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046XQ/2025-00009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工作报告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审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4-12-23
  • 发布日期
  • 2025-09-25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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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一、审计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各相关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部署,认真执行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扎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审计整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显著

(一)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各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单位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和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对标对表审计整改台账,梳理分类、细化到人、压实责任,定期召开整改进度会,及时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多措并举,形成合力。县审计局与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巡察办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建立问题整改监督机制,形成整改合力;严格执行整改销号制度,县审计局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报告进行审核,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提出进一步整改要求,直至整改完成;在审计中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等问题,严肃追责。

(三)加强监督,提质增效。审计问题清单为抓手,进一步提高被审计单位主动整改意识,强化源头治理,组织被审计单位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防止问题的积累和扩大。加大对被审计单位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进行重点督办,确保问题整改完成。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20241220日,审计查出的11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65个。其中:立行立改问题61已完成整改60个,到期整改完成率达到98.36%;限期整改问题35个已完成整改5个;长期整改问题14个,正在推进整改。整改资金总额61270.84万元,其中上缴财政1836.93万元,通过缴纳税款、调整账务、拨付资金及规范管理等方式整改59433.91万元。

(一)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 关于预算编制及执行有待改进的问题。一是针对6个单位未录入整体绩效目标,2个预算单位无预算实施政府采购330.32万元,部分单位存在预算编制不细化、将乡镇人大代表经费等9项可以细化到具体单位或项目的费用纳入财政代编预算、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不及时等问题。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出台《关于编制2025年县级预算及2025—2027年县级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的通知》(彭水府办发202469号),对预算编报、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等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完整编报部门和单位收入,并同步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规范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项目支出切实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实施单位,上级转移支付下达后迅速分配,确保资金使用及时;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要求部门应编尽编政府采购预算,按标准及要求细化、规范填报采购品目等信息。二是三公经费管理不严格。个别单位长期以租车、借用外单位车辆等形式变相增加公务用车的问题。县机关事务中心已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公务出行租车管理的通知》(彭水机管发202412号),进一步规范全县各单位公务出行租车行为,县城市管理局已将16台租用借用车辆归还原单位。三是未按要求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2个项目绩效评价不真实,未对28个单位4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进行审核的问题。县财政局已于20248月召开预算编制会,同时开展政策培训,增强预算单位绩效管理意识,指导部门(单位)科学设定绩效目标,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精确性及指向性。

2. 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推进缓慢,资金通过以拨作支被统筹使用19448.4万元的问题。县财政局已完成资金支付915万元,收回暂不能支付的专项资金18091.4万元。二是善感乡石槽坝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截至20243仍未开工建设,未达到开工率100%的绩效目标要求,项目资金3271万元通过以拨作支被统筹使用的问题。该项目已按照施工进度支付项目款和监理费用等906.21万元,剩余资金2364.79万元由县财政收回国库管理。三是黑洞河水库等3个水利工程项目推进缓慢,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县水利局将督促推进黑洞河水库、雷公水库项目加快推进建设进度,确保20256月底前完成全部资金支付。重庆康发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挪用永丰水库水利专项资金574.65万元,审计期间已归垫。四是违规向财政供养人员发放农机补贴1.1万元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委、县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审计发现财政供养人员违规领取农机补贴问题整改的通知》(彭水农发202485号),督促相关乡镇及时完成整改,已将1.1万元退回国库。

