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了以下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申请。现将拟批准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19日-2021年4月23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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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彭水县靛水街道五湖社区板五路
邮政编码:409614
序号 |
排污口名称 |
建设 地点 |
管理 单位 |
项目概况 |
论证报告结论 |
备注 |
彭水梅子垭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 |
彭水县梅子垭镇梅花村1组 |
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彭水梅子垭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位于东经108°31'14.36",北纬29°09′49.25″。彭水梅子垭污水处理厂项目排放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本次排污口论证规模为500m3/d,年运行366d,排污量为18.3万t/a。污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B标后尾水通过小溪沟排入干溪河,其中COD、氨氮排放浓度分别为60mg/L、8mg/L,COD、氨氮排放量分别为10.95t/a、1.46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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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彭水梅子垭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分析,排污口设置对干溪河梅子、诸佛保留区以及第三者将不会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符合水功能区管理要求,也与第三者需求是兼容的。因此,该入河排污口设置方案可行。并且该论证报告已通过专家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