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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柘党委发〔2021〕151号
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桑柘镇委员会
关于印发县镇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方案的
通知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民委、镇属各部委:
按照县委统一安排部署,镇第五次党代会、县第十五次党代会将分别于11月、12月召开。根据换届工作有关要求和县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县乡换届工作的通知》(彭委组发〔2021〕34号)、《关于做好中国共产党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第十五次代表选举工作通知》(彭委组发〔2021〕64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县镇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规定为依据,立足于加强基层组织、提高执政能力、促进桑柘工作,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全面严格执行“十严禁”换届纪律要求,以提高代表素质和民主议政能力为目标,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体现选举人意志,严肃代表选举纪律,以科学规范的工作程序选举产生代表,确保选举产生的代表具有先进性和广泛性。
二、党代表推选工作
(一)党代表的条件
必须是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而且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一般应具备以下6个方面的条件:
- 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牢记党的初心和使命,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 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是非分明,坚定地站在党的立场上;
- 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做出显著成绩;
- 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密切联系党员和人民群众,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如实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 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按照党性原则办事,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监督;
- 身体健康,具有履行代表职责的能力,能够按照要求参加党组织组织的活动,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 党代表的名额和结构要求
- 出席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的代表
桑柘镇出席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的代表名额为5名。其中:各级领导干部代表占40%左右;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占40%,各条战线先进模范人物代表占10%,工人代表占10%左右,农民代表占10%左右;女代表不少于10%,少数民族代表不少于75%;45岁以下的代表占50%以上。
- 出席镇第五次党代会的代表
桑柘镇第五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拟定为111名,与上届保持不变。其中:各级领导干部代表占不高于15%,与上届保持不变;生产和工作一线代表占47%,与上届保持不变。各类专业技术代表占5%,与上届保持不变;各条战线先进模范人物代表占5%,比上次提高2%。工人代表占10%,农民代表不低于50%。女代表不低于15%(本镇女党员占党员总数的比例为15%)。少数民族代表不低于55%,(本镇少数民族党员占党员总数的比例为49.7%)。上述比例均为指导性比例。代表名额的分配,拟参照上述各方面的比例要求,按照各选举单位所辖党组织的数量、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
各党支部要对代表候选人进行全面考察,确保质量。预备党员、被执纪执法部门立案审查和受留党察看处分且在留党察看期间的党员,不得作为党代表候选人。
(三)党代表产生程序
1.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选举单位根据代表条件、结构要求,组织所属党组织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充分酝酿协商的办法,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选举单位党组织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多数党员的意见,从推荐名单中,按照多于分配代表名额30%以上的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与镇党委沟通。
2.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选举单位根据镇党委提出的代表构成比例要求,按多于代表名额20%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3.考察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选举单位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广泛听取所在单位党员、群众意见,填报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登记表。
4.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选举单位召开支部委员会议,在充分讨论基础上,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报告镇党委,镇党委及时审查批复。
5.选举产生代表。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充分酝酿,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然后进行选举。代表选举差额比例不低于20%且不低于上一届。选举结果报告报镇党委审批。
三、镇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名额及候选人名额
桑柘镇第五次党委设委员10名,提名候选人11名,设书记1名,副书记2名;镇纪委设委员5名,提名候选人6名,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
四、选举办法
1.桑柘镇第五次党代表大会代表由各选举单位实行差额选举产生。代表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
2.第五次桑柘镇党委委员、纪委委员,采用候选人数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直接选举产生。
3.桑柘镇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均实行等额选举,分别由第五次桑柘镇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和桑柘镇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4.出席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代表大会的代表实行差额选举。以上选举均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五、时间节点及进度安排
详见附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已陆续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换届选举指导小组、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各村社区指导组等,具体负责桑柘镇党委换届和党代表的审查考察等工作。各党支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按照镇党委要求,做好各阶段的工作。
(二)做好思想引导。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讲政治、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正确对待个人的进退留转,正确对待选举结果,自觉服从组织安排。要关心和爱护干部,普遍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对换届中调整下来的干部和选举中落选的干部,党委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谈话,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三)严明换届纪律。按照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提出的“十严禁”的要求,坚决防止和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违规用人等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杜绝“带病提拔”等现象的发生。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对换届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查处,以铁的纪律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桑柘镇委员会
2021年10月29日
桑
柘镇党政办公室2021年10月29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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