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审计局关于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一、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142个问题,相关单位积极整改,共计完成整改106个,整改总金额8.865亿元。其中:上缴财政1.028亿元,通过缴纳税款、调整账务、拨付资金及规范管理等方式整改7.837亿元。审计指出的142个问题中,已到整改时限问题96个,已完成整改93个,正在整改3个,按期整改完成率为96.88%;未到整改时限问题46个,已完成整改13个。到期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由于整改事项繁杂,清理周期较长等原因正在加力整改中。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具体整改情况
(一)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 关于“预算编制及执行有待改进”问题。针对“14个预算单位未编制或少编制年初政府采购预算16,784.72万元和将应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单位的4862万元预算纳入财政代编”问题,县财政局已下发《关于开展2026年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督促相关单位加强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确保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并按标准及要求将预算细化至具体项目和单位。
2. 关于“专项资金管理有待规范”问题。一是“东西部协作专项资金2763万元分配下达不及时”问题,县财政局在下发2026年县级预算编制的通知中,已规范了对专项转移支付的分配管理。二是“教育强国推进工程2个项目未按期开工,2000万元资金未使用”问题,县教委已成立工作专班,制定详细建设计划,推动项目建设,预计2026年6月底前中央预算内资金将全部支付完毕。三是“城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项目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中数据填报不实”问题,县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填报国家重大项目库的通知》,要求规范准确填报国家重大项目库数据。四是“科技发展专项资金214万元未及时安排使用”问题,县经济信息委已于2025年5月将资金全部支付到科技企业发展有关项目。
3. 关于“财政管理有待加强”问题。一是“三个单位以拨作支,隐匿结转结余7763万元”问题,因县教委等三个单位项目均未达支付条件,资金7763万元已全部退回县财政局。二是“25个单位的37个银行账户未纳入预算一体化系统管理,16个单位的47个银行账户未及时清理撤销”问题。县财政局已将县市场监管局等25个单位的37个实有资金银行账户录入预算一体化系统进行管理,已清理撤销7个银行账户,其余40个银行账户为单位基本户等正常使用账户,均需继续使用。三是“存量资金10,069.9万元未及时收回统筹”问题,县财政局已加大部门结转结余资金清理盘活,对长期沉淀、低效无效的财政结余资金,清理甄别后上缴国库,统筹用于亟需领域和刚性支出。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 关于“预决算编制不规范”问题。一是“县发展改革委未将2023年度项目结转资金552.06万元纳入下一年度年初预算”问题,县发展改革委已全面梳理了当年预算项目和上年度结转项目资金,并纳入年初预算。二是“县发展改革委、县住房城乡建委2个单位年初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4216.78万元”问题,两单位已对列入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和服务严格按照规定实施政府采购。三是“县发展改革委超标准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问题,县发展改革委已结合本单位公务车实际保有情况编制年度车辆预算。四是“县住房城乡建委预算编制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及违规代编下属单位项目预算”问题,县住房城乡建委本级不再代编项目预算予以纠正。五是“县发展改革委、县住房城乡建委决算不实,县发展改革委部分资金预决算编制口径不一致”问题,两单位已加强对决算编制过程的监督和审核,确保财务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六是“县发展改革委、县住房城乡建委预算公开不规范”问题,两单位已规范预算公开内容,杜绝遗漏、简化或选择性公开。
2. 关于“预算执行水平有待提高”问题。一是“县发展改革委将项目经费和公用经费12.11万元用于列支人员经费”问题,已规范管理。二是“县住房城乡建委与下属事业单位混用预算指标”问题,已单独预算,分门别类进行支付。三是“县发展改革委2个工程项目验收、结算不及时”问题,已督促项目业主单位完成自查验收和县级验收。四是“县住房城乡建委未及时支付中介服务费、项目资金等费用2023.96万元”问题,将严格按规定拨付和使用专项资金。五是“县发展改革委、县住房城乡建委应收未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4878.83万元”问题,通过制定计划逐步收取,目前已收取81.95万元。
