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本县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的通报
日期:2023-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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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2023年度县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的通报

根据市住房城乡建委印发的《重庆市本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和市外入渝信息动态监管规则》( 渝建管〔2022129号)有关要求,我委组织开展了相关工作,现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本文件发文之日起进入10天的公示期(2023109日至20231018日)。公示期内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可登录重庆市建筑企业资质管理系统V3.0”查询检查结果和具体原因,本市工程监理企业可登录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信息管理平台查询检查结果和具体原因,有关单位如对检查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委提交陈述材料或整改材料。相关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附详细证明材料,以便核查。同时在 双随机、一公开信息管理平台须提交电子版材料。

公示期结束之日起自动进入3个月整改期(20231019日至2024118日)。我委将向检查结果为合格的企业发送动态监管检查合格告知书,向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发送动态监管检查整改通知书。对于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在整改合格前,屏蔽不合格资质项信息,不得申请不合格资质项的升级,不得以不合格资质项承揽新的工程业务,且不得重组合并分立不合格资质项。对整改合格的企业,我委适时发送动态监管整改合格通知书,解除屏蔽。对整改期满未整改合格的企业,依法撤回其不合格资质项,对外公告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1年。

陈述资料(或整改资料)提交方式:在系统提交陈述资料(或整改资料)并线下提交纸质加盖公章的动态监管检查信息报送表;交件地址:彭水县靛水街道公安大楼2号楼2201办公室,联系电话:78448395

附件:1.2023年度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双随机、一公开

查结果汇总表

2.2023年度本市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一公开

查结果汇总表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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