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府发〔2026〕1号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新田镇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监管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严格保护耕地的决策部署,坚决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切实守住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镇耕地保护监管力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的战略资源。各村(社区)务必高度重视,清醒认识当前耕地保护面临的严峻形势,从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切实增强保护耕地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确保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有提升、生态功能不退化。
二、压实主体责任,健全网格化管理体系
1.强化属地责任。各村(社区)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护工作负总责,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要将耕地保护目标任务逐级分解到组、到户、到地块,确保责任层层压实。
2.健全监管网络。建立“镇-村-组”三级网格化耕地保护监管体系。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为工作牵头协调机构,负责制定巡查计划、组织联合巡查、政策宣传、技术指导、问题汇总上报等工作;各村(社区)负责组织耕地管护员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各村民小组组长为信息员,实现巡查监管全覆盖、无死角。
3.完善考核机制。将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各村(社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实行严格考核。对保护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不力、问题突出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动态巡查制度
1.建立动态巡查制度。各村(社区)耕地管护员要定期开展动态巡查,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交通干线两侧、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每周至少巡查一次,在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加大巡查频次。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破坏耕地种植条件、闲置撂荒耕地等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
2.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对未经批准非法占用耕地、在耕地上进行非农建设、非法取土等行为,要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该拆除的拆除,该复耕的限期复耕,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
3.规范用地审批与管理。严格建设用地审批,凡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未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或进出平衡的,一律不得批准占用耕地;加强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和监管,严防擅自改变用途;严格管控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
耕地保护事关国家长远发展和民生福祉,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全镇上下要立即行动起来,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扎实的作风,全面加强耕地保护监管,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为我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特此通知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新田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7日
新田镇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 2026年1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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