3. 关于财政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存量资金管理不规范。2023年县财政局安排存量资金104113.57万元,其中75444.71万元无政府批复,财政存量资金1728.79万元未及时收回统筹,目前已补充完善存量资金政府审批程序,已收回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统筹用于其他刚性支出领域。二是国库集中支付监控不到位,存在93个单位向职工个人账户转账8144.32万元,用于代缴保险及个税、电费、水费等问题。县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规范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通知》(彭水财库20242号),要求各预算单位进一步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范单位资金支付行为,严格执行动态监控规则。三是往来款2437.42万元长期挂账未及时进行清理追收的问题。正在开展清理,将按计划完成借款清收和预拨款项的消化。四是财政资金出借管理不规范,未及时清理核销长期未使用银行账户,以前年度借款41566.31万元未及时清理,违规将财政资金86996万元出借给3家国有企业的问题。县财政局已撤销在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水支行开设的债券托管账户,修订印发《财政性资金对外借款管理办法》(彭水财库20244号),加强财政对外借款管理,同时根据《关于印发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及六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彭水府办发202318)中关于国有企业投融资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年度内向财政借款超过3次、借款额度超过1亿元的企业在年度考核时扣减分数。五是决算编报不真实。全县33个单位在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费中列支劳务费、工会经费、差旅费等其他费用的问题。县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规范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通知》(彭水财库20242号),要求各预算单位严禁窜用、混用预算项目、支出功能科目及经济分类科目。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 关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还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县应急管理局一般性支出压减不到位的问题。县应急管理局已召开职工会议学习《关于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央部门预算管理的通知》(财政〔201910号)文件精神,并提出精简一般性支出的措施。二是县交通运输委员会等4个单位存在公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县城市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委员会和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已加强公务出行租车管理,严格执行租车相关规定。三是2个单位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问题。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委员会已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规范公务接待流程。

2. 关于预决算编制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县应急管理局等3个部门未将上年结转资金、经常性支出或提前下达资金等编入年初预算的问题。县应急管理局等单位已经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在以后年度加强预算管理,做到应编尽编。二是县应急管理局三公经费预算编制不精准的问题。已组织人员培训预算编制方法,在以后年度编制年初预算时做到完整、规范、科学。三是县规划自然资源局违规代编下属单位项目预算的问题。已责成二级单位独立编报项目预算,本级不再代编项目预算。四是县交通运输委员会预算编制未细化到具体项目的问题,在以后的编制预算工作中根据项目计划将资金细化,确保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五是县应急管理局等2个部门决算编制不实的问题。县应急管理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据实编报决算,做到收支真实、数额准确、内容完整。六是县应急管理局等3个部门虚列支出问题。县应急管理局已强化工作人员业务学习,县交通运输委员会、县规划自然资源局正根据工程进度向县财政申请资金,待项目完工后及时兑付资金。

3. 关于预算管理和执行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县交通运输委员会预算安排与项目实施进度脱节,造成项目资金1138.5万元沉淀的问题。正向县财政局争取资金,力争在20256底完成工程款的支付。二是县应急管理局部分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2023年市级自然灾害救助补助资金预算180万元,已经支付129.921万元。县交通运输委员会等3个部门挤占挪用上级资金323.97万元的问题。县交通运输委员会已归垫170.5万元,县应急管理局已归垫29.52元,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已归垫20万元,剩余103.95万元正在筹措资金用于归垫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应缴未缴利息收入、耕地开垦费、项目结余资金1504.48万元的问题。已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补助结余资金18.86万元上缴财政。目前各下级单位正在逐一梳理账户情况,待核准数据后及时上缴应上缴的利息收入和耕地开垦费。县交通运输委员会违规多征收非税收入12万元的问题。已组织执法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自由裁量基准,强化依法依规办案意识。县规划自然资源局滞留重点专项资金13.23万元的问题。已将资金拨付至县地防中心并支付地质队。县规划自然资源局未督促2个乡镇及时支付金土避险搬迁补助179.1万元的问题。已督促连湖镇和梅子垭镇支付179.1万元。县规划自然资源局违规借支地票交易专户资金408.23万元的问题。该笔资金已于20249月归还农发行账户。

4. 关于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县交通运输委员会等2个部门无预算采购3925.01万元的问题。县交通运输委员会、县应急管理局已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二是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对列入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货物和服务未实施政府采购。已印发了《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试行)》等文件,对列入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和服务严格按照规定实施政府采购。

