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MB1B67696P/2025-00040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5-06-24
  • 发布日期
  • 2025-06-24
  • 标题
  • 彭水县生态环境局2025年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八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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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县生态环境局2025年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彭水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624—2025630日(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psx.gov.cn/。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psxsthjjzw@163.com,传真:78491219。通讯地址:彭水县靛水街道五湖社区,邮编:409614。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重庆彭水石柳光伏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

彭水自治县石柳乡、连湖镇、联合乡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彭水供电分公司

重庆宏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本工程新建110kV输电线路1回与现状110kV马保线T(以下简称110kV石马保线”),线路起于石柳光伏电站110kV升压站,止于马岩洞水电站110kV马保线出线构架处T接点,线路全长约11.55km,采取单回塔架空架设方式。新建塔基35基;10mm冰区段采用JL3/G1A-185/30型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20mm冰区段采用JLHA1/G1A-185/45型钢芯铝合金绞线总投资1928.0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1. 陆生生态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在划定的施工范围外开展施工活动。采用全方位高低腿塔,避免大规模开挖,严禁爆破施工,根据现场情况,按需要设置排水沟;施工前对占用土地进行表土剥离,剥离的表土分类存放,采取防护措施,用于后期塔基周围临时占地复绿复耕。尽量避开在暴雨季节开挖土方,备防雨薄膜,用于遮盖临时土方堆场,减少雨水冲刷。牵张场、施工便道等临时施工场地选址尽量避开树林茂密处及饮用水源保护区,减少树木的清理。材料的运输要充分利用现有道路,优选塔基附近的空地、裸地堆放材料,临时材料堆放需做好地面铺垫及防雨工作。非机械化施工塔基区车辆无法到达处材料运输采取人背马驮杆塔及相关设备的方式进行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临时占地及时进行迹地恢复,及时根据原土地类型对各类施工临时占地进行恢复,植被恢复选择当地原有物种进行恢复,确保不引入外来物种。

2.水环境: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已有设施。施工前划定施工范围,限定施工活动范围,塔基施工场地不得扩大到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严禁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设置牵张场、施工便道等临时施工场地。

3.声环境: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选取低噪声的先进设备,控制使用高噪声施工设备,并调整高噪声施工时间;加强施工区内动力设备管理,并根据周边环境情况合理布置,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控制线路与保护目标的距离,经常巡线。线路保护目标处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基础挖方就地回填压实;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

5.电磁环境:控制线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保护目标处工频电场强度≤4000V/m,架空输电线路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电场强度≤10kV/m;磁感应强度≤100μT。路与环境保护目标的距离;加强环境管理,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工作。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代码:2411-500243-04-01-872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