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经营主体登记(备案)事项决定书
日期:2025-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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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撤销经营主体登记(备案)事项决定书

渝彭水市监企撤〔2025001

被许可人:彭水县渝海广告有限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500243MA5UJ1BK3E

住所(住址):重庆市彭水县石盘乡香树村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 许开云

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4****************5

联系电话:13*********     其他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

申请人徐国友向我局提出申请,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其身份信息被冒用为彭水县渝海广告有限公司20170421日设立登记时的法定代表人、股东、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以及20170614日变更登记时的股东、执行董事,要求撤销上述登记,并提供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撤销登记申请表、承诺书、户口登记事项证明(证件丢失补领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等规定,我局出具了受理通知书,履行了现场核查、立案调查、对外公示、一案一审会商工作会等相关执法程序。

我局认为:彭水县渝海广告有限公司于20170421日向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办理设立登记、于20170614日向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过程中,冒用徐国友身份信息,提交虚假材料、以欺骗的不正当手段取得公司设立(变更)登记情况属实。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一是依法对彭水县渝海广告有限公司涉嫌冒名登记情况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公示期45日内无相关经营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

二是彭水县渝海广告有限公司已于20231030日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通过登记系统留存电话无法联系。

三是《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失联核查记录表》(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石盘乡香树村村民委员会盖章见证)证实,实地核查彭水县渝海广告有限公司登记住所重庆市彭水县石盘乡香树村5组,在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与该公司取得联系,未发现该公司经营迹象。

四是重庆市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的内资登记“身份信息读取”栏截图显示,彭水县渝海广告有限公司名下有徐国友(申请人)、李成(股东)、许开云(法定代表人、经理)身份证原件信息读取记录。

五是向国家税务总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税务局发函要求协助查询彭水县渝海广告有限公司税务登记相关信息,税务部门回函:通过查询金税三期查询系统彭水县渝海广告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国友未在税务系统进行实名认证人像采集,该公司无纳税申报信息,已于20171114日因未按期进行纳税申报被税务部门认定为非正常户。

六是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石盘乡香树村村民委员会出具的《情况说明》证实,徐国友(申请人)、李成(股东)、许开云(法定代表人、经理)、王明(公司住所房屋产权所有人)不是该村村民,未在该村生活工作,该村也没有彭水县渝海广告有限公司。

七是徐国友的询问笔录及其提供的《户口登记事项证明》、电子税务局APP个人信息截图证实,徐国友于20151月遗失身份证、20154月补领办理,202533日经电子税务局APP提示才发现其身份信息被冒用,并现场确认我局执法人员向其出示的彭水县渝海广告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变更登记资料原件上的签名不是其本人签署。

八是向湖南省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寄出协助调查函,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协助调查许开云事项的回复函》回复:至许开云户籍地开展实地核查,其住所门紧闭上锁;户籍地村委会工作人员反馈许开云长期不在家且电话一直未能接通,无法联系。

九是向浙江省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寄出协助调查函,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协查徐国友身份信息涉嫌被冒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案件相关情况的复函》回复:至李成户籍地实地核查,现场笔录由李成父亲李林华签字,李林华确认执法人员出示的彭水县渝海广告有限公司注册资料上的签字不是其子李成本人笔迹;视听资料取证记录显示李成对彭水县渝海广告有限公司的注册、登记变更不知情,不认识也未接触过徐国友、许开云,未去过彭水县,未代办彭水县渝海广告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登记资料上的签字不是其本人签署,登记的电话也不是其本人手机号码。

十是彭水县渝海广告有限公司设立(变更)登记的营业执照及登记通知书领取人李海霞、变更登记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邓莉询问笔录证实,已签好字的注册登记资料、经营场所证明以及徐国友、李成、许开云的身份证复印件均由李成提供;委托代理人将已经签好字的注册登记资料递交到企业注册登记窗口,领取营业执照后,再将营业执照交给李成;委托代理人记得应该是通过邮寄方式获取上述登记档案资料和交付营业执照,但因时间久远不能肯定。

十一是彭水县渝海广告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档案证实,设立登记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为李成,且李成在设立登记档案上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十二是《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意见书》(西政司法鉴定中心[2025]鉴字第1227号)鉴定意见:1.会议时间为“2017418日”、主持人为“徐国友”的《彭水县渝海广告有限公司首届股东会决议》上“全体股东签名或盖章”处“徐国友”署名字迹与送检的徐国友样本字迹不是同一人的笔迹。2.标称时间为“2017418日”的《彭水县渝海广告有限公司章程》上落款“全体股东签名(盖章)”处“徐国友”署名字迹,与送检的徐国友样本字迹不是同一人的笔迹。3.会议时间为“201768日”、主持人“徐国友”的《彭水县渝海广告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上“全体股东签名或盖章”处“徐国友”署名字迹与送检的徐国友样本字迹不是同一人的笔迹。

十三是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显示,彭水县渝海广告有限公司无诉讼案件、失信执行的生效判决记录。

因在注册登记地址无法联系彭水县渝海广告有限公司,我局依法于202595日通过公告送达方式在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向被许可人及利害关系人送达了《撤销行政许可陈述申辩及听证告知公告》,同时通过邮寄送达方式向被许可人股东及法定代表人送达了《撤销行政许可陈述申辩及听证告知书》,依法告知了被许可人及利害关系人拟作出撤销登记的事实、理由、依据、内容,并告知其享有陈述、申辩和可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被许可人及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及听证要求。

综合现有证据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的规定,决定:撤销徐国友在彭水县渝海广告有限公司20170421日设立登记时法定代表人登记、股东登记、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备案登记事项,在彭水县渝海广告有限公司20170614日变更登记时股东登记和执行董事备案登记事项,彭水县渝海广告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履行相关程序对徐国友60%股权进行处理。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4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撤销决定信息)

本文书一式7份,3份送达,1份归档,1份送税务部门,1份送注册许可机构,1份送信用监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