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
街镇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街镇 / 万足镇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机关简介
为满足企业群众联系政府部门和村(社区)的现实需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创新开设“机关简介”专栏,在公开县政府工作部门和镇街机构职能信息基础上,新增公开全县村(社区)和县政府工作部门下属单位的基础信息,功能上实现所有办公地址一键导航、办公电话一键拨号,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咨询找不到人、找不到门等问题。

    万足镇位于彭水县境南部,平均海拔330米,在县城南彭水至酉阳公路11公里的乌江左岸。镇境地跨乌江两岸,处中低山丘陵河谷地带。东临新田镇,南靠石盘乡,西接朗溪乡,北与绍庆街道、岩东乡接壤。全镇辖区面积58.8平方千米,耕地面积9.49平方千米,场镇规划面积0.3平方千米;建成区面积0.3平方千米。辖2个社区,2个村;辖7个党组织,有党员221人;镇机关在职人员49人。镇公共服务中心1个,200平方米,便民服务中心4个,1920平方米户籍人口6932人,其中常住人口2379人,农业人口5146人。

根据《关于印发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优化完善乡镇机构设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彭水委办发〔201921号)关于印发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乡镇机构设置、职能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彭水委办发〔2019〕91精神万足镇党委、政府统一设置综合办事机构8即:党政办公室(简称党政办)、党办公室(简称党办)经济发展办公室(简称经发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简称民政社会事务办)、平安建设办公室(简称平安办)、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简称规划建设环保办)、财政办公室(简称财政办)、应急管理办公室(简称应急办)推进乡镇综合执法改革,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简称综合执法办)。人大办在党政办公室挂牌。镇管理6个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即:退役军人服务站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林业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一、设置8个综合办事机构

    (一)党政办。负责党的建设、纪检、宣传、统战、政协、法制、武装、机构编制、组织人事、民族宗教、综合协调、文秘、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政务督查、会务、档案、保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牵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党群办。统筹基层党建、群团、党务公开等工作。负责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和村便民服务中心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村(居)务公开相关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其他任务。

     )经发办(挂扶贫开发办公室、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承担促进乡镇经济发展职责。负责拟定乡镇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扶贫开发工作。负责招商引资、节能减排工作。负责辖区各类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和产业结构调整。承担农、林、牧、渔、工业、商贸物流、旅游等产业发展规划与指导工作。贯彻落实非公经济发展相关政策,为非公经济组织提供服务。负责农民负担减负监督、土地承包经营、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经济社会统计,做好经济、人口、农业相关普查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民政社会事务办(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负责民政、社会救助、殡葬管理、教育、卫生健康、老龄事业、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审核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对象等工作。承担地名管理相关工作。负责物业管理和物业纠纷调处。负责村(社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基层政权和社会建设。负责儿童、妇女、老人关爱服务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平安办。负责普法教育、信访、维稳、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禁毒、扫黑除恶等工作。负责社会平安创建、法治创建,指导村(社区)开展社会平安群防群治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督促辖区各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规划建设环保办。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自然资源管理、环境卫生等工作。负责辖区内规模以下建设项目的审核、审批(转报)工作。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综合监管、生态保护红线监督管理相关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土地复垦、国土管理、地质灾害防治、耕地及其他自然资源保护、人防、土地征用、房屋征收、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等工作。负责辖区河道日常管护和河(库)长制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和养护管理。具体承担辖区内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房屋隐患整改、设立危险房屋警示标志、房屋安全应急管理等监督管理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财政办。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及村(社区)财务内部审计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其他专项审计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应急办。组织编制辖区应急救援综合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消防管理等工作。按规定负责辖区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灾害救援工作。协助县级有关部门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和隐患排查、事故调查工作。协助县级部门做好辖区农村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管理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属地监管职责,承担食品安全法制宣传、日常巡查、信息报告、突发事件前期处置和农村家宴备案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综合行政执法办。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安全生产、消防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配合县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筹运行。

人大办。承担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履行法定职权的具体工作。负责起草编写主席团文件、材料、人民代表大会筹备,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评议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完成党委、人大主席团交办的其他任务。

乡镇纪委、武装部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按章程设置。

二、镇管理6个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退役军人服务站。承担退役军人关系转接、困难帮扶、走访慰问、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做好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退役军人工作,做好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送到每一个退役军人身边;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农业服务中心。推广先进农业技术,促进农业农村发展。负责农技、农机、水产、畜牧兽医、水利水保等方面的技术推广及信息服务、资源环境保护、灾害防治等工作。协助县级部门监督管理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宣传、贯彻落实农业农村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承担农技、农机、水利水保、水产等方面的技术引进推广、信息服务、水土保持、灾害防治等工作。协助监管农产品质量,协调农业物资供销。指导辖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负责收集、提供农业各产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协助县级部门管理农业转基因和农业生物安全。承担农村可再生能源的综合利用。负责农用地、渔业水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种植业物种资源、渔业物种资源、水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管理相关工作。承担辖区内动物疫病防疫、免疫工作,做好动物疫情调查、动物疫病监测和防治工作。负责农业公共信息服务和实用技术培训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文化服务中心。负责指导辖区文化体育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公共文化体育和乡村旅游活动;承担辖区时政宣传、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文化遗产保护等工作;参与辖区内文化市场管理和扫黄打非有关工作。宣传、贯彻落实文化、体育、旅游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拟订辖区内文化、体育和旅游工作计划并协助实施。承担辖区内公共文化、体育、旅游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开展公共文化、体育和乡村旅游活动。指导村(社区)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协调推进辖区内全民阅读、全民艺术普及、全民健身等相关工作。配合开展送演出、送图书阅览、送惠民电影、送展览讲座、送辅导培训、送法规政策宣讲等活动。负责搜集、整理辖区内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物资源,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活动和文物安全巡查,指导非遗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指导辖区内乡村旅游项目建设、旅游产品开发。承担乡村旅游宣传推介和旅游统计等工作。参与辖区内文化市场管理和扫黄打非有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自然资源和林业服务中心。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负责保护和管理辖区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个人发展林业生产;承担辖区内植树造林等生态修复有关工作。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各项林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辖区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管理,配合查处辖区内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协助调处山林权属纠纷。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和先进经验,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负责辖区内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条例》,做好森林火灾预防,配合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为辖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提供服务。承担就业再就业以及劳动力转移等工作,承办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具体事务和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宣传社会保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办理辖区城乡居民(职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等具体事务,承担辖区内下岗、失业、贫困大学生等特殊群体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服务等工作。负责辖区劳动关系协调处理工作。指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促进劳动就业。承担辖区内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有关统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办事处经济社会管理提供执法保障。承担依法授权或委托街道办事处履行的执法事项。宣传、贯彻落实综验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根据依法授权或委托集中行使相关执法权,主要负责辖区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民政管理、安全生产、文化旅游、消防等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配合县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开展社区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宣传、贯彻落实社区公共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组织开展社区便民利民公共服务,面向社区单位提供社会化服务,培育和壮大社区公益性服务组织,做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负责辖区综合社会事务受理等。

三、其他。办公地点:彭水万足镇小河社区1组迎宾路7号;办公电话:023-78429501;单位负责人:王雪松;办公时间:夏季作息时间:(5月1日—9月30日)9:00-12:30,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4月30日):9:00-12:30,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时间:夏季作息时间:(5月1日—9月30日)9:00-12:30,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4月30日):9:00-12:30,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万足镇小河社区1组迎宾路7号

联系电话:023-78429501

传真电话:023-78429560

政府网站:http://www.psx.gov.cm/zfjz/hjjdbsc_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