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588913475X/2022-00025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绍庆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2-11-11
  • 发布日期
  • 2022-11-11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调整2022年11月部分特困人员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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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民发2022195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

关于调整202211月部分特困人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了切实保障特困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转发民政部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渝2021119号)精神,我局从202210月开始对全县的特困人员情况进行全面普查,严格按照特困人员调查审批程序和条件,认真审核相关材料,卢朝阳10人(详见附件3)因死亡或不符合特困人员供养条件予以停发;卢朝阳10人(详见附件5)的因死亡停发特困人员供养,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按照12个月基本生活标准发放丧葬费用。喻降修5人的新增材料(详见附件2,手续完备、真实有效、程序合法,符合特困人员供养条件,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喻降修5202211月开始纳入特困人员供养管理。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特困人员按照932元/·发放供养金,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

特此通知

附件:1.彭水县202211月特困供养对象汇总表

2.彭水县202211月特困供养对象新增花名册

3.彭水县202211月特困供养对象停发花名册

4.彭水县202211月特困供养救助金发放明细表

5.彭水县202211月特困对象安葬费发放花名册

6.高谷失能贫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入住对象(特困)花名册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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