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试点推行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批工作的通知》(渝建管〔2025〕58号)文件,我委对重庆元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交的建筑企业申请表和承诺书材料进行了审核,经审查,重庆元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符合告知承诺制条件,现将企业申报的资质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申报企业资质名单
彭水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6月20日
附件: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请类别 |
资质专业及等级 |
审查意见 |
结论 |
1 |
重庆元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