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4006H/2022-0003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梅子垭镇
  • 成文日期
  • 2022-12-02
  • 发布日期
  • 2022-12-07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彭水自治县2022年网上房交会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分享:
字号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彭水自治县2022年网上房交会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彭水自治县2022年网上房交会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2
2



彭水自治县2022年网上房交会方案


为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进一步“稳投资、促交易、去库存”,激发并引导广大居民合理性购房消费,有力促进商品房销售,提速推进我县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采取网上展示及推广的模式举办彭水自治县2022年网上房交会。

一、概要

展会名称:彭水自治县2022年网上房交会。

举办时间:20221210日至2023120日。

展会网站:彭水融媒公众号、苗乡APP、中国彭水网。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

协办单位:县委网信办、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规

划自然资源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

媒体支持:彭水自治县融媒体中心。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彭水自治县2022年网上房交会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冯久洪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冯立胜 县住房城乡建委主任

成  员:温江华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委网信办主任、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谢华鸥 县财政局副局长

周清茂 县公安局副局长

汪 盛 县住房城乡建委副主任

罗登连 县土地征收储备中心主任

田江华 县税务局副局长

张凌燕 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领导小组负责本届网上房交会重大事项决策,开展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县住房城乡建委:负责本届房交会举办方案制定、组织、实施,搭建网上房交会平台及部门协调工作;

县委网信办:负责本届房交会宣传指导。

县财政局:负责本届房交会成交数量及优惠政策兑现复核审查。

县公安局:负责本届房交会舆情监管及处置,外县户籍人员购房享受优惠政策的初审工作。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本届房交会不动产登记网签备案及城市建设规划展示。

县税务局:负责本届房交会税收政策解释指导。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本届房交会广告宣传及合同合法合规方面监管。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机构职责

彭水自治县2022年网上房交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住房城乡建委,由县住房城乡建委副主任汪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县住房城乡建委各科室负责人、参展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房交会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秘书后勤宣传组、统计组、布展组,职能职责和组成人员如下:

  1. 秘书后勤宣传组

工作内容:策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房交会总体方案和各项重大活动方案,协调各协办单位、参展商之间的工作,各类方案、简报的编制、宣传报送。

组 长:汪盛 县住房城乡建委副主任

副组长:张定波 县住房城乡建委办公室负责人

成 员:县住房城乡建委办公室、房地产交易科全体成员。

  1. 统计组

工作内容:负责每日统计成交数据,整理汇总后报秘书组编发房交会交易简报。负责房交会所有数据收集、校对、统计上报、优惠政策兑现支付等工作。

组 长:汪盛 县住房城乡建委副主任

副组长:王川 县房屋管理事务中心主任

成 员:县房地产交易科全体成员

  1. 布展组

工作内容:提前10日将设计网络及各展位平面方案提交秘书组审定后交网站展出。

组 长:汪盛 县住房城乡建委副主任

副组长:王 川 县房屋管理事务中心主任

成 员:参展房地产开发企业、网站、移动彭水分公司

四、展会内容

(一)县内各类房地产楼盘展示及交易。

(二)县城市建设规划展示。

五、展位规划

(一)网站开辟房交会专栏、开辟网络展位,在网站、手机移动端、PC端设计展示楼盘信息(楼盘平面图、在售楼栋户型)及政策,吸引客户关注网站。

(二)网站开辟金融服务咨询展位,邀请工行彭水支行、农商行彭水支行、重庆银行彭水支行、邮政行彭水支行、农行彭水支行、县公积金中心等金融机构在各自展位发布针对此次房交会的专项按揭贷款优惠政策,并针对购房者在按揭购房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在线答疑。

(三)购房者进入官方指定的网站移动端、PC端填浏览各参展项目信息,填写购房报名表,进行购房报名。

六、购房优惠政策及成果确认

(一)房交会优惠政策

房交会优惠政策(网签时间限20221210日至2023120日,未参加房交会的企业不享受优惠政策)如下:

1. 房交会期间购买一手商品住宅,每平方米补贴50元(以网签建筑面积取整计算),每套住宅补贴最高不超过6000元。

2. 外县户籍(2022121日前)人员,在房交会期间购买一手商品住宅的,享受面积补贴的同时享受契税50%的补贴。

3. 购买一手商业用房按每套购房网签合同金额的3%、一手车位按每套购房网签合同金额的2%(以网签价格为准。价款有变化的,补贴金额不作调整)补贴。

(二)审核方式

购房补贴截至2023120日(含)止,并完成网签。由购房人在2023212日前缴清契税,完成网签合同备案分别报县住房城乡建委和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委与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审查网签合同备案时间、面积、金额,契税税票上的完税时间,户籍等分别进行初审和复审。

因购房户原因未及时缴纳税费造成未网签及合同备案,视为购房户自动放弃优惠政策,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原因造成未及时网签及合同备案的由企业承担责任。

(三)补贴方式

先缴后补的方式。房交会结束后,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为申报到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公安局初审,县财政局审核确认,再由县财政局安排资金,县住房城乡建委通过银行直接补贴给购房人个人账户。

(四)开发企业展会惠民措施

由各参展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制订让利惠民措施,报县住房城乡建委备案后实施。

七、展会媒体宣传纲要

海报——在各乡镇、县城内各宣传栏、生活小区、商业区张贴;

网络——在彭水网发布活动信息;

电视——以电视字幕形式宣传,彭水电视台游动字幕及影像广告发布要素信息发布10天以上;

短信——在移动公司短信平台发布20万条有针对范围的短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