5. 关于部分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实施的部分项目因进度缓慢影响资金使用效益问题。截至20249月底,善感乡石盆村国土整治项目、桑柘镇白龙村和桐楼乡普子村土地整理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善感乡罗兴村和新田镇石龙村项目现场均已基本完工。二是县交通运输委员会项目推进不力,导致项目资金797.08万元沉淀的问题。G319彭水高谷乌江大桥危旧桥改造项目已完成验收并支付700万元,G319清平大桥等两个项目还未开展结算。三是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因项目未办理结算,涉及65.2万元重点专项资金未完成拨付的问题,支付完毕,完成整改。四是县交通运输委员会未及时支付工程款782.2万元问题。正核实涉及项目工程进度,对符合支付工程款的项目,将向县财政局申请资金拨付。五是县交通运输委员会农村公路项目组织交(竣)工验收不及时问题。20245月至今,新增验收10个项目。78个农村公路项目已验收37个,剩余41个正在按程序组织验收。六是县交通运输委员会以奖代补任务考核不真实问题。已将收回的建设计划从计划库中删除。七是县规划自然资源局未按工程实际进度支付工程款问题,已完成超支部分的工程建设。

6. 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县应急管理局账务处理不规范部分费用支出未据实核算,已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财务人员业务能力,规范财务处理流程,严格据实核算二是县应急管理局工会经费未独立核算的问题,已经单独核算工会经费。三是县应急管理局未向工会会员收取会费1.55万元的问题。审计期间已收取。四是县应急管理局超标准列支工会经费0.35万元的问题,已严格经费审核程序,进一步规范经费收支行为。

7. 关于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县应急管理局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真实,涉及金额727.1万元的问题。已完善绩效评价制度,强化资金绩效管理。二是县规划自然资源局4个预算项目重复设置绩效目标评价指标的问题。各单位已对2024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开展了自查,严格执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合理设置绩效目标。

8. 关于预决算公开不规范的问题。县规划自然资源局未单独公开各单位预算情况以及对外公开的预算汇总情况内容不够细化问题。已责成本级机关及下属单位按规定公开、细化每年的预算执行、绩效管理情况等应当公开、细化的内容。

9. 关于县规划自然资源局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涉及闲置土地新城B16-1/01地块已收购重新出让,后续将继续按照计划,有序催收4899.49万元土地出让收入。

(三)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彭水县2021—2023年度医疗卫生机构营运管理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 关于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政策、入院遴选与采购决策机制建设等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3家医院违规线下采购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3525.7万元的问题。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已制定完善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将严格执行重庆市药品线上采购规定,进一步规范药品采购流程。二是2家医院耗材平台采购程序倒置,违规采购医用耗材6508.37万元的问题。县中医院、县人民医院已完善医院医用耗材遴选制度、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医用耗材入院、调整医用耗材必须经耗材管理委员会集体决策后,提交院长办公会、院党委会审议通过后执行。三是2家医院大量线下采购低值医用耗材4475.20万元的问题。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已健全完善低值医用耗材院内准入遴选机制,严禁科室自行采购,严格按规定通过采购平台公开交易,同类耗材替换采购,杜绝违规线下采购。同时清理低值医用耗材线下采购产品,并根据清理情况制定供应目录,逐步将线下采购耗材全部转为线上采购。四是2家医院大量采购高价非中选药品或临床可替代药品693.26万元的问题。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已健全完善医院优先使用中选药品的管理制度,积极开展中选药品的采购使用工作,严格执行集采中选结果,优先使用中选药品。五是1家医院采购的集采药品长期未使用的问题。县人民医院建立规范可执行的药品采购管理流程,科学制定药品采购品规和数量,减少药品积压和浪费。六是药品耗材入院决策机制不健全,3家医院未设立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或违规履行集体决策职责的问题。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完善了医用耗材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流程,健全了议事决策机制,强化了医用耗材的统一领导和科学管理。七是医用耗材目录设立及管理不规范,3家医院未建立耗材供应目录的问题。县人民医院已建立了电子版供应目录,按耗材遴选管理制度要求每半年进行动态调整,县妇幼保健院、县中医院调整了医用耗材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八是2家医院违规或高溢价采购药品耗材的问题。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已全面完善院内医用耗材遴选采购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执行院内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集体决策制度,严格履行议价程序,采取多方式询价机制,切实降低耗材采购价格。九是1家医院采购设备捆绑销售的耗材问题。县人民医院已制定医用耗材遴选管理制度,严禁指定、限定购买、使用特定生产配送企业提供的药品耗材。正在对捆绑销售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对合同到期或即将到期的捆绑设备和耗材进行清理,之后根据合同到期时间分批处理。十是药品耗材采购合同执行不严,2家医院未签订合同或合同过期的问题。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对合同签订情况进行了清理,与药交所重新签订过期或失效合同。县人民医院已完成139个品规采购合同签订。

