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
任务序号九整改销号情况的公示
根据《重庆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实施细则》,现将彭水自治县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任务序号九整改销号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整改情况有异议,可以通过书面、电话来访等方式反馈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15日(10个工作日)
二、公示内容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任务序号九整改销号情况。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8521842
电子邮箱:cqhjjcb2@163.com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任务序号九: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存在薄弱环节涉及彭水自治县整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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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实施主体 |
彭水自治县 |
公示日期 |
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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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概述 |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了我市“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要通过增强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深入开展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等3条整改措施,立行立改,长期坚持,达到“坚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整改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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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
彭水自治县严格对标市级整改要求,聚焦三峡库区生态保护薄弱环节,构建“监管强化、系统治理、价值转化”三位一体整改体系,全面推动问题销号。 (一)监管体系迭代升级。建立三级河长制体系(县、乡镇、村),配备597名河长,实现177条河流、24座水库动态监管全覆盖;2024年累计巡河6112次,问题整改率100%。创新“河长+”联动机制,整合警长、民间河长等37名,与武隆、酉阳及贵州务川等6地签订跨界流域联防联控协议。布设乌江国控/市控水质自动监测站6个,实现重点水域实时监控;按月监测9条河流、15个水功能区,季度监测农业面源断面,全域水环境数据精准掌控。 (二)污染攻坚与生态修复并重。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91座,城市污水达标率100%,农村管控率达89.9%;完成乌江94个排口整治(销号率98%),排查次级河流排口148个并100%溯源。治理农村黑臭水体14处(清零1.1万平方米),秸秆利用率92.1%,农膜回收率97%。修复河漫滩湿地15万平方米、矿山191.1公顷,治理水土流失314.8平方公里;实施“两岸青山”工程造林3.7万亩,森林覆盖率提升至65.5%。 (三)生物保护与生态经济协同。划定禁捕水域1019公里,安置退捕渔民123人,增殖放流鱼苗200万尾,乌江珍稀鱼类显著恢复。推动4万亩废弃矿区转型红豆杉生态景区(年接待50万人次),阿依河获评“全市最美河流”并入选国家级旅游线路,郁江获评市级美丽河湖优秀案例。连续举办14届乌江水上运动大赛等品牌活动,“世界苗乡”生态影响力持续提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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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
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核查验收工作方案,组建核查验收工作组,对彭水自治县承担的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核查,认为整改措施有效落实,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达到预期整改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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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88521842 电子邮箱:cqhjjcb2@163.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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