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32493/2023-00011
  • 主题分类
  • 乡村振兴;奖励补贴
  • 体裁分类
  • 工作动态;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大垭乡
  • 成文日期
  • 2023-06-12
  • 发布日期
  • 2023-06-12
  • 标题
  • 关于下达2023年度“就业帮扶车间” 一次性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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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  政  局

 关于下达2023年度就业帮扶车间

一次性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

彭水自治县信息化扶贫服务中心

    现将2023年度“就业帮扶车间”一次性建设补助资金下达给你单位,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计划

    本次下达2023年度“就业帮扶车间”一次性建设补助项目2个,包括2022年已认定的妙颜农业有限公司剩余50%建设补助资金15万元,2023年拟计划新增1个,建设补助资金(第一期)15万元,共计计划资金30万。

二、资金用途

资金用于认定为“彭水自治县就业帮扶车间”之后的一次性建设补助。

三、绩效目标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就业帮扶车间”一次性建设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彭水乡振发〔202234号)要求转化村集体资产,促进就业帮扶车间带动脱贫劳动力就业增收,带动区域经济发展。

四、相关要求

资金的使用须符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严禁挪作他用。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就业帮扶车间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22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就业帮扶车间”一次性建设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彭水乡振发〔202234号)要求,及时发放给补助对象。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2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