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
关于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4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市党代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以及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以及市民政局工作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狠抓落实持续推进民政领域法治建设工作。现将我县民政领域法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思想站位,积极推进依法行政
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学习内容,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民政领域行政实践相结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辅导读物,通过干部职工会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认真开展法治宣讲宣传,增强民政领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牢民政法治建设正确方向,着力提高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责任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中层以上干部为成员的民政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2024年度民政法治建设工作。定期召开局党组会,研究解决民政领域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适时督查通报2024年度法治建设的重点工作进度,确保年底前完成本年度民政法治建设工作。严格执行报告制度,每年第一季度向县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建设情况,并通过民政官网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法治体系建设,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按照《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文件要求,本局持续推进民政领域法治体系建设,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依规行政,坚守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底线,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深入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严格按照《重庆市民政行政执法职责划分规定》《重庆市民政局行政监管与行政处罚衔接工作办法》规定的执法权限,认真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落实民政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规定、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健全民政行政监管与行政处罚衔接工作机制。推行行政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每季度定期公示行政审批、处罚名单,即时接受群众监督。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时执行市、县最新政策法规,规范简化审批流程,编制公开民政领域行政许可、办事指南、行政权力登记表和流程图,简便群众办事程序。
(四)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及时回应人民关切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机构职能类、社会救助类、养老服务类、政策文件类、预算决算类等,重点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养老服务信息的公开。2024年以来,每月及时公布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人员等民政补贴名单公示29余次,及时回复群众建议、咨询、求助20余次,及时有效回应人民关切,实现回访率达到100%,2024年,我局未出现因政务信息未公开或者公开不当而被群众反映的情况。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依法执行行政决策程序
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相关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和备案工作,认真做好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备案,保证了规范性文件的严肃性和合法性。2024年,凡涉及为县政府代拟的规范性文件、提请县委、县政府决策的重大决策事项、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事业财政预决算和重大资金的安排等重大决策事项,严格执行行政决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按照决策调研论证、方案协调、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结果公开等行政决策程序进行决策。
(六)加强法治宣传培训,增强法治观念
我局结合全国、市、县法治宣传重点,积极组织普法宣传活动,开展干部职工法治培训,加强法治人才的培养,强化民政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一是开展“八五”普法进社区活动,发挥志愿者队伍的基层优势,共发放《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法》小册子300份。二是开展民政法制宣传活动。突出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民法典,通过LED滚动屏、宣传栏海报、宣传手册发放等方式作为日常宣传,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节点等时间节点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开展重点宣传活动,及时在民政网站、民政公众号上做好民政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三是加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制理论学习和培训,在全局开展以集中学习、专题讲座、个人自学等方式的学习活动。定期组织职工法制理论学习会,开展法治建设专题培训会4次,召开全县民政工作会及相关的业务培训会2次。
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领导责任,统筹法治建设布局
1. 确立法治建设核心地位,将其纳入民政局年度重点工作规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亲自主持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与要点,明确各阶段目标任务与责任分工,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方向、有步骤地稳步推进。
2. 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局法治建设工作。小组成员涵盖各业务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配合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有效凝聚了全局法治建设工作合力。
(二)加强制度建设,构建法治民政框架
1. 主导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管理工作。严格要求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遵循法定程序,深入开展调研论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确保文件的科学性与民主性。同时,加强对文件合法性审查环节的把控,亲自参与或组织法律顾问团队对拟出台文件进行严格审查,防止出现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保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与有效性。
2. 推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以法治思维规范民政业务流程与工作标准。针对社会救助审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监管等重点业务环节,组织制定详细的工作规范与操作流程,明确各环节的法律依据、办理时限与责任主体,通过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减少工作随意性,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严格依法决策,提升决策法治水平
1. 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策等法定程序。在涉及重大民政项目建设、重要政策制定等决策事项时,亲自组织开展公众意见征集活动,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与建议;安排专人对决策事项进行风险评估,提前防范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要求法制机构或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在集体决策会议上充分听取法律专业意见,确保每一项重大决策都经得起法律和实践的检验。
2. 以身作则,带头遵守依法决策程序与规则。在决策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鼓励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发表不同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和集体智慧作出决策,切实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与合法性。
(四)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法治民政
1. 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其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加以推进。亲自部署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要求各部门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民政政策法规、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信息、财政资金使用情况、重大项目建设进展等各类政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2. 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专项检查与评估,及时发现并纠正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与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与效果,努力打造阳光透明的法治民政形象。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法治工作能力
重视民政干部职工法治素养提升,积极组织开展法治培训与教育活动。加强对宪法、民法典、行政法以及民政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水平与依法办事能力。
(六)依法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积极推动民政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主动协调处理各类民政信访案件与矛盾纠纷。要求信访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受理、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对于重大信访事项,亲自组织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方案,督促责任部门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与社会和谐稳定。
三、存在的不足和意见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一是民政法规政策众多,法治宣传创新不足,宣传形式局限,需要不断加强宣传创新,提高群众知晓度;二是我局专业法律技能型人才缺乏,还有待于进一步充实壮大。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主要从四个方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工作: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体系、丰富内涵、精髓要义和实践要求,切实把牢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增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底气和定力。二是严格依法履职。全县民政干部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坚持职权法定,规范民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动态清理。着力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为民服务能力、法治思维能力,以法治精神引领民政事业发展,以法治思维谋划民政改革,以法律规范推进各项工作,以法治标准衡量工作成效。三是按照《全国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要求,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度。依托民政网络平台,充分运用社会力量,推动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普法,积极探索社会力量参与全民普法的新路径,构建全社会广泛参与普法宣传的新格局。四是深入推进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积极争取人员编制,加强法治人才的培养,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壮大执法力量,不断提升民政法治建设数字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