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彭水县工业园区南部片区配套污水
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的通知
彭水县凯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1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规定,我局对你司备案的《彭水县工业园区南部片区配套污水处理厂工程》进行核查,该项目为新建设计处理规模分别为2500m3/d的生活污水处理厂,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于2025年5月28日取得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准书,项目现将《彭水县工业园区南部片区配套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登记备案表》(备案号:202550024300000045)予以撤销,备案手续无效。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11日
无障碍
关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