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37831/2025-00008
  • 主题分类
  • 土地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太原镇
  • 成文日期
  • 2025-07-16
  • 发布日期
  • 2025-12-01
  • 标题
  • 彭水自治县2025年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有关工作方案
  • 发文字号
  • 彭水农发〔2025〕106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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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城镇建设服务中心,机关各科室、有关委属事业单位:

彭水自治县2025年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有关工作方案已经我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716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农办发〔202546号)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持续强化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对夯实“三农”工作基础具有重要意义。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2025年中央及市委一号文件精神,持续推进耕地质量调查、监测、评价、建设和保护,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基础支撑

二、主要目标任务

全面推进彭水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等重点工作;推广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措施面积达到粮食播种面积100%;扎实开展年度耕地质量监测、评价,确保全耕地质量平均等级不降低有提升。

(一)全面推进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形成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55号)的工作安排和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工作力量,细化年度工作方案,完成内业验收工作,强化各环节质量控制,全面完成县级成果汇交汇总

(二)加强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

持续做好全耕地质量17长期定位监测,做好经费保障,其中纳入市级耕地质量监测平台中的监测点运行维护已下拨专项经费,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及时与财政做好对接,确保专款专用。同时按照常规施肥区、培肥改良区方案等开展长期监测,做好数据记载、土壤采集检测、数据审核填报,编制年度耕地质量监测报告和培肥改良区专项报告。耕地质量监测点实行动态管理,针对基础设施破损严重、代表性不足、监测数据异常、运行业主老龄化严重、被施工侵占等情况的监测点,及早做好调整或补充,并向市农业农村委申请报备。

(三)加大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措施示范推广力度

大力开展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技术,将地力提升作为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大资金投入,做好统筹实施。全面推广全域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措施,涉农乡镇(街道)积极推广秸秆还田、种植绿肥、酸化土壤改良、有机肥施用、深耕深松等技术措施,覆盖面积应达到粮食播种面积的100%

(四)做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

1.展耕地质量专项调查评价。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后,农业农村委农田建设与耕地质量要按照《关于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专项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渝农办发〔202422号)要求,组织开展项目区耕地质量专项调查评价,作为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酸化耕地治理项目区按照要求布设监测样点,在项目实施前后调查采集土壤样品、分析理化性状,并按照西南区统一的评价指标体系单独进行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秸秆还田等其他项目按照有关要求开展耕地质量专项评价

2.开展2025年度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评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要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工作方案》(〔2025〕—9)要求,开展县域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形成县级数据库成果、图件成果和文字成果(含工作空间),更新年度县域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结果。汇总形成县级数据库成果、图件成果,同时汇总编制全县2025年度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评价报告报送市农技总站。

)大力推进补充耕地质量验收

根据国家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办法和验收标准,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制定重庆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实施细则,完善质量鉴定技术规范、后续培肥改良指导意见、专家库管理办法等政策标准体系,为规范有序推进全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奠定基础。县有关单位要主动加强衔接,建立部门协同机制,构建工作体系,配强配齐队伍力量,加快建立到耕地图斑的县域耕地质量等级数据库,做好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各项准备工作,待国家、市级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办法出台后按要求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补充耕地质量验收。

(六)狠抓耕地保护制度落实

各乡镇(街道)及有关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对标2025年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要求及工作目标任务清单做好相应工作,积极加强部门沟通协同,牢牢守住耕地保护数量红线和质量底线。高度重视、积极推进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协同完成好高标准农田建设、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监管、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自然资源例行督察问题整改等耕地保护相关工作。

具体要求

(一)加强资金任务衔接

农田建设与耕地质量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与主动加强沟通,推动资金落实、项目落地,确保完成年度各项任务。耕地质量监测市级财政安排资金已通过《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市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4108号)中的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类别下达,并在《关于做好2025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515号)中明确了项目任务清单及绩效目标。

(二)加强跟踪实施指导

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积极组织专家和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强化技术培训指导,严格质量控制。加强跟踪督促,及时解决推进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三)加强绩效监管评价

按照制定的方案和财政资金管理规定,严格财政资金使用,加强资金监管,杜绝重大违规违纪行为。按照《关于修订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225 号)要求,对实施情况及时开展绩效评价,认真编制年度工作总结暨绩效自评报告,于2026126日前书面报送市农业农村委。

(四)加强项目谋划储备

有关单位应围绕“补”基础设施、“治”土壤退化、“培”土壤肥力、“改”土壤结构、“控”土壤污染、“测”耕地质量、“示”综合效果,整合相关项目、技术、措施,储备并争取谋划推进耕地质量提升综合示范区建设项目,适时推进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