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餐饮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行动的通知
彭水市监发〔2021〕80号
各乡镇应急办、各街道市场监管所: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效提升餐饮行业质量安全水平。切实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确保我县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餐饮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巩固近两年餐饮环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成果,认真梳理餐饮环节食品安全问题多发、易发的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品种,以及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对突出问题的重点检查,提升我县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
二、整治时间
2021年9月1日-2021年11月20日。
三、整治重点
(一)抓好夜市烧烤餐饮单位隐患整治。以县城绍庆街道南滨路、汉葭街道北滨路和沙坨社区等夜市烧烤为重点区域。要求餐饮单位将《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展示在醒目处,按照许可范围经营:冷菜、生食水产品、冷加工糕点为易引发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高风险品种,须满足专间加工条件,重点检查食品原材料是否腐败变质、预包装食材是否在保质期内,食品原料进货台账、索证索票是否完善,操作过程中生熟食品工用具、容器是否分开;防鼠、防蝇、防尘、通风措施是否落实等。
(二)抓好冷饮餐饮单位隐患整治。以各类奶茶店、自制饮品的餐饮单位为重点检查对象。要求餐饮单位将《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展示在醒目处,重点检查其食品原料采购是否索证索票;食品是否有过期、变质、包装破损异常情况;标签标识是否符合《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一次性餐饮具是否符合规定、标签标识是否齐全;厨房内环境是否整洁;有无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情况;防鼠、防蝇、防尘、通风措施是否落实等。
(三)抓好集中用餐单位隐患整治。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加强对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企事业单位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的隐患整治。重点检查是否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原材料是否管控合格;食品加工操作是否规范;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制定是否完善等,禁止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加强醇基燃料使用的安全提示。
(四)抓好旅游景区及农村家宴餐饮单位隐患整治。旅游餐饮和各种宴席也是食物中毒易发重点区域。重点检查其原料采购、凉菜制作、生食海产品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配送、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食品留样等重点环节,严禁加工制作野蘑菇、野菜、野果等,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问题存在的严峻性、长期性、复杂性和顽固性,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紧密结合餐饮环节风险分级日常监管工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任务和本辖区实际,迅速开展餐饮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餐饮环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职责,以确保整治工作深入扎实开展,取得显著成效。
(二)加强督促整改。各单位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并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改彻底。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餐饮服务单位,要坚决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及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对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餐饮服务单位,要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对存在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餐饮服务单位,要坚决移送公安机关。
(三)加强协作配合。各单位在检查过程中要主动加强与教委、市政、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并及时将排查整治工作情况通报相关部门。
(四) 加强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加强对餐饮服务经营者的宣传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要调动和发挥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积极发布消费提示、消费警示,引导消费者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增强消费者的自我防范意识,鼓励群众主动反映餐饮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食品安全治理的良好氛围。
各单位要建立问题隐患整改台账,检查时使用“食安智慧监管”APP进行,并在11月22日前将“餐饮环节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上报县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科邮箱:psxspyk@126.com,填报统计表请注意数据的准确性和逻辑性。
附件:餐饮环节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6日
附件
餐饮环节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检查单位(家) |
发现问题隐患数(条) |
发现问题已整改数(条) |
约谈责任人(人次) |
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份) |
立案数(件)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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