业园区北岸C32-02-03

重庆宏新食品有限公司

重庆壹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购置占地面积约17924.57平方米,建设红薯粉深加工、调味菜、方便食品生产线各1条及配套设施,年产红薯粉条1000/年,调味菜产品1万吨/年,方便食品55万盒/年。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万元

1.大气环境:红薯粉条生产线投料粉尘设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15m高的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调味菜生产线炒制废气设集气罩收集经1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115m高的DA002排气筒高空排放;调味菜生产线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15m高的DA003排气筒排放;方便食品生产线炒制废气设集气罩收集经1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115m高的DA004排气筒高空排放;方便食品生产线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15m高的DA005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废气经18m高的DA006排气筒排放;食堂废气设集气罩收集经1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油烟管道引至屋顶排放。

2.水环境:食堂废水隔油后,与员工生活污水一起排入自建生化池(处理能力6m³/d)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标准后经DW002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园区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郁江;项目生产废水经车间隔油后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100m³/d)处理达标后经DW001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园区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郁江

3.声环境: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后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厂区设1一般固废暂存点(建面约68平方米)和危废贮存点(建面约10平方米),产生的各类固废分类分开收集后,定期委外处理。一般固废暂存点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废贮存点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公告2017年第43号)等相关要求执行。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代码:2408-500243-04-01-116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