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MB1584028Y/2021-00133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1-07-21
  • 发布日期
  • 2021-07-21
  • 标题
  • 关于进一步加强小作坊白酒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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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小作坊白酒安全监管工作

的通知

彭水市监发〔202174

各乡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县局相关科所(队):

近日,我县在监督抽和监督检查中,发现多批次白酒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白酒小作坊存在卫生条件较差、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小作坊登记证到期后未依法办理延续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为切实有效防范化解小作坊白酒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指导扶持食品小作坊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小作坊白酒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一)加强对无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查处整治。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和《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规定,从事小作坊白酒生产活动需要取得《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各乡镇应急办、市场监管所要加大对辖区内未取得小作坊登记证从事白酒等食品生产加工违法行为的排查和整治。今年是我县小作坊登记证到期换证的高峰,大量小作坊的登记证已到期,且存在不能持续保持获证条件,生产场所及周边环境条件较差、生产加工设施设备简陋缺失,擅自改变生产设备布局,人流物流交叉污染严重,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生产条件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等诸多问题。各乡镇应急办、市场监管所要加强对小作坊到期后未办理延续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的违法行为监管,进一步督促白酒小作坊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查处打击无证生产违法行为。

(二)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违法添加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用食用酒精勾兑白酒冒充粮食酿造酒,通过安装简陋酿酒设备制造生产的假象,打着“现场酿造白酒”、“现烤现卖粮食酒”、“纯粮酿造”等幌子,实际却用食用酒精勾兑冒充固态法白酒(粮食酿造酒)等违法生产行为。严厉查处生产过程中超范围、超限量添加甜味剂、糖精钠、三氯蔗糖、冰糖、白糖等违法行为。

  1. 加强对小作坊生产经营的指导规范。各乡镇应急办、市场监管所要加强对辖区内小作坊的帮扶指导,规范小作坊的生产经营过程。强化小作坊负责人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指导小作坊生产条件改善、督促小作坊规范化生产,鼓励小作坊上档升级为食品生产企业。重点要求小作坊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建立原料来源、生产过程、产品销售台账记录;小作坊经营的散装白酒要依法依规在包装容器上张贴标签标识,小作坊经营的简易包装的白酒还必须按照规定标注“小作坊食品”字样;小作坊要与其销售单位签订白酒销售协议,落实小作坊白酒溯源规定。

  2. 严格开展食品抽检及核查处置。我局将下达抽检任务对小作坊白酒进行监督抽检,各乡镇应急办、市场监管所要加强对第三方抽检机构抽检工作的配合和支持,确保辖区内获证白酒小作坊的全覆盖,同时督促第三方抽检机构严格按照抽样规程实施抽样。检出不合格产品后,核查处置单位要及时依法开展食品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工作,做好产品控制、不合格食品召回、原因排查及整改、整改复查验收和产品再抽样工作,确保造成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排查到位、整改措施到位。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做好摸底排查工作。各乡镇应急办、市场监管所要进一步加强对辖区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排查,确保底数清、档案明,明确掌握辖区内的食品小作坊的情况。

(二)开展“全覆盖”检查整治。各乡镇应急办、市场监管所要严格按照“指导规范一批、立案惩处一批、打击取缔一批”的原则,对辖区内白酒小作坊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和规范指导,大力规范辖区内食品小作坊的生产经营过程、扶持小作坊的发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取缔无证生产的“黑作坊”、“黑工厂”。

(三)及时移交违法案源。各乡镇应急办、市场监管所在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中,发现白酒小作坊有违法生产、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虚假标识或非法勾兑白酒等违法行为的,要做好现场检查笔录、违法证据的固定,及时向县局业务科室或执法支队移交情报案源信息,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严格白酒小作坊登记管理。严格按照《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以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登记规定,加强白酒小作坊准入条件审查,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审核不合格的一律不予发证。

三、工作要求

各乡镇应急办、县局相关科所队要高度重视小作坊白酒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从严排查整治小作坊白酒风险隐患,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我县白酒等食品安全。同时要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做好对小作坊等食品生产主体的指导服务工作,促进我县食品产业发展。各乡镇应急办、市场监管所在监管中发现重大问题请及时向县局食品生产科报告。




                                  彭水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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