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联合乡人民政府转发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
关于印发《2025年整治社会救助不到位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重庆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整治社会救助不到位工作方案> <整治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工作指引>的通知》(渝民办〔2025〕42号)精神和县纪委监委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社会救助工作,确保救助政策公平公正实施,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权益,现将《2025年整治社会救助不到位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5年整治社会救助不到位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持续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推动社会救助政策在我县公平公正实施,坚持人民至上理念,立足当前精准解决问题,着眼长远建立系统防范机制。聚焦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切实防范化解风险,不断增强我县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社会救助真正成为困难群众的坚实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整治社会救助应保未保问题
严格落实“应保尽保”要求,重点整治未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纳入社会救助等应保未保问题。各乡镇(街道)要认真落实《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特困人员认定办法》《重庆市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申请审批工作的通知》等精神要求,按规定及时受理、审核、确认本乡镇(街道)困难群众的救助申请,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按规纳入救助范围。防止并纠正“单人保”代替“整户保”等问题,确保我县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都能得到应有的救助,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整治重点:一是个别工作人员在困难群众申请救助过程中,人为设置障碍,导致申请人符合条件而未得到救助。二是审核确认不及时,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救助事项,导致救助对象未及时获得救助。三是工作人员政策把握刚性有余、灵活性不足,疑似存在以“单人保”代替“整户保”情况,部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未能及时得到救助。
检查方法:一是查阅信访件办理资料,重点核查群众求助类事项的依规办结情况与诉求处置成效,对救助申请驳回且理由不符政策的,列为问题线索深入核实救助落实情况;二是调取“渝悦·救助通”平台数据,核查低保、特困、低边等救助申请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核确认;三是抽查“单人保”对象及其家庭共同生活成员经济状况,核查是否存在以“单人保”替代“整户保”的违规情形;四是查阅政策宣传、救助信息公示公开等资料,并通过入户走访,调查核实乡镇(街道)属地责任落实情况。
(二)整治救助资金未按要求发放问题
严格落实“按时足额发放”要求,重点整治未按规定时限、确定金额发放低保金等救助金问题。按照《重庆市困难群众救助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渝财社〔2024〕71号)等要求,依托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渠道按月发放救助金,符合简易程序适用情形的临时救助,可不通过“一卡通”渠道发放,按有关规定办理。各乡镇(街道)要及时公开本乡镇(街道)资金发放对象、发放标准等情况。加强对救助资金发放的监管,坚决防止因救助金发放不及时、不足额而导致冲击道德底线事件在我县发生。
整治重点:存在因救助信息共享不及时、资金计划流程较慢、救助标准与金额信息公示公开不及时等问题,影响资金发放进度,导致工作人员不严格遵循规定标准与金额足额发放救助资金。
核查方法:一是通过“渝悦·救助通”系统实时跟踪救助申请办理进度,核查工作人员是否严格遵守规定时限完成审核确认,并确保按时生成救助对象计划发放花名册;二是查阅“一卡通”打卡发放记录,核对救助资金是否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发放金额与审核确定金额一致;三是查阅救助信息公示公开资料,规范公示内容,在公开救助对象姓名、救助标准等信息时,严格保护未成年人隐私,严禁公开其相关信息。
(三)整治“人情保”“关系保”问题
以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村(社区)干部近亲属为重点,全面清理在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工作中,违反政策原则、优亲厚友、暗箱操作、明显有失公平,将不符合条件的群众违规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等问题。结合各级巡视巡察、审计、监督检查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投诉举报相关线索,认真核查本乡镇(街道)在审核确认工作中是否存在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等违规纳入的问题。
