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3732Q/2022-00041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石盘乡
  • 成文日期
  • 2022-10-24
  • 发布日期
  • 2022-11-04
  • 标题
  • 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委 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彭水自治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百日攻坚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彭水委农办发〔2022〕18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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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委

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彭水自治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百日攻坚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县级有关部门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彭水自治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百日攻坚方案》已经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委   

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1024 日            




彭水自治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百日攻坚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根据《重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彭水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百日攻坚,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重点及目标

按照“抓点连线、以线促面、由标到本”的工作思路,围绕特色产业示范点,各乡镇(街道)选定一条线路重点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百日攻坚,并带动面上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整治农村垃圾、生活污水、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接乱拉现象,有效提升垃圾分类、厕所治理、庭院美化、文明生活水平,建成干净、整齐、有序的美丽宜居村庄,为打造全县乃至市山地乡村振兴样板贡献力量。

二、实施步骤

本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百日攻坚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10月21日—10月31日)。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加强宣传教育,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百日攻坚营造良好氛围。

(二)重点整治阶段(2022年11月1日—2023年1月10日)。全力以赴,全民动员,掀起新一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高潮。全县各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共同推进整治提升工作。

(三)巩固效果阶段(2023年1月11日—1月30日)。对前期整治提升工作进行查漏补缺,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改工作,并总结工作经验。

三、整治提升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清理废弃杂物。全面清理选定线路,特别是房前屋后及农房周边、公路两侧、村内巷道各类堆积物、废旧杂物、破旧网布围护等。及时清运村内建筑垃圾,对无保留价值的残垣断壁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排查清理整治。排查并及时做好农药废弃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规范处置,规范村内畜禽散养行为,引导文明养犬,及时清理畜禽粪污,保持村庄环境常态整洁。(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委;配合单位: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交通局、县城市管理局、县供销合作社、县畜牧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治理农村污水。全面清理选定线路内沟渠、池塘等水体障碍物、漂浮物和岸边生产堆积的各类垃圾。全面排查污水处理终端和管网,及时修复破损设施设备等,对排放不达标的立即整改,推进村庄水环境持续向好。(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县水利局、县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治理城镇污水。全面清理选定线路内沟渠、池塘等水体障碍物、漂浮物和岸边生产堆积的各类垃圾。全面排查污水处理终端和管网,及时修复破损设施设备等,对排放不达标的立即整改,推进村庄水环境持续向好。(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委;配合单位:县水利局、县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整治乱搭乱建。大力整治选定线路内各类违法建筑物,拆除严重影响村容村貌的违章搭建。整治生产资料、柴草、农机具随意堆放现象,保持物品堆放整洁有序。(牵头单位:县规划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农业农村委;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整治乱贴乱画。以选定线路内村道两旁、背街小巷等为重点,整治墙上张贴、喷涂的各种非法小广告、废弃宣传标语等,进一步规范村内广告牌设置。(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整治乱接乱拉。按照因地制宜、规范美观、安全有序的要求,对村内“空中蜘蛛网”现象进行整治,重点治理乱接乱牵、乱拉乱挂、线杆倾斜、废弃杆线等影响安全和村容村貌的现象,推进村庄杆线有序化。(牵头单位:县经济信息委;配合单位:国网彭水供电分公司、中国移动彭水分公司、中国电信彭水公司、中国联通彭水公司、中国广电彭水分公司;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七)提升垃圾分类水平。提升农户生活垃圾前端源头分类意识,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精准度,推进中端运输分格分箱,提升末端处理能力和技术,健全运维管护体系,扩大垃圾分类智能化、智慧化覆盖面,提升垃圾分类处置水平。(牵头单位:县城市管理局;配合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委;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八)提升厕所治理水平。积极推进厕所革命,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充分考虑自然地理条件、风俗习惯和群众意愿,因地制宜推进改厕工作,力争实现愿改则改、能改则改。坚持改厕与供水保障、污水治理同步。新改户用厕所基本入院,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推动厕所入室,新建农房应配套设计建设卫生厕所及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进一步提升,厕所粪污得到有效处理、资源化利用水平提高,长效管护机制不断健全,农民群众满意度逐步提高。(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委、县卫生健康委、县住房城乡建委;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九)提升庭院美化水平。做好庭院环境卫生“门前三包”,按照“洁、齐、绿、美、景、韵”六美标准,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打造一批风格协调,富有地方特色、区域特点的精致农家小院。(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委;配合单位: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提升文明生活习惯。聚焦乡村日常生活细节,抓住文明“关键小节”,向村民倡导学习垃圾分类、文明就餐、随手志愿、文明乡风等小知识,提升文明生活好习惯。(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文化旅游委、县卫生健康委、团县委、县妇联等相关部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以县委副书记罗道书为组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军红、县政府副县长彭小勇、县政协副主席张泽勇为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经济信息委、县财政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城市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委、县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人和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百日攻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农办,由彭小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育奎、王迎春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百日攻坚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工作。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好牵头责任,加强涉及领域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工作。各配合单位要认真履行好行业部门责任,积极主动参与其中,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加强工作对接,细化工作举措,有力有序有效推动百日攻坚各项任务的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强化经费保障。县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筹集调度,及时落实必要工作经费,确保百日攻坚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

(三)强化宣传引导。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融媒体中心、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加强百日攻坚的宣传报道。要抓住当前农村人居环境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从正反两方面多角度、多层次进行连续报道和跟踪报道,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并更好地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百日攻坚,努力营造全民参与、全面整治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督查考核。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百日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督查考核方案,每半月对各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各乡镇(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并将纳入乡村振兴年度考核内容,同时作为下年度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和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五)强化经验总结。各相关单位要在百日攻坚推进过程中,挖掘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工作信息及时报送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百日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百日攻坚结束后,各相关单位、乡镇(街道)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百日攻坚开展情况及时梳理总结,形成总结报告于2023年1月25日前报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百日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对好经验、好做法要以制度机制固化下来,对问题和不足之处要针对性提出改进措施,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附表:彭水自治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百日攻坚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