3. 关于“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县发展改革委部分二级项目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问题,已依据项目特点科学设定了可量化、可评价的绩效指标。二是“县住房城乡建委未制定本部门绩效评价办法”问题,已严格执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合理设置能全面反映项目决策、资金管理和产出效益等指标的绩效目标。三是“县发展改革委、县住房城乡建委项目绩效自评不真实”问题,已通过规范管理完成整改。
4. 关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还有差距”问题。一是“县发展改革委发放工会奖励不规范,涉及金额5.65万元”问题,已清退2.42万元。二是“县发展改革委重复购买保险,造成财政资金浪费0.49万元”问题。已明确标准和保险范围,杜绝“多头投保、交叉覆盖”的情况。三是“县发展改革委、县住房城乡建委隐匿“三公”经费26.5万元”问题,已规范管理。四是“县发展改革委、县住房城乡建委无公函接待、超标准接待等公务接待不规范,涉及金额11.77万元”问题,已退回超标准0.38万元。五是“县住房城乡建委长期借用国有企业车辆”问题,已归还。六是“县住房城乡建委无依据发放误餐补助3.38万元”问题,已按要求停止发放生活补贴,一线执法人员就近选择食堂用餐。
5. 关于“财务管理水平有待提高”问题。一是“县发展改革委错缴职工社保、公积金51.47万元”问题,已核实基数并协调人社部门和公积金部门办理退费或补缴,对历年社保公积金进行自查,重点核查了重缴、漏缴、基数有误等问题。二是“县住房城乡建委未开立工会账户对工会经费进行单独核算”问题,正在整改中。
(三)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资金申报和分配不够规范”问题。主要是县教委违规将两所县城学校纳入申报范围,县教委已经对营养改善计划享受范围进行清理,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并函告市教委,从2024年2月起,思源实验学校、彭水第五小学及张家坝小学不再纳入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并调整2024年部门预算,收回安排到学校的资金。
(2)关于“学校供餐管理有待规范”问题。一是“县教委未执行大宗食材统一采购,部分学校违规直接指定食材供应商”问题,2024年8月,县教委已实行全县食堂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各学校其他生鲜干副等物资已严格按照招标程序重新招标采购,并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二是“保家镇小学和彭水实验中学未按规定支付货款”问题,两所学校已建立并严格执行市场行情调查、食材验收和资金支付制度。
(3)关于“陪餐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主要是10所学校未执行陪餐制度,县教委已印发《彭水自治县中小学食堂“三同三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学校严格执行陪餐制度。
(4)关于“食堂管理水平有待提高”问题。主要是保家镇小学食材出入库管理不规范,鹿鸣乡小学食材留样记录与出库记录不一致,县教委已印发《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手册》,要求各学校严格做好营养校园学生餐管理,保家镇小学、鹿鸣乡小学已严格按照县教委学校食堂监管平台管理要求,规范采购、出入库和食材留样管理。
2. 义务教育校舍安全和薄改提升资金专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未按照规定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鉴定”问题,主要是71所学校161栋未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校舍未按规定每年鉴定一次,41所学校68栋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的校舍未按规定每5年进行一次鉴定,黄家中学等4所学校房屋已全部鉴定完毕,分类制定了整改措施,正按整改措施有序推进,县教委对全县学校按建设年度有序开展安全鉴定,建立完善台账,严格校园安全管理。
(2)关于“未完全消除大班额”问题。主要是3个学校2024年春季学期还存在66人以上超大班额、15个学校2024年春季学期还存在56人以上大班额,县教委将科学布局和完善教育制度,严格控制招生人数,逐步消除大班额。
(3)关于“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一是“重庆寰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将县第一小学新城分校等学校的薄弱学校改善资金2000万元用于缴纳砂石出让款”问题,实验中学项目资金已拨付380万元,能力提升项目资金已支付449万元,其余项目正全力推进。二是“2019年至2023年,县财政局将薄弱学校改善资金和校舍安全资金6390.58万元转入科室代管账户后用于平衡预算或列支其他开支”问题,县财政局正在筹措资金,将全额安排于原教育项目。三是“2021年县财政局安排资金2000万元用于建设保家第二小学,因前期调研不足,项目进度缓慢,导致资金闲置”问题,县财政局已拨付1020万元项目款。
(4)关于“部分学校资产使用不规范”问题。主要是三个学校电子白板等资产闲置,县教委已建立全县学校设备资产使用情况调查登记摸底台账,县教育装备和后勤服务中心、连湖中学、连湖小学协同将闲置的物品调配到有需求的学校。
(5)关于“部分项目未验收或未验收便投入使用”问题。主要是高谷中学教学楼等3个项目未验收交付使用,摩围中学建设项目未验收已投入办学,县教委正组织开展涉及项目的验收工作。
(6)关于“部分项目拖欠企业账款”问题。县教委拖欠企业账款269.83万元已结清。
