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0363J/2026-00003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6-03-05
  • 发布日期
  • 2026-03-05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大垭乡人民政府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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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大垭乡人民政府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2.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编制和组织实施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3.强化公共服务职能。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4.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5.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大垭乡人民政府单位内设5个机构(科室),分别是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党的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下属5个二级预算单位,分别是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031391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313912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无事业收入,无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万元,无其他收入。收入较2025年增加497514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经费拨款增加265871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经费拨款增加11289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拨款增加51767元,卫生健康支出经费拨款增加16602元,城乡社区支出经费拨款减少520元,农林水支出经费拨款增加54827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拨款经费增加67620元,住房保障支出经费拨款增加30058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0313912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5439540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317645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654490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38844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500240元,农林水支出预算1879390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预算67620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15843元。支出预算较2025年增加497514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27262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270252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313912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39540元,比2025年增加265871元。其中:基本支出8057362元,比2025年增加227262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多,基本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256550元,比2025年增加270252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大代表履职补助经费、基本公共服务经费等项目,主要用于城镇管理、河长制、食药监、村级运行管理与村干部报酬等重点工作。

大垭乡人民政府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99000元,与2025年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2025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9000元,与2025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00元,与2025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2025年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541756元,比上年增加28456元,主要原因为2026年度人员较上年度增加,故一遍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3000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000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一是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二是所有特定目标类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478102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龙娟;联系方式:023-78415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