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0478Q/2023-0004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统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3-12-06
  • 发布日期
  • 2023-12-06
  • 标题
  • 2023年前三季度彭水自治县经济运行情况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分享:
字号 :

前三季度,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稳进增效、除险清患、改革求变、惠民有感工作导向,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抓发展、促改革、惠民生,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继续巩固和拓展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经济加快恢复、持续向好,高质量发展态势良好。

前三季度,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16.38亿元,同比增长8.3%,增速较上半年提高2.2个百分点,增速排全市第一位。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3.66亿元,增长4.5%;第二产业增加值76.90亿元,增长8.8%;第三产业增加值115.82亿元,增长8.8%

农业生产总体平稳畜牧业生产稳健发展

前三季度,全县秋粮播种面积86.63万亩,同比下降0.9%,产量24.50万吨,增长3.0%;蔬菜面积22.92万亩,增长3.0%,产量41.66万吨,增长4.7%主要特经作物增长较快,全水果产量1.78吨,增长6.9%;中草药材产量0.49吨,增长47.3%

前三季度,全生猪出栏43.54万头,同比增长2.0%;牛出栏3.01万头,增长7.8%;羊出栏6.22万只,下降8.0%;家禽出栏156.30万只,增长4.1%

、规模以上工业增速止跌回升,燃气行业仍延续高速增长态势

前三季度,全县实现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42.02亿元、同比增长4.1%,较1-8月提高1.3个百分点。按轻重工业分,轻工业4.94亿元、下降27.8%,重工业37.06亿元、增长10.7%。从主要行业规模以上工业来看,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非金属矿采选业、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14.7%0.7%37.9%14.5%1.1%9.3%,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增长6.1%,燃气生产和供应业仍延续高速增长态势,实现产值13.54亿元、增长110.5%

、服务业快速增长,为经济增长提供强劲支撑

前三季度实现服务业增加值115.82亿元、增长8.8%对全县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56.5%、拉动GDP增长4.7个百分点,增速排全市第一。其中,占比最大的其他服务业(48.4%)增加值增长10.1%对全县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39.7%、拉动GDP增长3.4个百分点。

、固定资产投资有力,驱动经济健康发展

前三季度全县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2.88亿元,同比增长20.0%,增速排全市第四位。其中,民间投资45.45亿元、增长102.9%,房地产开发投资14.04亿元、增长13.7%,工业投资5.83亿元、增长10.1%(制造业投资4.46亿元、增长24.3%),高技术投资2.77亿元、占比3.8%(较上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8.80亿元,同比增长20.0%,增速排全市第二位。

、消费市场稳步复,餐饮收入增速显著提升

前三季度,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9.52亿元,同比增长8.6%,增速较上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分行业来看,批发业34.30亿元、增长4.8%,零售业68.53亿元、增长9.0%,住宿业0.99亿元、增长7.5%,餐饮业15.70亿元、增长15.6%。按消费类型来看,今年6月以来,受旅游旺季影响,全县餐饮收入增速显著提升,实现餐饮收入16.66亿元、增长15.3%,较上半年提高5.9个百分点。

、财政收支运行稳健,金融信贷保持平稳

前三季度,全县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76亿元、同比增长35.1%,其中税收收入8.05亿元,同比增长37.1%;非税收收入6.71亿元,增长32.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14亿元,同比增长9.2%。截至9月末,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300.36亿元、同比增长5.1%,其中住户存款达到256.43亿元、增长11.7%;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324.09亿元、增长9.7%,其中住户贷款118.73亿元、增长16.8%

、农村居民收入稳定增长,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

前三季度,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384元、增长5.3%,增速较上半年下降0.3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944元、增长3.6%,增速较上半年回落0.4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645元、增长7.6%,增速较上半年提高0.1个百分点,排全市第三位。城乡居民收入比从上年同期的2.46缩小到2.37

附注:

1. 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2. 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

3. 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