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农技发〔2026〕2号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青菜头经营主体:
为稳定蔬菜产业发展,保障农户收益,促进青菜头产销衔接,根据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彭水府办发〔2026〕1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县内2026年青菜头销售补贴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推动全县青菜头产业发展,以订单种植合同收购为载体,力争完成青菜头订单销售3300吨,推动全县青菜头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青菜头产业逐步成为全县促进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
二、明确对象
销售主体:即政策补贴对象,为县内种植青菜头并将青菜头运输到经县农业农村委备案的收购主体进行销售的农业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经营主体。
收购主体:经县农业农村委备案认可的加工主体,在县内承担青菜头收购任务的农业公司等经营主体(见附件4)。
三、补贴标准
根据《2026年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彭水府办发〔2026〕14号)文件,对符合条件的销售主体给予每吨80元的销售补贴。
四、职能职责
销售主体:与收购主体签订销售订单合同;向乡镇(街道)报送一份销售订单合同;将青菜头运输到指定收购点销售;向乡镇(街道)按时报送每日销售量、银行收款流水、收购销售补贴全套资料;接受县、乡(镇)两级核查和抽查。
收购主体:向县农业农村委报备收购主体资格;与销售主体签订销售订单合同并履行合同协议事宜;出具加盖鲜章销售三联单(自留1份、销售主体1份、销售方所在乡镇1份);按时记录销售台账并提供银行付款流水;与销售主体所在村委一起出具承诺书并附花名册;接受县、乡(镇)两级核查和抽查。
乡镇(街道):向辖区内的主体宣传2026年度青菜头销售补贴政策;收集审核销售主体和收购主体上报资料;核查销售主体每日销售量并定期上报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抽查收购主体收购与销售情况是否吻合(不吻合和造假的取消销售补贴);完成销售主体销售核查情况并公示。
县级部门:向各乡镇(街道)宣传2026年度青菜头销售补贴政策;指导乡镇(街道)执行青菜头销售补贴政策;抽查销售主体和收购主体执行情况;负责汇总审核各乡镇(街道)上报的补贴申请材料,组织公示,并按程序兑付2026年度青菜头销售补贴资金。
五、资料报送时间
订单合同应在青菜头销售前签订,并于销售行为发生前报送乡镇备案。各乡镇应于2026年5月20日前对辖区青菜头销售情况进行核查公示;县级进行抽查;2026年6月20日前完成资料上报、申请补贴资金兑付。
资料内容:以户为单位提供资料,以乡镇为单位进行资料归档。封面为2026年度青菜头销售补贴、销售主体、监管单位;内容为资金兑付表、乡镇(街道)核查表、县级抽查表、公示表、项目依据文件、订单合同、日清单、三联单、银行流水、承诺书、其他佐证资料。
六、保障措施
各乡镇(街道)要加强统筹协调,积极做好青菜头销售补贴政策的宣传,确保补贴工作按时落地落实。对谎报销售量和以其他形式骗取套取奖补资金的行为,要依规落实问责追责制度。要切实对2026年青菜头销售补贴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确保激励政策发挥应有实效。
联系人:丁金霞 电话:18883325575
附件:1.彭水自治县XX乡镇(街道)2026年青菜头销售补贴到户核查表
2.彭水自治县XX乡镇(街道)2026年青菜头销售补贴资金兑付表
3.彭水自治县XX乡镇(街道)2026年青菜头销售补贴每日销售清单
4.彭水自治县2026年青菜头加工收购主体备案表
5.承诺书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6年4月30日
附件1
彭水自治县XX乡镇(街道)2026年青菜头销售补贴到户核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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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 |
组别 |
主体名称 |
销售量(吨)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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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账户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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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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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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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青菜头销售情况及审核认定补贴情况(吨、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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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补贴青菜头销售量 |
主要品种名称及数量 |
实际销售数量及补贴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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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量 |
核定纳入补贴重量 |
审核认定补贴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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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确认签字(盖章): |
主体确认签字(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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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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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核查意见 |
核查情况及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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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人签字: |
(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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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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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核查意见 |
核查情况及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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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人签字: |
(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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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附件2
彭水自治县XX乡镇(街道)2026年青菜头销售补贴资金兑付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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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销售主体名称 |
村/社区 |
申报补贴青菜头销售量(吨) |
实际销售青菜头量(吨) |
主要品种及数量 |
销售时间及数量 |
收购主体名称 |
核定纳入补贴重量(吨) |
审核认定补贴金额 (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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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 |
数量(吨) |
时间 |
数量(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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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 |
彭水县XX专业合作社/大户姓名 |
200 |
180 |
XX公司/合作社 |
180 |
18000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 |
621*********2926 | |||||
注:1.表格中销售时间及数量要与提供每车销售时间图片一致。
2.资金兑付表(附件2)中销售时间及数量应当与每日销售清单(附件3)相对应。
附件3
彭水自治县XX乡镇(街道)2026年青菜头销售补贴每日销售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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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 |
销售主体名称 |
村/社区 |
销售日期 |
销售品种及数量 |
销售总量(吨) |
收购主体名称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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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 |
数量(吨) | |||||||
注:每日销售总量需要与每日带时间水印图片相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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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彭水自治县2026年青菜头加工收购主体备案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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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乡镇 |
业主名称 |
联系人 |
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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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田镇 |
重庆阳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谭清凉 |
193329645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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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龙射镇 |
彭水县志兴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 |
傅世均 |
17723823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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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承诺书
致: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销售主体:1.姓名或者合作社等主体名称: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联系电话:
收购主体:1.姓名或者合作社等主体名称: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联系电话:
所在村委:1.名称: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联系电话:
中间填写销售情况,具体到时间、数量等,要求信息齐全。
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对申报项目内容真实性、合法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方(签字盖章):
销售主体 收购主体 村委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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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6年4月30日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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