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新田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关于印发《新田镇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彭水委编发〔2024〕66号)文件,新田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在基层的贯彻落实,聚焦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核心职能,构建党建统领、权责清晰、运行顺畅、充满活力的基层治理格局。主要职能是:
(1)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及民主法治、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群众团体等领域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完善相应体制机制,提升协调能力,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统筹党的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讨论和决定职责范围内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
(2)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编制和组织实施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做好产业发展、辖区企业、投融资环境、人才、创业创新等优化服务工作。积极维护经济秩序,营造公正、公平的发展环境。指导农村经济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因地制宜发展生态特色产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村(居)民增收。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3)强化公共服务职能。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优化卫生健康、文化、体育、教育、养老服务等公共服务,落实就业创业、社保医保、社会救助、退役军人服务等相关领域的政策。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法律服务等社会保障体系。
(4)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基层自治制度,推进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工作,提高自治整体水平,动员指导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和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各种社会力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实做强党建引领的基层共治基本网格单元,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各类组织积极协同、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治理体系。
(5)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统筹平安综治、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信访稳定、人民武装等工作。强化民主法制宣传教育,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抓好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负责做好自然灾害防范和抢险救灾。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实现区域安全监管执法和综合治理网格化、一体化,提高公共安全体系精细化水平。
(二)机构设置
根据以上职能,新田镇统筹设置内设机构5个: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党的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
新田镇统筹设置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因地制宜设置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4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新田镇人民政府等。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2963.9万元,支出总计2963.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74万元,增长2.23%,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63.9万元,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未发生事业收入,未发生经营收入,未发生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未发生其他收入;此外,无非财政拨款结余,无年初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296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74万元,增长2.23%,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63.9万元,占100%。此外,无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无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2963.9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64.74万元,增长2.23%,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638.71万元,占55.3%;项目支出1325.2万元,占44.7%;此外,无结余分配资金。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63.9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4.74万元,增长2.23%。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经费拨款减少69.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经费拨款减少1.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经费拨款增加10.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拨款减少29.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经费拨款增加5.2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经费拨款增加50.07万元,农林水支出经费拨款增加121.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经费拨款减少5.0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经费拨款减少16.9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6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74万元,增长2.23%。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经费拨款减少69.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经费拨款减少1.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经费拨款增加10.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拨款减少29.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经费拨款增加5.2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经费拨款增加50.07万元,农林水支出经费拨款增加121.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经费拨款减少5.0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经费拨款减少16.9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66.67万元,增长85.57%。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经费拨款增加67.6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经费拨款增加21.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经费拨款减少2.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拨款增加4.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经费拨款减少0.4万元,农林水支出经费拨款增加1282.4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经费拨款减少6.16万元。此外,无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6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74万元,增长2.23%。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经费减少69.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经费减少1.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经费增加10.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减少29.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经费增加5.2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经费增加50.07万元,农林水支出经费增加121.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经费减少5.0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经费减少16.9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66.67万元,增长85.57%。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经费增加67.6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经费增加21.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经费减少2.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增加4.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经费减少0.4万元,农林水支出经费增加1282.4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经费减少6.16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7万元,占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66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预算调剂人员经费增加67.66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21.3万元,占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预算调剂公共安全支出21.3万元。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7.2万元,占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8万元,减少9%,主要原因是科室人员调出,人员经费支出相应减少。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80.36万元,占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2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是科室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支出相应增加4.62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51.83万元,占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4万元,减少1%,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经费减少0.04万元。
(6)城乡社区支出82.29万元,占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2.2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预算调剂城乡社区支出经费增加82.29万元。
(7)农林水支出1772.12万元,占6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82.43万元,增长262%,主要原因是预算调剂涉及农林水的项目共计增加1282.43万元。
(8)住房保障支出60.95万元,占2%,与年初预算数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人员变动。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85万元,占0.3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16万元,减少36%,主要原因是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减少6.1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38.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08.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57万元,减少3.2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福利支出变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工资、绩效、福利、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等。公用经费330.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3.36万元,下降13.92%,主要原因是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的要求下,合理安排公务经费预算项目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付。与上年支出数基本持平。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主要用于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信访稳定、安全监管、脱贫攻坚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支出数基本持平。
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7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2024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2024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费用,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2024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国内公务接待支出费用;2024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费用。2024年度本部门未发生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支出费用,2024年度本部门未发生车均购置支出费用,车均维护费4.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6.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5万元,减少36.64%,主要原因是2024年单位统筹安排各科室的开会需求,会议次数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5万元,增长82%,主要原因是参加和组织业务培训次数增加,并贯彻落实培训内容。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126万元,主要用于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信访稳定、安全监管、脱贫攻坚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4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未发生相关经费支出。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78422126
无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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