3. 彭水自治县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实施情况专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未有效发挥规划约束引领作用”问题。一是“未严格按照规划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问题,县农业农村委已制定印发项目管理制度,确保年度项目符合我县有关规划要求。二是“高标准农田规划编制未与水利、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规划有效衔接”问题,县农业农村委已建立多部门沟通协作的规划编制机制。
(2)关于“未按期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任务”问题。针对“彭水自治县未按期完成市级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任务,涉及规划建设任务面积3.51万亩”问题,郁山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等7个项目已全部完工验收。
(3)关于“未按上级要求建立本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内控制度”问题。针对“县农业农村委在牵头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未按农业农村部规定建立高标准农田现场建设管理等相关内控管理制度”问题,县农业农村委已梳理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内控制度情况,出台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部门协作制度》,并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实施、上图入库等重点环节强化管理,防范项目违规风险。
(4)关于“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绩效有待提高”问题。一是“针对未及时分解下达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8652万元”问题,县财政局已规范管理。二是“挪用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880万元”问题,重庆开辰建设有限公司已归还全部资金,并出台了加强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等规定。三是“违规支付农田建设补助资金4277.56万元”问题,康发公司和鞍子镇政府已收回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和监理费5.55万元。四是“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收取履约担保金352.34万元”问题,县农业农村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全过程质量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加强了项目工程施工和合同等环节的管理。五是“部分年度高标准农田实际亩均投入不足”问题,自2023年以来,县农业农村委正逐步加大对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亩均投入,2024和2025年全县高标准农田亩均投入已提高到2500元左右。
(5)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选址不符合要求”问题。主要是“未优先在“两区”范围内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在禁止区域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在限制区域建设高标准农田未按规定实施相应治理措施”问题,县农业农村委已建立多部门沟通协作的规划编制机制,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与规资、林业、水利等部门规划的有效衔接,并在新建项目中开展了规划选址联合审查工作,严格执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实施、竣工等重点环节“上图入库”管理。
(6)关于“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政府采购”问题。一是“违规确定中标人”问题,县农业农村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全过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切实履行招投标行业监管责任。二是“未择优选取监理服务”问题,重庆开辰建设有限公司出台了《关于加强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通知》,严格执行工程服务采购和招标投标管理等规定。
(7)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有待完善”问题。一是“未按规定履行变更审批程序,涉及金额2649.38万元”问题,县农业农村委规范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变更规程。二是“项目验收把关不严,多结算工程价款187.98万元”问题,重庆开辰建设有限公司等企业已完成多结算工程价款的清退。三是“对监理单位监管不力”问题,县农业农村委已出台了《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工作管理的通知》,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四是“未按采购文件签订招标代理合同”问题,重庆开辰建设有限公司已补充签订合同,彭水康发公司已收回多支付的4.5万元招标代理费。五是“未及时办理项目决算”问题,桑柘镇政府已办理2021年桑柘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六是“未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评定”问题,县农业农村委在2020年以后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严格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工作。