整治重点:一是个别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亲朋好友、邻里乡亲等谋取福利,将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违规纳入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范围。二是个别工作人员为群众办理救助申请事项时,向申请对象索要辛苦费,接受救助申请对象的宴请、礼品等。三是动态管理不精准,碍于人情不如实反馈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变化情况,未及时清退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
核查方法:一是全面核查救助申请、审核确认档案及佐证资料,重点查阅“渝悦·救助通”预警信息处置情况,排查是否存在不符合救助条件却违规纳入保障的现象;二是仔细查阅近亲属备案登记表,对备案登记对象开展逐一核查,实现精准管理;三是认真查阅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等渠道发现的问题线索台账及整改佐证资料,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落实到位;四是随机抽查举报投诉电话,查阅群众举报投诉线索的受理、调查、反馈全过程资料,及时有效回应群众关切。
三、方法措施
(一)开展问题排查
紧盯社会救助“应保未保”“未按时足额”“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建立详细的问题台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逐一对账销号。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强化举一反三治理,确保所有问题都整改到位,形成长效机制。
(二)加强数字监督
充分运用大数据手段开展筛查比对,通过与相关部门数据共享,精准发现社会救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预警风险,并及时进行处置。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和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积极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多方面挖掘问题线索。建立分类处置台帐,对各类线索进行梳理分析,推动问题尽快办结。
(三)强化公示公开
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按规定全面公开公示社会救助相关信息。加强对公开公示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治不公开或选择性公示等问题,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让社会救助在阳光下运行。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直接抓、负总责,明确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整治社会救助不到位群众身边具体实事工作,切实抓好重点任务落实。将摸排、查找、整改等工作一体推进,确保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整治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常态持续治理,取得实效长效。
(二)强化协调联动
加强与纪委监委的协同配合,主动接受指导和监督。对涉嫌违纪违规的问题线索,要及时主动移交纪委监委。对在社会救助综合治理中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肃追责问责。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对非因主观故意将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救助帮扶范围的,可免予追究相关责任,激励党员干部、一线工作人员担当作为。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乡镇(街道)要及时总结整理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形成的较好经验做法,积极挖掘正面典型。通过院坝会等方式讲好社会救助故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县民政局将选取部分乡镇(街道)作为示范点,以点带面,带动全县整体工作提升,打造具有彭水特色的社会救助标志性成果。
附件:工作清单
附件
工作清单
序号 |
问题类别 |
整治重点 |
具体内容 |
1 |
整治社会救助应保未保问题 |
1、严格审核流程,确保符合条件的申请人100%纳入救助范围。 2、纠正“单人保”替代“整户保”等违规操作。 3、优化政策执行灵活性,避免机械驳回合理申请。 |
1、查信访件、救助通驳回案例,核实驳回依据是否符合政策。 2、检查“渝悦·救助通”平台数据,受理时限是否超期(所有申请受理不超过2个工作日),审核时限是否超期(如低保审核、低保边缘审核一般不超过25个工作日;临时救助审核一般不超过20个工作日;特困审核一般不超过30个工作日)。 3、随机走访“单人保”家庭,核查共同生活成员经济状况(如存款、房产、车辆等资产)看是否存在以“单人保”替代“整户保”的违规情形。 |
2 |
整治救助资金未按要求发放问题 |
存在因救助信息共享不及时、资金计划流程较慢、救助标准与金额信息公示公开不及时等问题,影响资金发放进度,导致工作人员不严格遵循规定标准与金额足额发放救助资金。 |
1、比对“渝悦·救助通”审核完成时间与“一卡通”打款记录,核查发放延迟案例。 2、查阅“一卡通”打卡发放记录,核对救助资金是否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发放金额与审核确定金额一致。 3、抽查公示照片/文件,确保无未成年人名、身份证号等敏感信息泄露。 |
整治 “人情保”“关系保” 问题 |
1、清理经办人员、村干部近亲属违规纳入救助情况。 2、严查索贿、吃请等违纪行为。 3、加强动态管理,及时清退超标对象。 |
1、调取经办人员、村干部近亲属备案表,核查其家庭经济状况是否符合救助条件。 2、重点查阅“渝悦·救助通”预警信息处置情况,排查是否存在不符合救助条件却违规纳入保障的现象 3、复核巡视巡察、审计反馈的问题整改佐证。 4、随机抽查举报投诉电话,查阅群众举报投诉线索的受理、调查、反馈全过程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