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太原镇人民政府
关于建立高龄补贴对象定期排查机制及低保系统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高龄补贴发放管理工作,确保补贴资金精准、安全、及时发放到位,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建立高龄补贴对象定期排查机制及做好动态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健全常态化排查机制,实现三个“百分百”:
一是符合条件的对象百分百申报入库,不漏一人;二是异常情况(死亡、迁出)百分百核减注销,不错一人;三是低保信息系统数据百分百准确,与实际相符。
二、建立“三查一体”的定期排查机制
各村(社区)要建立“日常自查、季度普查、年度核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一)日常自查(每月一次)
责任主体:包组村干部、网格员。
重点内容:对辖区内的高龄老人(特别是当月刚满80周岁、90周岁、10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进行重点关注,主动上门了解情况,提醒家属及时申报。
(二)季度普查(每季度末)
责任主体:村(居)委会、镇民政办。
重点内容:对辖区内所有在册高龄补贴对象进行一次全覆盖“敲门行动”。重点核实:
人在不在:老人是否健在。
户在不在:户籍是否还在本村(社区)。
卡在不在:补贴发放银行卡(社保卡)是否由本人或近亲属保管,是否存在代管风险。
号在不在:联系电话是否变更。
(三)年度核查(每年11-12月)
责任主体:镇民政办牵头,联合派出所、卫生院等部门。
重点内容:结合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对全镇高龄补贴对象进行全面复核。重点利用公安户籍数据、卫健死亡人口数据进行比对,彻底清理存疑数据。
三、强化“主动发现+及时申报”流程
针对符合条件的对象,要变“坐等申请”为“主动服务”,确保申报无遗漏。
(一)建立台账
各村(居)要建立《80周岁以上老人台账》,将辖区内未来半年内即将年满80周岁的人员名单列出。在老人年满80周岁的前一个月,由村干部上门或电话通知其家属,告知办理高龄补贴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照片等),做到“政策找人”。
(二)简化申报手续
对于行动不便、卧床不起的高龄老人,实行“村级代办制”。由村干部上门收集材料,统一报送至镇民政办理审批手续。对于在外地随子女居住的“人户分离”老人,可通过微信、视频等方式传送材料,由村干部协助填写表格,确保“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四、落实“低保信息系统”及时更新维护(线下死亡上报不过夜,线上数据录入不过周)
低保信息系统是发放补贴的最终依据。各村(社区)必须严格执行“动态调整”制度,确保系统数据与实际发放数据完全一致。
严格执行“核增核减”系统操作流程
一是新增录入:镇民政办收到村(社区)报送的新增申报材料并审批通过后,必须及时将人员信息录入低保信息系统,确保下月发放名单包含该人员。
二是死亡注销:高龄老人去世后,家属应在3日内告知村(居)委会。村委会发现或接到报告后,必须在24小时内将死亡证明(姓名、身份证号、死亡时间)报送给镇民政办。镇民政办应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在系统中进行“死亡停发”操作,注明死亡日期,杜绝因系统更新滞后导致下月仍自动生成发放数据的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是责任到人: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综治专干为直接责任人。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
二是服务到位:对符合条件但未及时申报的老人,经排查发现后,要立即启动补发程序,最大限度保障老人权益。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太原镇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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