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
按照县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彭水自治县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彭水农发下〔2021〕44号)要求,现将2021年我县第一批美丽庭院建设计划任务予以下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第一批美丽庭院建设项目涉及4个乡镇,共计442户,计划资金592.34万(详见附件1)。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是项目建设主体,要严格执行县级下达的建设项目计划,按照相关规划要求,加强措施,加快推进项目建设,9月5日前开工建设,11月20日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要注意留存建设过程中的图片影像资料,及时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
三、各乡镇要做好美丽庭院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管,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按时做好建设项目的月报工作,于每月25日前将《2021年美丽庭院建设项目进度一览表》(附件2)报县住房城乡建委村建科。项目完工后各乡镇要及时组织自查验收,自查验收合格后报县住房城乡建委组织相关部门抽查5%开展复查验收。
四、县住房城乡建委、县财政局、县农委等县级部门将加强对乡镇美丽庭院建设项目工作的指导,不定期开展巡查,对项目推进缓慢、建设管理不力等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1.彭水自治县2021年第一批美丽庭院建设项目清单
2.彭水自治县2021年第一批美丽庭院项目建设进度一 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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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26日印
附件2
彭水自治县2021年第一批美丽庭院项目建设进度一览表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
序 号 |
乡 镇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工程完成情况 |
投资完成情况 | |||
计划总投资 |
本月完成投资 |
累计完成投资 |
累计完成投资占总投资百分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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