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3724X/2021-00025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万足镇
  • 成文日期
  • 2021-09-15
  • 发布日期
  • 2021-09-15
  • 标题
  • 关于切实做好农村宅基地政策宣传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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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切实做好农村宅基地政策宣传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强化农村宅基地的管理,提升农村宅基地政策和法规的知晓率,有效杜绝非法占地建住宅案件的发生,现就切实做好农村宅基地政策宣传工作通知于后。

一、宣传内容及方式  

(一)宣传内容。一是在政策层面,要依据彭水府办发〔202059号文件要求,面向广大农村村民广泛宣传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面积标准、审批流程、楼层高度等政策;在法律层面,依据《土地管理法》《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政策要求,广泛宣传农村宅基地法律规定和违法责任等内容。  

(二)宣传方式。通过制作发放宣传资料(模板见附件1)、利用村广播宣传(语音宣传资料在彭水县农村宅基地微信群下载)、村级微信群、召开群众会、悬挂宣传标语(附件2)、车辆巡回宣传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  

二、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农村宅基地政策及法制宣传工作是推进耕地保护和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是遏制新增的重要手段,各乡镇、街道要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步骤、责任分工,落实工作经费,确保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务求实效。各乡镇、街道在开展宣传工作时,要扩大宣传覆盖面,常态化的利用村级广播进行政策宣传,经常性的进村入户进行面对面的宣传,确保人人知晓政策、户户敬畏法律;同时,宣传要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达到宣传效果,不能流于形式。  

附件:1.彭水县农村宅基地政策和法制宣传资料(模板)


2.彭水县农村宅基地宣传标语(参考)

  

3.彭水县农村宅基地微信群二维码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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