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顺农产品商品化处理中心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变更的公示
根据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做好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商务〔2025〕18号),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重庆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渝商务〔2025〕248号)、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商务发〔2025〕32号)等文件要求,经我委审核研究,并报告重庆市商务委员会,现将彭水县六顺农产品有限公司实施的“六顺农产品商品化处理中心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变更情况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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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建设内容 |
变更后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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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方案水磨地面1800㎡,玻璃275㎡,不锈钢包边286m,冷藏车2台,滚动真空包装机2台,杀菌锅2台,发电机1台。 |
变更为贴地板砖1700㎡,贴内墙砖440㎡、购买蒸箱1台,防火门18套,冷藏车1台,室内门15套,不锈钢材质物料箱16个,不锈钢清洗槽3套,盐水注射机1台,清风系统4台,自动搅馅机1台,滚动真空包装机1台,真空滚揉机1台,杀菌锅1台,多功能切肉机1台,半自动行星炒锅1台。 |
本次公示旨在向社会公开项目变更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9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变更事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委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需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商务委员会
2025年11月12日
(联系人:高雪飞;联系方式:13330396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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