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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43009153732Q/2022-0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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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石盘乡
  • 成文日期
  • 2022-07-25
  • 发布日期
  • 2022-07-29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石盘乡人民政府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暑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石盘府发〔2022〕41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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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石盘乡人民政府

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暑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村民委,乡属各部门:

    扎实抓好中小学校、幼儿园暑期安全工作,坚决遏制学生溺水、交通事故等非正常死亡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现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暑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转发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石盘乡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5日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暑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学生暑期安全的工作要求,坚持底线思维,深刻吸取近期我县学生溺水等事故教训,扎实抓好中小学校、幼儿园暑期安全工作,坚决遏制学生溺水、交通事故等非正常死亡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暑期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防范学生暑期溺水

(一)细化水域管理。各乡镇(街道)要对辖区内河流、水库、池塘、沟渠等各类水域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及时整治各类水域存在的溺水风险隐患。要在危险水域、进入江河路口、易发或已发生过溺水事故河段以及水库、池塘等危险水域,设置醒目的防溺水警示标牌标识,配备竹竿、救生绳、救生圈等必要的救援设备,加装必要的防护设施,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

(二)深化宣传教育。各乡镇(街道)要通过村组干部会、村民院坝会、LED屏、横幅标语、村村通大喇叭等方式加大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力度,筑牢学生安全屏障。村组干部、社区网格员要通过“进圈入群”“进村入户”,督促家长切实履行学生校外安全监管职责,要重点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实际监管人的宣传教育,提醒家长孩子外出时要做到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防止孩子擅自结伴到江河堰塘游泳、玩耍发生溺水事故。县融媒体中心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加强学生防溺水宣传。县教委要督促指导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组织学生和家长收看暑假安全第一课——“珍爱生命,严防溺水”等宣传片。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家访、短信、致家长的一封公开信等方式,提醒学生和家长增强安全意识;安排班主任每周与学生家长联系1次,压实家长监护责任,引导家长和学生时刻牢记防溺水“七不三要两会四知道”,严防学生溺水事件发生。

(三)强化联防防控。各乡镇(街道)要将防溺水工作与河长制工作有机结合,班子成员带头在重点时段对危险水域水体进行巡查守护。沿江沿河村、社区要建立村组、社区干部牵头,综治专干、公益岗位人员、家长共同参与的防溺水联防联控小组,以村组、社区网格为单元划分巡查责任河段或水域水体,暑假期间联防小组成员轮流在午后、傍晚等重点时段,对危险水域水体进行巡查防护,及时发现、劝阻学生擅自结伴到江河堰塘游泳玩耍等危险行为,形成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格局,有效防范溺水事故发生。

(四)关注弱势群体。各乡镇(街道)、团县委、县妇联及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重点关注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孤残儿童和经济困难家庭儿童假期生活情况,及时给予关爱和支持,坚决防止弱势群体因家庭关爱缺失、心理失衡、漏管失控等原因发生溺水等意外事故,共同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二、积极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暑假期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通过电话、微信、短信、家访等形式,经常了解学生居家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情况,指导家长营造温馨的家庭氛围,密切亲子关系,关注孩子情绪变化,及时纾解学生不良情绪。教育学生尊重父母,多与父母、家人、朋友沟通交流,学会感恩。教育学生按时作息,经常参加户外活动,主动承担家务劳动,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

三、扎实抓好暑期疫情防控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做细师生员工出行教育引导,将师生员工的行动轨迹、健康状况、密切接触情况摸清楚、跟踪好、管到位,确保返校前7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健康史底数清、情况明。要严格门岗管理,严格入校“一测量两核查”,确保体温、健康码、行程码正常,佩戴口罩方可进入校园。校外无关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入校,确需入校的,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来访人员登记。指导师生在暑期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减少不必要的社交活动,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在公共场所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确保自身健康安全。出现发热、呕吐、腹泻、咳嗽等疑似症状,第一时间向学校和社区报告,并及时到医院就诊。

四、认真做好自然灾害防范

县教委、县气象局要加强联动,强化信息共享,统一发布口径,及时准确发布暴雨等极端天气等预警预报信息,提醒师生、家长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工作制度,遇到险情、灾情要快速响应、妥善处置,重要情况及时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到来前,要安排专人对学校校舍和附属设施进行“拉网式”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落实防范举措;灾害性天气过程中,要配合当地政府对校园及周边地质灾害点、事故易发点等实施24小时全方位监测预警,落实防范应对措施。

五、全力守护学生安全出行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学生注意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翻越隔离栏,自觉遵守乘车乘船规范,出行时乘坐具有相应资质的客运班车或船舶。学校在暑期组织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要提前报县教委和县公安局备案,并制定安全预案,远离易发生山洪、雷击、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危险地区,确保学生集体活动安全。县交巡警大队、县交通局要加强对学生集中乘坐的公共交通车辆的安全检查,坚决制止超载、超速等违章行为,依法打击取缔非法运营车辆。

六、切实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加强辖区中小学幼儿园暑期安全管理工作,分析研判暑期防溺水工作形势、研究对策、部署措施、抓好落实。县教委、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应急局等部门要履行属事责任,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维护学生暑期安全的工作合力。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履行主体责任,健全家校联动工作机制,提醒引导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共同做好暑期学生的安全管理与事故防范工作。

(二)强化督导检查。近期,市政府将组织教育、政法、公安、应急、水利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区县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及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作好迎检准备,迅速开展1次全面自查,发现问题认真整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

(三)严肃追责问责。对工作责任不落实、作风漂浮、失职渎职,以及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不迅速、不彻底,引发涉校涉生严重安全责任事故或不稳定事件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