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例行督察第37项具体问题第8项意见和建议、第3项具体问题、第5项具体问题整改销号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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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工作规则(试行)》,现将彭水自治县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整改情况有异议,可以通过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反馈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22年11月21日—2022年11月25日(5个工作日)   

二、公示内容

《重庆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例行督察第37项具体问题第8项意见和建议、第3项具体问题、第5项具体问题整改销号情况。

三、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彭水自治县靛水街道五湖社区(县生态环境局303室)    

监督电话:023-78856681、023-78491219(传真)    


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

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国家级整改任务)

整改任务概述

例行督察第37项具体问题:水产养殖尾水直排现象普遍。2018年,重庆市水产养殖面积83024公顷,其中配套建有尾水处理设施只有1505公顷,仅占总养殖面积的1.8%,(2017-2019年)每年大约10770万吨尾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8项意见和建议:积极探索推进水产养殖污染防治。

整改责任单位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

整改目标

采取过滤沉淀、池塘鱼菜共生综合种养、多级人工湿地等多种措施,多措并举开展水产养殖尾水处理,20216月底前完成每年大约80万吨直排尾水养殖场整改,禁止未经处理的养殖尾水直排。

整改措施及成效

整改措施:

开展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情况摸排,落实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局和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渔业扶贫项目,在彭水县碧水清泉渔业有限公司开展养殖尾水治理。指导彭水县碧水清泉渔业有限公司按照治理方案实施养殖尾水治理项目,并完工通过验收。

整改成效:

在彭水县碧水清泉渔业有限公司所属养殖场开展尾水治理,该公司接受了渔业渔政局和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以及重庆市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帮扶实施养殖尾水治理项目。现已完成项目建设,经彭水县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出口水样的PH值、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悬浮物均达到《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 9101-2007)的排放标准(彭水环监(委托)字[2021]23号、彭水环监(委托)字[2022]50号),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并通过了市级核查验收,完成每年约80万吨直排尾水养殖场整改任务。

整改时间

20201月至20216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县生态环保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张老师

联系电话:(02378856681


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

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例行督察第3项具体问题:一些区县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积极性不高、自觉性不强,在执行有关政策、法规、规划上搞变通、做选择,导致一些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

整改责任单位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

整改目标

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自觉性进一步提升,统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高。空间源头管控和产业准入环境更加严格,督查、监管更加细致,执行产业发展有关政策、法规、规划更加坚决。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提高思想认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2020年在十四届县委八次全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报告会,2021年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第十五次党代会,2022年在全县新型城镇化工作会、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等会议上,要求全县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严格国土空间源头管控。20225月,按照自然资源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统一部署,开展“三区三线”(“三线”: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目前已通过自然资源部审查。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正结合“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加紧修改完善。

(三)严控产业环境准入。一是严控环境准入,加强环评准入审查,2020年至今共审批项目77个,其中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59个,环境影响评价书18个;二是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等国家产业政策,对所有上马的项目均要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可行性论证;三是2020年至今,在乌江及主要支流岸线5公里范围内新布局工业园区0个;四是编制并印发了《关于印发〈彭水自治县“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的通知》(彭水府发〔202212号)。

整改时间

20201月至202212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县生态环保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张老师

联系电话:(02378856681

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

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例行督察第5项具体问题:部分区县统筹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不力

整改责任单位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

整改目标

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深入践行“两山论”,走深走实“两化路”,统筹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深化思想认识。一是及时传达学习。2020年以来,县委、县政府累计召开常委会52次、常务会61次,传达学习、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和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有关精神;二是加强研究部署。督察反馈意见以来,县生态环保督查领导小组累计召开13次会议,召开环委会8次,相关县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议26次,现场调研督导44次,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和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二)强化规划引领。一是已制定印发《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彭水府发〔2021〕16号),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其中,在“十四五”期间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筑牢生态屏障,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明确8个目标指标,提出6个方面重点任务,规划35个相关重点工程项目;二是已制定印发《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通知》(彭水府发〔2021〕24号),明确6个目标指标,提出5个方面重点任务、规划80个工程项目;三是2022年5月,按照自然资源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统一部署,开展“三区三线”(“三线”: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目前已通过自然资源部审查。四是已制定印发《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彭水府发〔2020〕26号)。

(三)统筹协调发展。一是深入贯彻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建设方案,及时制定年度计划、总结年度工作,转发市级下发的年度工作要点到县级责任部门,对应落实工作任务;二是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实施城市提升行动计划。2020年以来,我县始终以服务民生为出发点,着力推进城市品质提升。先后投入资金约5500万元,完成了山谷公园智慧服务建设、化粪池危险源物联网系统建设、迎春灯饰工程、照明设施维护、城区路灯集中控制系统采购、乌江画廊旅游景区品质提升夜间经济灯饰、背街小巷路灯安装、城区增花添色工程、城区出入口通道绿化工程、民政局至南门洞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垃圾分类建设,正在推进垃圾填埋场封场及生态修复和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事宜。有力有效的推动了城市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成就感再上新的台阶;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彭水乡振发〔2022〕2号),进一步建好管好用好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四是下达《关于2022年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第一批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彭水乡振发〔2022〕20号)、《关于2022年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第二批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彭水乡振发〔2022〕21号),并印发《彭水自治县2022年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的通知》(彭水乡振发〔2022〕16号)。

(四)优化产业结构。一是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等国家产业政策,对所有上马的项目均要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可行性论证;二是严控环境准入,加强环评准入审查,2020年至今共审批项目77个,其中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59,环境影响评价书18个;三是按照市经信委文件要求,加快建设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等绿色制造示范体系,推进工业绿色转型发展;四是2020年认证绿色食品8家24个产品,2021年认证绿色食品8家35个产品,2022年组织5家企业共12个产品申报绿色食品,均还未获证(其中3家7个产品资料在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一审,其余2家5个产品已经完成申报过程的现场检查,下一步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集中会审后上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

(五)压实环保责任。一是印发《彭水自治县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彭水府办发〔2020〕73号)、《2020年度市对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专项考核目标责任分解》(彭水环委办〔2020〕15号),细化任务分工,每月调度工作进度,压紧压实责任;二是已制定印发《彭水自治县县级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彭水委办发〔2021〕33号)。

(六)强化绩效评估。加强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绩效评估。2021年通过《彭水自治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计划草案报告》及《关于全县2021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22年通过《彭水自治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2年计划草案报告》及《关于全县2022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对全县经济发展开展绩效评估。

整改时间

20201月至202212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县生态环保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张老师

联系电话:(02378856681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区县或市级部门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的有关人员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