2. 关于临床用药配置政策执行和内部管理未达规定标准的问题。一是2家医院未按规定品规合理配置药品问题。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制定了新药遴选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医院药品遴选管理制度,明确药品进入和退出管理规定及审批流程,严格落实基本药物采购政策,加强对基本药物的库存监管,落实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原则,确保基本药物库存充足,严格执行一品双规等相关规定,足额采购并合理使用。二是未执行内部管理规定,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管理粗放的问题。县中医院已健全完善院内药品耗材库存采购使用管理制度,强化内控管理,实现全过程覆盖监管。

3. 关于医用设备采购决策、配置申请或使用不合的问题。一是未经集体决策或内部程序,2家医院违反配置规定或招标结果采购医用设备的问题。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修订完善医院医用设备配置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医院医学装备管理,促进医学装备合理配置、安全有效利用,严禁未批先购,杜绝违规决策采购。二是2家医院医疗设备未投入使用或未执行点评等规定的问题。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制定了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适宜性点评制度,对大型医用设备全流程使用进行监督、评价。县人民医院20248月开展了电子直线加速器的适应性点评,并将点评结果在医院院务公开栏予以公示。

4. 关于医用设备采购行为不规范、合同履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1家医院高溢价采购医用设备的问题,县中医院已完善院内医用耗材遴选采购制度,严格履行议价程序,切实降低耗材采购价格。二是1家医院设置特定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问题。县人民医院建立了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明确要求相关采购项目在实施以前需进行市场需求调查,结合市场调查情况需满足三个品牌以上综合制定招标参数,严格执行采购规定,杜绝招标条件设置中的违规行为。三是2家医院监管不力,部分医用设备供应商涉嫌串通投标和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问题。县人民医院通过供应商考核评价机制记录其不良行为,并给予相应处理。将参与医院院内招标涉嫌串通投标行为的6家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3年内禁止参加医院采购活动,并在医院官网上进行公示。涉嫌提供虚假材料投标行为的5家供应商于2024820日公示并纳入诚信管理。县中医院进一步规范了医院评标专家管理与监督,进一步强化评审专家业务培训,提升评审专家对采购中投标人资质等审查能力,确保采购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四是2家医院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设备款问题。县人民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已修订完善医院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强化采购验收管理环节,严格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条款支付款项,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 关于工程结算控制不到位的问题。棣棠水电站等4个项目因多报送工程量、计价不准、现场与设计图纸不符等原因多计工程价款1,071.11万元,已调账处理909.45万元,彭水县第一小学扩建项目多计的161.66万元工程价款将在办理结算时扣减。

2. 关于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工程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新城38号路等2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等二类费用210.67万元,已支付监理费等68万元。棣棠水电站项目未及时清理往来款项114.05万元,已调账处理。中医院新城分院项目未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约定收退履约保证金、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勘察和可研咨询费用18.05万元,已支付。第一小学扩建项目未及时收回多付的征地补偿款44.38万元,房屋管理中心已退回。二是建设程序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棣棠水电站等4个建设项目手续办理均未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管理相关规定的问题,业主单位已对建设程序进行规范。三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不到位。新城38号路项目未督促施工单位执行合同约定的设计变更程序,棣棠水电站项目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签章不规范,中医院新城分院项目委托的检测公司不具备消防原材料检测资质,第一小学扩建项目施工单位未严格按图施工等问题。业主单位已修订完善《计量与支付管理办法》《变更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及合同约定推进项目建设,保证工程质量。四是项目管理不到位。中医院新城分院等2个项目未严格执行发包程序,第一小学扩建等2个项目超合同工期施工,新城38号路等2个项目未及时组织开展竣工验收,新城38号路项目招标清单工程量估算存在重大偏差,棣棠水电站项目对结算审核单位监管不力,中医院新城分院现场使用石材与材料核价单不符等问题,业主单位严格履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办法,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已修订完善《工程建设基本程序管理办法》,并在今后的项目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规定,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 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会计处理错误,多计固定资产27202.75万元。二是会计科目选取错误,多计营业收入4819.56万元。三是缴纳相关税款不及时,产生税款滞纳金637.89万元。均已调账处理,后续将持续规范公司财务管理。

