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0363J/2025-00466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10-23
  • 发布日期
  • 2025-10-23
  • 标题
  •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商务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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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商务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商务行政执法支队以县商务委的名义,统一行使商务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1.宣传、贯彻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

2.宣传、贯彻和执行商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承担酒类商品管理、汽车销售管理、对外劳务合作管理、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家庭服务业管理,成品油流通,成品油经营、储存日常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执法职能,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3.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制度。

4.受理县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执法职责范围内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5.依法配合其它部门开展与本部门相关的执法工作。

6.承办主管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行政执法案件。

7.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以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商务执法大队为基础,整合部门内设机构行使的行政执法权,相应将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商务执法大队更名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商务行政执法支队,为县商务委管理的副科级行政执法机构。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73.21万元,支出总计73.2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92万元,增长17.5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73.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92万元,增长17.5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21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73.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92万元,增长17.5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其中:基本支出73.21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3.21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92万元,增长17.5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92万元,增长17.5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86万元,增长19.3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92万元,增长17.5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86万元,增长19.3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05万元,占80.6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7万元,增长17.2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95万元,占12.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8万元,增长57.8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2.37万元,占3.2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2万元,下降4.8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减少开支。

4住房保障支出2.84万元,占3.88%,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2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4.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9万元,增长27.7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差旅、办公费用、水电、物管、邮电等。

公用经费9.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8万元,下降24.5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减少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差旅、办公费用、水电、物管、邮电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本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

本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未发生会议费、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8492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