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3628L/2021-00072
  • 主题分类
  • 惠民利民;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住房城乡建委
  • 成文日期
  • 2021-08-26
  • 发布日期
  • 2021-08-30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于下达善感乡、岩东乡等美丽庭院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彭水住建发〔2021〕91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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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乡镇:

按照县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彭水自治县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彭水农发下〔202144号)要求,现将2021年我县第一批美丽庭院建设计划任务予以下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第一批美丽庭院建设项目涉及4个乡镇,共计442户,计划资金592.34万(详见附件1)。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是项目建设主体,要严格执行县级下达的建设项目计划,按照相关规划要求,加强措施,加快推进项目建设,95日前开工建设,1120日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要注意留存建设过程中的图片影像资料,及时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

    

   

    

三、各乡镇要做好美丽庭院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管,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按时做好建设项目的月报工作,于每月25日前将《2021年美丽庭院建设项目进度一览表》(附件2)报县住房城乡建委村建科。项目完工后各乡镇要及时组织自查验收,自查验收合格后报县住房城乡建委组织相关部门抽查5%开展复查验收。

    四、县住房城乡建委、县财政局、县农委等县级部门将加强对乡镇美丽庭院建设项目工作的指导,不定期开展巡查,对项目推进缓慢、建设管理不力等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1.彭水自治县2021年第一批美丽庭院建设项目清单

            2.彭水自治县2021年第一批美丽庭院项目建设进度一 览表

  

(此页无正文)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1826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1826日印

  

附件2

彭水自治县2021年第一批美丽庭院项目建设进度一览表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                                                                                                                                                                                                                                                                                                                                                          

序 号

乡 镇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工程完成情况

投资完成情况

计划总投资

本月完成投资

累计完成投资

累计完成投资占总投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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