2) 关于资产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一是价值43060万元的土地闲置超一年以上仍未开发的问题,按照三攻坚一盘活盘活固定资产的要求,拟于202412月前,按程序报批后,面向市场挂牌处置部分摩围山已批建设用地。二是价值47418.28万元的固定资产长期闲置的问题,已修订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完成资产评估、公开处置等程序,截目前没有意向客户进行合作,暂时没有盘活该闲置资产。三是个别工程项目长期停工,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郁山镇盐浴中心项目已于202310月复工,目前已完成酒店外墙施工,正准备进行酒店室内装饰装修。同时正在与郁山镇政府沟通尽快启动施工区域内坟墓搬迁事宜,搬迁工作完成后启动室外附属项目。四是应收未收房屋租金114.98万元。中铁建工集团欠付24.98万元审计期间已收回,剩余90万元尚未收回,九黎集团计划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等手段进行催收。

3) 关于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部分经营业绩目标未完成的问题。九黎集团正严格按照年度目标考核责任书内容制定更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具体实施方案,确保既定目标顺利实现。二是房租减免政策落实不力的问题。九黎集团已印发《资产财务部资产管理制度》,并将政策文件学习纳入日常管理。三是应收未收租车收入95.64万元,已收回租金68.27万元。

4) 关于债务风险防范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一是对外融资本息偿还金额逐年增加,偿债压力较大。如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债务余额分别为715828.82万元、794557.3万元,需要偿还本息金额分别为157406.77万元、237646.07万元,但截至2022年末合并营业收入仅为59785.26万元的问题。九黎集团正在制定公司3年财务规划,用长期低息资金置换短期高息资金,截2023年底融资余额79.17亿元,有息债务下降3.61亿元。二是部分对外融资综合成本超过8%,最高达13%的问题。已严格按照县国资办下达的融资目标任务执行,融资平台公司整体融资成本下降0.4%2023331日纳入融资平台名单的公司融资成本不超过6%,其他公司融资总成本控制在7%以内,国民信托5000万元高成本融资已于2023年底提前偿还。

5)关于内部控制水平有待加强的问题。一是违规为职工报销个人学费8.23万元的问题。现已清退8.23万元,且废止违规报销文件《重庆中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二是无依据为公职人员报销私车油费6.39万元的问题。九黎集团已更新集团财务费用报销管理制度。三是租赁非营运车辆开展对外租车业务,涉及租赁成本34.74万元的问题。九黎集团已于2024320日与重庆金美汽车经纪服务有限公司按程序签订了合作协议,杜绝违法经营现象,规范自身租赁行为。四是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不健全,九黎集团完善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规范内部审计程序。五是部分融资贷款程序不合规,未报经国资审批的问题。已修订完善了《九黎集团资金管理办法》,对融资程序进行了规范。

6)关于工程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一是8个项目招投标管理不规范,涉及合同金额合计2587.26万元的问题。已建立健全招投标采购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规定。二是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绩效目标未实现的问题。将严格按照绩效目标要求,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该项目游客接待中心、展陈馆主体已完工,财政资金进度款拨付进账约945万元。三是项目进度缓慢,导致部分专项债券资金未及时使用的问题。正在加快项目建设。四是市级重点项目推进缓慢,投资目标任务未完成。预计今年内将项目论证资料按程序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县国资及项目主管部门报批,待通过后按论证方案启动实施

2.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有待提升的问题。一是2个单位固定资产未登记,涉及金额12.45万元。县司法局、县供销社12.45万元已经补登记。二是5个单位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县应急管理局、长生镇人民政府、寰富公司已完成固定资产清理工作并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县规划自然资源局、黄家镇人民政府正在整改

