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联合乡人民政府转发
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委农村工作暨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成立彭水自治县第二轮土地承
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
专班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委、县信访办、县妇联、县档案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的意见》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全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经研究,在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下,成立彭水自治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班组成人员
组 长:冯吉光 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彭小勇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徐俊峰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付 豪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育奎 县农业农村委主任、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冯 丁 县公安局副局长
孟亚许 县司法局副局长
王建国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绍堂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段晓锦 县移民服务中心主任
陈忠均 县农业农村委副主任
毛 胤 县信访办副主任
廖凤莲 县妇联副主席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委,负责处理日常工作,李育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忠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农经站站长邵宽同志具体牵头。
二、专班职责及分工
工作专班主要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延包试点的决策部署,研究延包试点工作推进中的重大事项,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有关部门落实延包试点工作要求,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要问题。
(一)县公安局。负责核实承包农户的户籍信息。
(二)县司法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委指导试点乡镇做好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保障试点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三)县财政局。负责保障落实试点补助经费,做好资金监管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四)县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最新的国土资源调查成果;指导试点乡镇规范开展延包涉及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
(五)县水利局。负责延包中涉及移民权益的有关情况的处理。
(六)县农业农村委。牵头做好试点工作的政策解读、调研督导等工作,协调解决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七)县信访办。负责提供信访预警信息,会商处理涉及延包试点信访工作等。
(八)县妇联。负责指导试点工作中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工作。
(九)县档案局。负责监督指导试点乡镇做好试点工作的档案收集和归档。
三、工作机制
(一)调度督导机制。工作专班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全体会议或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重点问题。工作专班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工作落实落地。
(二)调查研究机制。针对延包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最突出的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对调研中反映和发现的问题,逐一梳理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逐一列出解决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建立调研成果转化运用清单,加强对问题解决情况的跟踪问效。
(三)宣传推广机制。坚持试点先行、示范带动,注重培育典型、发现典型、宣传典型,工作专班办公室及时总结典型案例并向市委农办和市级相关部门报送。
四、其他事项
(一)各成员单位分别明确1名县管领导干部和1名联络员参与县级专班工作,确保沟通渠道随时畅通。
(二)工作专班及其办公室成员因岗位调整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原则上由接任者担任并履行工作职责,不再发文调整。
(三)工作专班及其办公室不刻制专门印章,由县农业农村委代章。
(四)试点工作结束后,工作专班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委
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