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02086/2022-00041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2-11-24
  • 发布日期
  • 2022-11-24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德育工作规范化学校创建年度考核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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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教基〔2022〕139号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德育工作规范化学校创建年度考核的通知


委属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德育工作规范化学校创建工作,提升学校德育工作管理水平,现就德育工作规范化学校创建工作年度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县各中小学校

二、考核时间

2022年11月21日——11月30日

三、考核分组

全县分七个考核组对德育工作规范化学校创建情况进行考核,具体分组安排见附件,考核组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四、考核方式

依据县教委《关于开展德育工作规范化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彭水教委发〔2022〕15号),考核组通过听、查、看、问、访等方式对学校进行德育工作考核。

五、结果运用

(一)根据考核得分确定考核等次(A、B、C、D四个等次),再按等次折分(等次为A、B、C、D的分别按标准分的100%、80%、60%、40%计分)。

(二)对考核等级为A的学校,县教委综合评估后,择优认定部分学校为“彭水自治县德育工作规范化学校”并授牌。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学校高度重视德育工作规范化学校创建工作,对照指标体系,将德育常规工作从实处、细处去抓落实,并对工作形成的印证材料作分类整理。

(二)注重成效。学校要注重德育工作规范化学校创建活动的实效性。通过创建工作,健全完善学校德育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总结学校德育工作的有效经验,提炼德育工作规范化学校创建措施及突出成效,充分发挥德育工作规范化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孵化培育学校德育特色品牌,提炼“一校一案”典型案例。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杨梅

联系电话:152******81

附件: 彭水县2022年德育工作规范化学校创建年度评估考核分组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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