2)关于国有资产使用、处置有待规范的问题。一是县交通运输委员会应收未收房屋出租租金43.59万元的问题。已经收取20.25万元。二是县卫生健康委未及时处置报废固定资产或处置报废固定资产程序不当。县卫生健康委会同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开展医疗废物专项督导检查160余家次,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39份,立案查处8家。在民营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废物管理专题培训,培训负责人及相关人员190余人。已将固定资产处置收入存入县财政。三是部分门面出(续)租未经党组会研究决定的问题。县供销合作社已将门面出(续)租事项纳入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经2024130日党组会研究,县供销合作社总公司对所有门面或房屋出租实行集体(董事会)研究制,续租门面或房屋(承租人和租金不变)实行董事会通报制。

3)关于国有资产采购程序有待完善的问题。一是县应急管理局未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内部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导致先采购再开党组会。已完善《采购管理制度》,强化内部控制执行,规范内部控制。二是部分单位在采购部分物品时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采购金额42.68万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黄家镇人民政府已严格落实内控及财务管理各项规定和政府采购审批程序,更新了采购管理制度,加强采购行为的全程监管。

3. 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1)关于土地资源保护和利用有待加强的问题一是在永久性基本农田中挖塘养鱼,涉及面积16.66 亩的问题。花园村集体经济1号养殖塘通过复耕恢复了永久性基本农田,目前已经全部种植红薯,花园村板凳沟石蛙养殖场、区阳七组村民两处正在有序推进整改。二是撂荒地47.47亩未及时复耕的问题。已完成撂荒耕地复耕复种。三是关停临时取料点、墓碑加工厂和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临时料场未复耕复绿的问题。目前场地正在清理和复耕当中。四是临时搅拌场未经临时用地审批的问题。黄家镇人民政府正在有序拆迁设备,督促其恢复原状。

2)关于水资源保护和利用有待加强的问题。一是河道取水管理不到位,3家养殖企业未办理取水许可直接在河道取水的问题。太原镇花园村与区阳村集体经济水产养殖塘正在办理取水许可,彭水县七跃山石蛙养殖专业合作社已经停止养殖。二是河道管理不规范。审计抽查发现,石流河、区阳河河道内存在倾倒建筑垃圾以及搭建围栏情况;石流河河道内污水处理厂处破损污水管网长期未修复,致使大量场镇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流入河道中;区阳河河道管理不到位,滴水塘电站遗留大坝致使沿河农作物累计受灾面积达34.5亩等问题。滴水塘电站大坝已撤除,沿河农作物不再受灾,石流河、区阳河河道内建筑垃圾和围栏已经清理,正在申报太原场镇破损污水管网整治项目。三是4处拦河坝无生态放流设施的问题,除滴水塘电站大坝外,剩余三处正在整改中。

3)关于森林资源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太原镇林地管护不到位,建设道路毁坏林地5.33亩的问题。已通过植树造林恢复被毁坏的林地。二是退耕还林管理不到位,多支付退耕还林补助0.16万元的问题。已督促彭水县元利清脆李种植股份合作社退回多领取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0.16万元(退回财政)。

(六)关于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处理情况

对移送纪检监察、相关主管部门查处的5件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已办结5件,罚款8万元,退缴违法所得16.76万元,严重警告处分1人,行政处分2人,组织处理3人,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7人,约谈公司1家。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总体来看,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完毕,取得阶段性整改成果。其余未到期问题也在有序推进整改中。通过本次报告也反映审计整改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近年来审计查出问题的复杂性、综合性交织,使得整改难以单纯从某一领域入手更有制度缺陷、外部环境变化等综合作用导致的复杂问题,难以准确找出问题根源,整改难度大,整改推动乏力二是有的问题整改本身就属于中长期改革任务,需要伴随着改革深入持续推进,有的是在探索性、开创性工作中出现的,需要适时总结经验逐步解决。三是审计问题整改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上有差距,审计整改质效有待提升。

下一步,县政府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工作要求,自觉接受县人大监督和指导,全周期闭环整改问题,更好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作用,切实把监督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审计力量!

报告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