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7530580980/2026-00002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桑柘镇
  • 成文日期
  • 2026-03-10
  • 发布日期
  • 2026-03-10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桑柘镇人民政府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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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桑柘镇人民政府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坚持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承担民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优抚安置等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职责,协助上级有关执法部门开展执法工作,培育践行主流价值、普及文明新风,承担辖区经济发展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村镇规划、建设和实施的事务性工作。

(二)单位构成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桑柘镇人民政府内设10个机构,分别是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党的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下属6个二级预算单位,分别是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桑柘镇(本级)、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桑柘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桑柘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桑柘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桑柘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桑柘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3003211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03211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收入较2025年增加4185198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4185198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30032111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9774609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400905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388151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 678600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1798783元,农林水支出预算12382252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预算79147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816145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算713520元。支出预算较2025年增加4185198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444229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2740969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032111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032111元,比2025年增加4185198 元。其中:基本支出15093670元,比2025年增加1444229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较去年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4938441元,比2025年增加2740969元,主要原因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收入、水利收入、生产发展收入等增加,主要用于场镇管理、专职消防队建设等重点工作。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桑柘镇人民政府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91000元,与2025年相比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2025年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1000元,与2025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00元,与2025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2025年相比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432042元,比上年增加182685元,主要原因为单位人员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一是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二是所有特定目标类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0032111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葛俊西;联系方式:023-78472063