(8)关于“未落实高标准农田管护责任”问题。一是“未按项目进度及时上图入库”问题,县农业农村委已完成24个项目上图入库工作。二是“未按规定办理资产交付手续”问题,县农业农村委已完成已竣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产移交。三是“未落实管护措施,导致设施设备丢失”问题,县农业农村委已将管护资金安排到位。
4. 彭水自治县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情况专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未有效清理整合惠农财政补贴政策和资金”问题。一是“3项到人到户的补贴尚未清理纳入“一卡通”政策清单”问题,已将补贴纳入“一卡通”政策清单,并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二是“未及时调整“一卡通”政策清单,涉及财政资金4640.46万元”问题,县财政局已及时将“以工代赈”专项项目劳务报酬和种粮大户补贴等5项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的补贴纳入“一卡通”政策清单,在政府官网上进行公示,同时在以后年度将及时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2)关于“对代发金融机构监管不严”问题。一是“未有效规范代发金融机构信息服务”问题,县财政局已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通知》,规范我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二是“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滞留代发银行账户454.93万元”问题,已通过“一卡通”系统将343.17万元及时发放到户,其余因账户信息不准确等滞留代发银行的111.76万元已全部退回县财政账户。
(3)关于“惠农财政补贴信息公开公示不完整、不准确、不及时”问题。一是“未按要求开通自助查询渠道”问题,县财政局已严格按照市级要求,开通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发放记录自助查询渠道。二是“补贴信息公开信息化手段不充分”问题,县财政局已向各部门、乡镇(街道)转发《关于印发重庆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示不及时”问题,已及时在重庆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重庆市农机报废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更新公示信息,县农技推广中心定期上传已结算的补贴信息公示。四是“未积极开展村务公开工作”问题,县农业农村委制定了《彭水自治县2023—2025年过渡期种粮大户补贴工作方案》,规范乡镇(街道)种粮大户补贴信息公示流程,要求全面、完整地公示申报明细、补贴标准等信息。
(4)关于“部分惠农补贴资金发放不及时、不精准”问题。一是县农业农村委已兑付218.26万元农机购置补贴,并加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跟踪问效。二是县农业农村委已规范向撂荒地等不符合条件地块的权属对象重复、多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管理。三是向已死亡等不符合条件对象发放农村危房改造等惠农补贴资金63.36万元,县住房城乡建委等部门已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到人补助资金专项自查工作,除申报时仍在世或家庭尚有其他成员等原因不应清退的3.74万元外,已完成清退2.12万元。四是被套取的惠农补贴资金10.82万元已退回财政。五是县农业农村委已及时补发漏发的323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6.48万元。六是县林业局已经扣除向196.3亩验收不合格的造林小班兑付的退耕还林补助7.53万元、已兑付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205.09万元,已修正多发、漏发11户(次)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0.37万元。七是“2270.9亩退耕还林地块被复耕”问题,正在整改中。
(5)关于“其他重点补贴政策目标落实不到位”问题。主要是对部分种粮大户申报材料审核不严,县农业农村委、有关乡镇(街道)已加强对种粮大户申报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的审核,县农业农村委印发《彭水自治县2023—2025年过渡期种粮大户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各乡镇(街道)严格调查核实种粮补贴面积、审核申报资料,对申报资料严重失实的取消其补贴资格。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 关于“工程结算控制不到位”问题。彭水县思源实验学校新建工程等3个项目因多计工程量、定额套取错误、未按施工图施工等原因多计工程价款4741.38万元,已调账处理2023.72万元。
