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统计局
2024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地方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改革发展规划。2.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并监督实施,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承办统计行政复议等法律事务;依法对涉外调查事务、民间统计进行监督管理。3.管理和指导各乡镇(街道)、部门(行业)统计工作;协调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之间的关系;依法对部门统计数据进行审核、评估;依法管理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加强全县统计基层基础工作。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情县力普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有关普查、专项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县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搜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有关资料。6.组织实施全县一、二、三产业有关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和环境等统计数据。7.建立有关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和监控制度并组织实施;整理、核定、管理、提供、发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加强对全县统计信息发布的规范管理,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8.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警和统计监督;建立健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加强动态监测和决策咨询服务;参与对各乡镇(街道)、县级部门的考核评价工作。9.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建设和管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统计数据库和数据中心;组织制定全县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10.促进全县统计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全县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从业资格认定等工作。11.负责收集、统计、分析民调数据,向县委、县政府报送民调分析报告。1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县统计局含4个内设科室,办公室、综合核算科、工业投资科、服务商贸科;下属3个事业单位,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社会经济调查队、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统计行政执法支队、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核定编制人数34人,实有人数28人,其中行政8人,参公事业人员14人,事业人员6人;按单位分,统计局机关8人,社会经济调查队14人,统计行政执法支队0人,社情民意调查中心6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736.59万元,支出总计736.5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5.88万元,下降21.00%,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736.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5.88万元,下降21.00%,主要原因是减少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6.59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736.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5.88万元,下降21.00%,主要原因是减少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其中:基本支出647.39万元,占87.90%;项目支出89.20万元,占12.1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36.5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95.88万元,下降21.00%。主要原因是减少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6.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5.88万元,下降21.00%。主要原因是减少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39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6.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5.88万元,下降21.00%。主要原因是减少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39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6.66万元,占76.9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4万元,下降0.3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9.12万元,占13.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13万元,增长12.65%,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数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31.85万元,占4.32%,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4)住房保障支出38.96万元,占5.3%,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7.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1.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05万元,下降5.81%,主要原因是减少抚恤金和生活补助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95.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68万元,增长22.6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办公费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0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9万元,下降2.90%,主要原因是支出压减资金收回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50万元,主要用于燃料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务车使用规定,严禁公务车私用,严控公务车运行维护成本。
公务接待费8.5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主管部门到我县调研与检查指导工作、接待各乡镇统计人员所产生的接待支出费用等。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4万元,下降2.72%,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00个团组,0.00人;公务用车购置0.0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00辆;国内公务接待113.00批次1006.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00批次,0.0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5.1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5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72万元,增长56.70%,主要原因是2024年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正式登记工作,会议次数增多。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正式登记工作,培训费用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0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8.88万元,增加13.2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运行成本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1.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0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主要用于采购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操作系统和办公软件。
五、2024年度预算管理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部门整体和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项,涉及资金89.20万元;未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本单位公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和一个一般性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2)公开内容。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单位已完成2024年度绩效目标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王游 023-78442228
无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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