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3978T/2026-00007
  • 主题分类
  • 民政(社会管理)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桐楼乡
  • 成文日期
  • 2026-06-01
  • 发布日期
  • 2026-06-01
  • 标题
  • 关于确定2026年5月孤儿基本生活补贴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对象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分享:
字号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

于确定20265孤儿基本生活补贴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对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建立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制度的通知》(渝民发〔2010184号)、市民政局、市财政局12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渝民发〔201918号)和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切实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发放工作的补充通知》(渝民发〔2022202号)精神。按照监护人申请、村(居)委会调查、乡镇街道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程序20265确定了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对象90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对象245人,按照渝民20256号文件精神,社会散居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1651请各乡镇(街道)请严格按标准及时兑现补助金(见附件),对存在虚报冒领补贴资金等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同时,请严格规范日常工作程序,每月及时报送新增和停发材料,切实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