2. 关于“项目发包及合同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独立工矿区摩围山旅游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2个项目违规发包,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问题,已规范管理。二是“独立工矿区摩围山旅游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违规转包给个人,涉及合同金额4000万元”问题,已修订完善了工程项目招标采购管理制度。三是“新城靛水片区道路工程2#路、4#路等3个项目未严格执行合同约定条款,存在擅自变更人员、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未严格执行合同处罚条款等”问题,寰富公司、城投公司通过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监管规范管理。
3. 关于“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思源实验学校新建工程等2个项目工程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九黎集团和江汇公司已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审核。二是“新城靛水片区道路工程2#路、4#路等3个项目建设项目手续办理均未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管理相关规定”问题,寰富公司已印发《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基本程序管理办法的通知》,严格按项目管理程序实施项目。三是“新城靛水片区道路工程2#路、4#路等3个项目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九黎公司和寰富公司已加强对监理的管理力度,要求监理单位严格按照《监理规范》进行工程材料质量监管。四是“新城靛水片区道路工程2#路、4#路等2个项目工程效益管理不到位,造成损失浪费等”问题,寰富公司已通过加强与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充分论证项目的可行性及项目规划方案加强项目质量管理。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 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经营业绩目标达成有待提高”问题。主要是寰富公司2023年度目标考核责任书中部分目标任务未完成,2024年度已制定目标计划并细化到各个部室及子公司,已完成国资管理中心下达的目标任务,国有资本经营已全额入库。
(2)关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待加强”问题。一是“应收未收厂房租金271.3万元”问题,已下发催缴函。二是“部分资产闲置”问题,闲置的7宗房产均已陆续完成挂网出租,靛水福冠商务中心已被政府收回,靛水A28地块已被县规划自然资源局收回,长滩社区1组两块地以及河堡社区、白云社区两宗资产均已抵押,实现了资产再利用。三是“未及时清理退出僵尸企业”问题,正在清理中。四是“缴纳税款不及时,产生滞纳金132.86万元”问题,已规范管理。
(3)关于“融资和担保风险防控有待加强”问题。一是“对外担保规模增长过快,担保风险增高”问题,寰富公司严控信用担保额度,通过抵押等其他担保方式开展融资工作。二是“部分对外融资成本偏高”问题,寰富公司严控高成本融资,同时加大融资项目策划力度,加快企业市场化转型发展,通过银行贷款、发行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三是“平均综合融资成本下降不力”问题,寰富公司2024年底平均综合融资成本已降到4.95%,压降了74个基点。四是“资产负债率逐渐增长,债务风险增高”问题,将以巩固扩展“三攻坚一盘活”改革突破成果为契机,盘活存量资产。
(4)关于“工程项目管理有待完善”问题。一是“部分项目超工期未及时完工,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问题,实验中学食堂扩建项目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全面完工。二是“部分专项债券项目收益不及预期”问题,寰富公司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火车站站前广场(一期)及时复工。三是“部分专项债券资金使用不规范,涉及金额1965万元”问题,资金已全部归垫。四是“专项债券资金5013.77万元未形成实物工作量”问题,县妇幼保健院及托育中心建设项目已完成产值5980.49万元。五是“部分专项债券资金使用不及时”问题,乡镇幼儿园建设、彭水县阿依河乡村振兴项目分阶段完工后立即投入使用以达到效益。六是“超资金需求申请专项债券资金”问题,寰富公司已印发《关于加强项目资金申报及资金管理的通知》规范管理。七是“部分项目完工后未及时办理结算或决算”问题,正在整改中。八是“违规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318.06万元”问题,寰富公司已印发《关于加强项目资金申报及资金管理的通知》,确保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符合国家规定,保障施工企业合法权益,防范资金闲置或违规占用风险。
(5)关于“内部控制和管理有待提高”问题。一是“康发公司违规向部分内勤人员发放项目岗位工资13.95万元”问题,已停止发放。二是“公务车管理不规范”问题,已印发《关于印发车辆管理制度的通知》,规范建立车辆信息保险档案、维修档案等。三是“违规向高管发放高温补贴2.43万元”问题,已完成清退。四是“差旅费报销不规范,涉及金额114.69万元”问题,寰富公司已印发《关于加强差旅费管理的通知》,严格执行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标准和审批流程。
