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严守法律政策底线红线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与利用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全面加强宅基地规范管理和有序利用,更好地维护和实现农民合法权益,现将《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严守法律政策底线红线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与利用的通知》(渝农办发[2024]9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学习领会该文件精神,并按照文件要求对2021年以来审批的宅基地申请人资格进行核实,特别是对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获批宅基地的情况开展摸排,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要严肃处理、整改到位;对2020年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启动以来,试点地区开展的宅基地跨集体取得情况进行摸排,逐宗建立台账,对不符合法律政策要求的要坚决整改。并填报附件3中的《2021年以来审批的宅基地申请人资格核查情况表》和《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跨集体取得宅基地农户信息台账》,经单位分管领导审核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