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自治县2026年“净化考点周边环境”专项执法 检查方案
日期:2026-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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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自治县2026净化考点周边环境专项执法

检查方案

为贯彻落实2026年重庆市“高中考期间噪声监督管理工作”启动视频会精神,根据《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规定,按照《“高中考”夜间施工噪声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要求,切实维护高中考期间宁静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重点区域、重点点位、重点时段,充分发挥部门、乡镇(街道)合力,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通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全面排查考点周边各类环境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考试期间噪声超标、扰民等行为,确保考点周边环境安全、秩序良好,实现“宁静考场”目标。

二、检查时间

2026526—614日。

三、检查重点

(一)工业噪声。重点检查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源,对排放工业噪声、产生振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检查是否加强固定设备、运输工具、货物装卸等噪声源管理,是否配备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对违反规定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噪声污染防治办法》之规定予以处罚。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二)建筑施工噪声。除抢险、抢修的夜间施工外,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61—14日期间,不得出具夜间施工证明。67—9日期间,考场周围100米范围内在建建筑工地全部停止施工作业。重点检查在建建筑工地,集中检查考场周围100米区域内产生环境噪声扰民的作业。针对高中考期间擅自开展夜间施工和在考场周围100米范围内从事噪声作业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住建部门牵头制定方案,于526日至67日前开展不少于2次的联合集中排查整治行动。

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委;配合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三)社会生活噪声61—14日全面暂停城区及考点周边广场舞、露天歌唱等产生噪声的群众性文体活动。重点整治广场、公园、步行街等露天公共场所的广场舞、夜啤酒、烧烤店、卡拉OK、影音播放、抽打蜂鸣陀螺、装修、犬吠等产生的噪声,以及商业经营活动中或者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喇叭、高音响器材产生的噪声。督促指导辖区公园的管理机构,落实相关管理职责,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劝导,增强市民守法、守规意识。加强居民住宅区共用设施设备检查,督促物业管理部门加强运行维护。县公安局牵头制定方案于526日至67日前开展不少于2次的联合集中宣传、排查整治行动。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县住房城乡建委(城市管理)、县文化旅游委,汉葭街道、绍庆街道、靛水街道。

(四)交通噪声。县公安局重点检查初中、高中学校(特别是高考、中考考点)周边道路以及居民区、社区等考生集中周边道路,加大机动车禁鸣区域内违法鸣喇叭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县交通运输委强化机动船舶声响装置管控,督促船只依规规范使用喇叭等发声设备。67日—9日高考时段,辖区过往船舶、旅游船舶一律禁止鸣笛。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委。

(五)娱乐场所噪声。重点整治影响考生正常生活和学习的经营性娱乐场所噪声扰民行为,严格查处夜间超时营业的文化娱乐场所,对于无证照的要依法取缔。61—614日高中考期间,城区所有KTV、酒吧等场所娱乐活动不超过夜间12点。其中67—9日高考期间城区所有KTV全天停止经营活动,酒吧暂停文艺表演等产生噪声的经营项目。

责任单位:县文化旅游委。

四、工作安排

(一)成立专项小组。县生态环境局、县教委、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交通运输委、县水利局、县文化旅游委等部门,汉葭街道、绍庆街道、靛水街道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项行动小组,建立并落实连续夜间巡查机制,对产生环境噪声的违法行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请各单位于526日前报送1名联络人(附件1)。

(二)强化协调联动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行业主管部门围绕检查重点明确的5个方面,既要牵头落实好职责任务,又要全力支持配合。各乡镇(街道)既要主动排查整治,又要加强工作联系、及时互通情况信息。

(三)积极回应诉求各相关单位和乡镇(街道)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时段,抓住宣传、劝导、执法三个环节,加强协同配合,强力推进联合整治。

重点区域:彭水县中学、彭水县第一中学、彭水县民族中学。

重点部位包括但不限于:考点周边在建建筑工地、考点周边100米范围内产生噪声扰民的点位、近期群众反映强烈的在建建筑工地、“12345一号通政务服务热线实时噪声投诉点位,严厉查处影响考生正常学习和生活的产生环境噪声的违法行为。

重点时段:特别要抓好考试时段,以及夜间休息时段。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高中考安全工作对于考生切身利益、百姓家庭福祉与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厚植为民服务情怀,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行动。

(二)严格执法。坚持零容忍、出重拳,按照四不两直突击检查形式开展专项检查,做到不徇私情、秉公执法。针对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监测机构3日内出具监测报告,执法机构收到报告后3日内立案,立案后次日1个月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提高执法震慑,绝不姑息纵容。

(三)强化管控。针对高中考专项行动期间发现的问题工地,及时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巡查频次、组织联合约谈,切实督促施工单位对标对表,落实降噪措施、夯实管控细节,以书面承诺等方式督办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同时,针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工地,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依程序实施夜间作业证明限批或停批措施。

(四)加强宣传。充分利用现场检查、座谈等契机,加强高中考期间建筑施工噪声监管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力度,让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知法、懂法、主动守法。积极运用媒体资源,加强高中考专项检查专题宣传,加大典型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全力营造严查噪声污染 确保高中考环境的社会舆论氛围。

(五)总结提升。专项行动期间,每周一、周四上午10时前通过渝快政向县生态环境局报送前阶段检查情况(附件2),并附检查照片,615日前报送本单位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附件:1. 彭水自治县净化考点周边环境专项行动联络人

  1. 彭水自治县净化考点周边环境专项行动阶段报表


附件1

彭水自治县净化考点周边环境专项行动联络人

填报单位:                                上报时间:

序号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备注


附件2

彭水自治县净化考点周边环境专项行动

阶段报表

填报单位:                                上报时间:

检查时间

出动人次

检查点位数(家次)

指导纠正不规范环境行为数

立案查处案件数

约谈问题企业数(家次)

曝光顶风违法企业数(家次)

526日至今累计情况

填表说明:专项行动期间,每周一、周四报送前阶段检查情况,中考结束后第二天报送专项行动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