2.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有待提升”问题。主要是县商务委等5个单位部分固定资产存在账账不符、账实不符、账表不符的现象,涉及资产原值28,397.7万元,县商务委已经完成资产管理规范化,其他单位正在整改中。
(2)关于“国有资产使用有待规范”问题。一是“县发展改革委在报废固定资产的过程中未报经县财政局同意,直接将资产交与单位清洁人员进行处理,涉及资产原值60.51万元”问题,县发展改革委已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及处置流程,确保以后年度资产处置收入及时上交财政。二是“县商务委未经集体决策和财政部门同意,将原电子产业园使用的一批固定资产分别移交联合乡、润溪乡等乡镇,涉及资产原值36.65万元”问题,县商务委已完善资产处置流程,明确资产移交、报废、调拨等处置程序及审批权限,确保资产处置合规、透明。
3. 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土地资源管理有待加强”问题。一是“诸佛乡3处临时料场未复耕复绿”问题,治安村苦竹沱1.32亩已通过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矿山修复项目完成复耕,复兴电站等两处14.01亩正在整改中。二是“诸佛乡产业发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3.064亩”问题,正在与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对接,争取5年内调出。三是“诸佛乡违法占用盐田及采矿用地等41.42亩”问题,正在督促晶贝科技等企业办理用地手续。四是“诸佛乡耕地撂荒288亩”问题,2024年耕地“非粮化”整治任务437亩,已完成160亩。
(2)关于“矿产资源管理有待提高”问题。一是“非法取石监管不到位”问题,诸佛乡已加强巡查和执法查处力度。二是“1家矿山未完成绿色矿山建设任务”问题,诸佛乡已与宝骏矿业有限公司衔接,正在整改中。
(3)关于“水资源管理有待完善”问题。一是“诸佛乡自来水厂水质部分检测指标超标”问题,已完成药物投放、水源地巡查和水厂闸阀更换。二是“诸佛乡1处鱼塘养殖尾水排放未经处理”问题,已通过将鱼塘尾水抽出还田还土完成整改。三是“诸佛乡河道管理不到位,如干溪沟河道内倾倒的建筑垃圾未清理”问题。已于2025年1月拆除诸佛寺水电站拦河坝水体内的闲置养殖箱,清理了干溪河道内倾倒的建筑垃圾和庙池村六层岩萤石矿外侧石渣。四是诸佛乡部分河段河长未完成巡河任务问题,已严格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2024年12月以来所有河长均已完成巡河任务。
(4)关于“森林资源管理有待提高”问题。主要是虚报退耕还林面积,多申报项目资金2.12万元,该资金已在2019年退耕还林直补资金中扣除。
(5)关于“生态环境管理有待加强”问题。一是“污水管网维护不到位”问题,诸佛乡积极与主管部门协调,正在持续整改中。二是“个别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后长期闲置”问题,诸佛村污水管网已于2024年10月全部完成维修整治并投入使用。三是“生态环境保护不到位”问题,如诸佛乡清河村1家养殖场将未经化粪池处理的粪污直接外排问题,诸佛乡已安排人员清理了双合场村原关停临时料场道路、常福矿业旁倾倒的建筑垃圾,清河养殖户已将直排粪污接入化粪池。
(六)关于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处理情况
对移送纪检监察、相关主管部门查处的14件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已办结8件,开除党籍1人,行政处分3人,罚款20.78万元,约谈公司4家、学校1所。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总体来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及支持下,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整改成效,但仍涉及36个问题尚未完成整改。其中:
3个问题已到整改时限,因涉及多计工程价款追偿、工程质量监督等问题,有关单位虽然采取措施推进问题整改,但因启动司法程序等导致整改进度延迟。
33个分阶段和持续整改的问题,尚未到整改期限,需要持续推进。一是部分问题受制于外部条件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整改周期相对较长,需制定审慎稳妥的处置方案,有序推进解决,如:企业资产负债率逐渐增长,债务风险增高问题,需以巩固拓展“三攻坚一盘活”改革突破成果为契机,分步推进,盘活存量资产。二是部分问题历史遗留时间长、涉及面广、整改周期相对较长,问题解决客观上需要一定时间,如:71所学校161栋未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或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仍需继续使用的校舍、41所学校68栋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的校舍的鉴定事宜,涉及学校较多,整改任务量较大。
下一步,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六届八次会议精神,依法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全力推动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提质增效,持续巩固拓展审计整改成果,以高水平审计监督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山区民族地区强县富民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无障碍
关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