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妇联:
2025年全国妇联参照2024年救助标准继续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给予每人一次性补助一万元。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截至2025年6月16日,由民政等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指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且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Ⅱ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低收入妇女。
(注意:若为2024年12月31日以前确诊的患者,必须到有诊断资质的县级或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开具现目前病情病种仍符合救助条件的确诊病历等佐证资料)。
二、申报材料
1.患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户口页(主页、增减页、本人页)复印件;
3.低保、特困、易返贫致贫人员等低收入状况证明材料(需有相应的公章);
4.病历诊断证明书、病理切片报告或出院报告等能体现患病程度的相关资料(必须有医生签字、医院盖章),以及治疗费用报销情况;
5.申报人有效的银行卡复印件;
6.2025年度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个人申报表(附件1)。
三、申报流程
1.根据自愿申请原则,由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提出救助申请,准确、如实、完整地填写救助个人申报表(附件1),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乡镇(街道)妇联负责通知、收集、汇总申报对象名单、人数以及申报材料,初审合格后报送至县妇联。
四、申报时间
各乡镇(街道)妇联认真核实、收集患者申报资料,将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个人申报表(附件1)和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纸质件于6月17日18:00前报送至县妇联408办公室,电子件通过渝快政报送至田维霞处,逾期未报视为无相关人员。
五、申报须知
(1)申报人需为重庆市彭水自治县辖区户籍人口且自愿申请。
(2)每位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只能享受一次救助,历年已申报享受过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和农村贫困母亲“两癌”救助的患病妇女不再重复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